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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对策分析
——基于成本—收益模型视角

2018-03-18郭小伟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犯罪人罚金犯罪行为

郭小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犯罪学学院,北京 100038)

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06-2015年期间,我国快递业务量复合增速达40%,业务量从2006年的10亿件增长到2015年的206.7亿件,增长近20倍,并在2014年首度超过美国,规模持续保持全球第一[1]。2017年,我国快递总量突破400亿件,进入日均一亿件时代,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快件量已经连续4年保持全球第一的地位[2]。然而,随着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快递作为一个快速崛起的行业,相关的监管机制和行业规范等未及时确立,在很多方面存在监管漏洞。毒品犯罪的犯罪人利用快递行业存在的监管漏洞,将毒品藏匿伪装成普通物品,利用快递邮寄的方式,将毒品邮寄到特定地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不仅增加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而且借助网络加物流的方式,毒品犯罪更加猖獗,增加了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难度,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本文以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为研究对象,基于对该犯罪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探讨影响该犯罪行为的各方面因素和防控对策。

一、基本概念阐释

(一)成本-收益模型

引入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研究犯罪问题,最早是从加里·S·贝克开始的。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犯罪问题,丰富了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犯罪经济学的观点认为,犯罪行为与人们日常的生活、生产、消费等行为一样,都存在成本和收益问题。成本收益理论是犯罪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用来解释犯罪产生的原因,以及进行犯罪预防时的策略选择。

犯罪经济学的预设前提是所有的人都是理性人,由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这种理性又有其局限性。基于有限理性人的假设,犯罪经济学的研究者认为,在选择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时,行为人会对犯罪成本和收益进行计算和衡量,当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时,选择实施犯罪行为;当犯罪收益小于犯罪成本时,选择不实施犯罪行为。犯罪收益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得到的利益。犯罪成本是从犯罪人个人角度考虑,指潜在的犯罪个体在从事某项犯罪活动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3],它由犯罪的直接成本,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和犯罪的惩罚成本三部分构成。犯罪的直接成本是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所直接支付的成本,犯罪的直接成本也分为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是指从设计犯罪到犯罪活动实施结束,罪犯如果放弃犯罪而从事其他合法活动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4]。犯罪的惩罚成本是指犯罪分子接受刑罚惩罚所应支付的成本,包括因人身自由限制失去的正常工作所得、失去自由的痛苦和名誉损失等。

根据成本收益模型的理论,犯罪的预期收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EU=P(s)*G-P(f)*L,其中,G代表犯罪收益,L代表犯罪成本,P(s)代表逃脱惩罚的可能性,P(f)表示犯罪惩罚可能性。

(二)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和寄递作出了明确规定,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就是指行为人将毒品藏匿于普通物品中或采取其他形式将毒品伪装成普通物品,利用快递邮寄的方式,将毒品运输到特定地点的犯罪行为。

二、案例来源及说明

(一)案例来源及分布状况

本文所用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利用高级检索功能,检索标准为: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文书类型为一审判决书,案由为快递邮寄毒品,检索共得到462篇判决书。去除无效和重复案例后共得到有效案例347例。从案件发生的地区来看,案件发生地遍及我国3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案件数量在20起以上的地区主要有:黑龙江省、广东省、吉林省、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四川省、浙江省和福建省,案件数量高发的地区相对集中。犯罪行为在空间上呈现出这种特点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快递行业发展的网格化,使得快递网点已经遍布全国,犯罪人可以在任意一个地方利用快递邮寄将毒品运往全国各地。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是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快递企业多,快递经营网点密集,因此这些地区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案件数量比其他地区多。

(二)案例基本情况

通过对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得出2013年至2017年案件数量分布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2013—2017年案例数量分布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近五年来审结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数量的增长幅度较大。从图1中可以看出,2014年和2016年是两个关键节点,案件审结总量均比前一年有显著增加,这与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状况相一致。快递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未及时完善,是导致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从案例数量增长情况可以看出,一方面,随着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犯罪数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我国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增大。因此,有效防控此类犯罪行为,对于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

根据犯罪的成本-收益模型,我们可知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的预期收益可以用公式表示为EU=P(s)*G-P(f)*L,其中,G代表犯罪收益, L代表犯罪成本,P(s)代表逃脱惩罚的可能性,P(f)表示犯罪惩罚可能性。为方便下文分析,这里用p表示犯罪惩罚可能性。则惩罚可能性与逃脱惩罚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为P(s)=1-p,则犯罪行为的预期收益可变形为:EU=(1-p)*G-p*L。行为人在决策过程中面临两个选择,即实施犯罪行为和不实施犯罪行为,当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时,行为人选择实施犯罪行为;当犯罪收益小于犯罪成本时,行为人选择不实施犯罪行为。

(一)模型构建的基础——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的差值

1.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收益

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收益,指的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犯罪收益,主要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所得到的财产性收益,用S表示①S的单位为元。。

2.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成本

根据成本收益模型,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成本,主要包括犯罪的直接成本、犯罪的机会成本和犯罪的惩罚成本。(1)犯罪的直接成本,主要是犯罪人邮寄毒品所需的成本,在这里犯罪的直接成本用B来表示。(2)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失去的正常工作所得,以表达式HT表示,其中H表示犯罪人可以获取的正常工作所得,T表示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所需时间②H的单位为元,f(x)单位为月。。(3)犯罪的惩罚成本,主要指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处罚。我国《刑法》三百四十七条对运输毒品犯罪有明确规定,其具体规定如表1所示。

表1 罪名与刑罚分布

通过对法院判决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对犯罪人的财产类处罚除罚金或没收财产外,还包括收缴犯罪所得。在这里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类处罚用E表示,此外,收缴犯罪所得应该与犯罪人运输毒品所得的收益相等,均用S表示。行为人因接受刑罚惩罚而失去正常工作所得用HX表示,其中,H表示正常工作所得,X表示犯罪人所判刑期③刑期X单位为年,罚金E单位为元。。对于因受刑罚处罚所带来的行为人自由的限制和名誉的损失等,用A表示。

3.犯罪预期收益的差值公式

综上所述,根据成本收益模型,犯罪的预期收益=犯罪收益-犯罪成本,可以得出行为人选择实施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行为,预期收益的差值公式:EU=(1-p)*G-p*L

=S*(1-p)-(E+S+B+HT+A+HX)*p

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而言,邮寄快递不需要专门的技能、专业的知识等,犯罪人从实施犯罪行为到犯罪结束所需时间极短,不需专门花费大量时间进行犯罪行为,而邮寄物品所需的费用B,往往只需十几元钱甚至几元钱。与毒品犯罪巨额的收益相比,犯罪的直接成本B和犯罪时间机会成本HT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公式可以进一步变形为:

EU1=S*(1-2p)-(E+A+HX)*p

=S*(1-2p)-Ep-(A+HX)*p

(二)影响行为人决策的变量

我国《刑法》对运输毒品犯罪的刑罚规定了自由刑、财产刑及死刑,从犯罪行为预期收益的差值公式也可以看出,S、E均为财产性利益,而A和HX则相对特殊,不仅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行为人的自由、名誉甚至生命。本文共搜集整理的347例有效案例,其中涉案人数共658人,被判处罚金刑的人数共346人,对判决书中的刑期和罚金数额统计后,得到刑期和罚金人数分布,如图2、图3所示。

图2 刑罚及判刑人数分布

图3 罚金数额及判刑人数分布

从图2可以看出,在所收集的案例中,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刑罚处罚的分布情况,其中最高刑为死刑缓期执行,此外,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数相对较多,分别是187人和161人。案例中,判处罚金的人数占总判刑人数的比率为53%,罚金数额主要集中在五万元以下。基于对案例中刑罚处罚现状的分析,本文认为对犯罪惩罚成本的考量,应该从量的比较上升到行为本质的思考,即行为人对自由、名誉甚至生命与财产性收益之间进行权衡时孰轻孰重的问题。若行为人看重自由和名誉,对刑法中规定的自由刑、财产刑、生命刑有足够的畏惧,则公式中A+HX的取值应该是趋向于无穷大的,此时不管其他变量如何变化,行为人不会实施犯罪行为。相反,若行为人将自由、名誉甚至生命均置于财产性收益之后时,在进行决策时,A+HX的取值则无限接近于零。

马克思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5]对于毒品犯罪的犯罪人来说,巨额的经济收益,使其对金钱的渴望超过了一切,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胜过对法律的畏惧。此时,行为人的心中充满了对金钱的无限渴求,而A+HX的取值则无限接近于零。因此,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预期收益的差值公式可以进一步转化为:

EU=S*(1-2p)-Ep。

(三)犯罪预期收益与惩罚可能性

在一定时期,犯罪人运输一定量的毒品,其犯罪收益是相对固定的,根据《刑法》对其判处的罚金数额也相对确定。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犯罪预期收益的差值公式进行进一步变形即:EU=S*(1-2p)-Ep=-(2S+E)*p+S。其中,S、E的取值,在行为人运输特定数量的毒品时,我们可将它们看作常量,那么根据犯罪预期收益的差值公式,可以得出关于犯罪预期收益和犯罪惩罚可能性之间存在的函数关系,具体如图4所示。

图4 犯罪预期收益与犯罪惩罚可能性函数关系

从图4中可以看出,由于犯罪惩罚可能性的取值范围为0到1之间,犯罪预期收益与犯罪惩罚可能性呈现的是负相关关系,即是随着犯罪惩罚可能性的逐渐增加,犯罪预期收益逐渐降低,并且p≥0.5时,犯罪收益永远小于零,也就是说,当惩罚可能性大于50%时,行为人不会实施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同时,当E值增大时,函数的斜率增大,即此时EU=0时,p的取值在减小,也就是说通过提高罚金的数额,可以有效提高犯罪成本,促使行为人选择不实施犯罪行为。综上所述,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行为的防控,应该以提高犯罪行为的惩罚可能性为主要措施,同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罚金刑的数额,提高犯罪人的犯罪成本。

四、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防控对策

运输毒品犯罪是毒品犯罪的重要类型之一,目前我国对毒品犯罪采取的是从严的刑事政策,具体体现在对运输毒品犯罪的刑罚规定,运输毒品犯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从目前所取得的成效看,从严的刑事政策的效果正在逐渐减弱,这一点从每年高发的毒品犯罪的犯罪数量上就可以得到验证。我国刑法学者赵秉志指出,“毒品犯罪的遏制,应注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和完善法制,不应寄希望于适用极刑”[6]。从上文分析也可以看出,当犯罪的惩罚可能性大于50%时,不管其他变量的取值如何变化,犯罪人的预期收益均小于零,即犯罪人不会实施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作者认为,对于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防控,应该以提高犯罪惩罚可能性为主要防控对策,同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刑罚中的罚金刑幅度,加强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规范快递行业监管,提高惩罚可能性

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相关的法制监管和行业规范并未及时跟进,进而导致存在大量监管漏洞。只有将监管中的漏洞堵住,才能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利用监管漏洞实施犯罪行为。2018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为规范快递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政府各职能部门,应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对快递行业的监督职责;快递企业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企业责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提高犯罪的惩罚可能性应该作为防控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主要措施,而规范快递企业的监管,提高犯罪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应该作为犯罪预防的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寄递实名制和收寄验视制度

寄递实名制,是指邮寄物品的寄件人应当如实提供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内的真实信息。收寄验视制度,是指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该对寄件人的信息进行查验,对邮寄的物品进行检查,确定是否为法律规定的禁止邮寄的物品。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寄递实名制和收寄检视制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寄件人所邮寄的物品是否毒品,从而有效增加犯罪行为的惩罚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企图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行为人来说,快递实名制和收寄验视制度不仅增加了犯罪行为被发现的风险,也增加了身份信息暴露的风险。

2.设立快递分拣中心毒品查缉站

毒品查缉站是在特定地区设立毒品查缉站点,加强毒品查缉工作所覆盖的区域,深入推进禁毒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2017年7月13日,福建省厦门市禁毒办举行全市快递分拣中心“毒品查缉站”授牌仪式,在快递分拣中心设置毒品查缉站,大大增加了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快递分拣中心毒品查缉站由公安部门、邮政部门、快递企业三方共同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查缉站的检查、指导工作,公安机关指派查缉联络员,承担日常的联络、指导和检查工作;邮政部门和快递企业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地打击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在快递分拣中心建立毒品查缉站,有利于促进快递企业落实寄递实名制和收寄验视制度,提高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同时对快递企业存在的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够及时发现,有利于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管。

3.促进多方参与共同监督

2018年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7]”有效预防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不仅需要公安机关、邮政部门、快递企业的积极合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快递企业之间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快递企业应该积极协商建立相关协会或合作机制,及时发现利用快递邮寄毒品的犯罪行为,确保快递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政府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促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寄递实名制和收寄验视制度的落实,同时发动人民群众对快递公司及寄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二)构建快递企业第三方警务工作机制

1.第三方警务简介

所谓第三方警务,是指警察通过劝说或强制手段促使各种组织或非犯罪群体帮助警方防止或减少犯罪,这些组织或群体包括公共住房机构、财产主、家长、健康和房屋监管人员以及业主等[8]。第三方警务发起的基础,即说服或者强制第三方帮助警察防止和减少犯罪的基本条件,即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第三方警务的目的有两个:控制犯罪和防止犯罪。第三方警务一般可以由公安部门作为发起者。

2.快递行业构建第三方警务的可行性

(1)法制基础

目前快递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有:《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业标准管理办法》。快递行业现有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快递行业的经营范围,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循的制度、规范,应尽的社会责任等。同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罪名的规定,也为公安机关寻求构建第三方警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2)现实需求

从公安机关的角度看,随着禁毒工作的不断深入,寻找有效的打击毒品犯罪的措施、手段是当前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政治优势、法制优势和社会资源治理毒品犯罪,既符合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政策,又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从快递企业的角度看,频繁发生的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对快递企业的发展、消费者心中的信誉度等都造成极大的损害。依据《邮政法》和《快递暂行条例》,对于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快递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快递公司来说,与公安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共同打击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行为,有助于塑造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3.构建第三方警务的具体措施

(1)建立多方联席制度和合作机制

公安机关、邮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快递企业,协商组建多部门联席制度和合作机制。由公安机关作为发起者,指派专业警务人员主要负责业务训练、指导和监督工作;工商、邮政部门指派专门人员巡查或进驻快递企业,负责配合、协助公安机关的工作;快递企业应设置相应的工作部门,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挑选专门的工作场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共同打击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

(2)建立奖惩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建立奖惩制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推动第三方警务合作机制的长效运行,增加快递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不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快递企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确保第三方警务机制能够长期、良性运转。具体来说,可以由工商管理部门和邮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和快递企业共同协商建立奖惩制度,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由工商管理部门和邮政部门共同执行相应的奖励和惩处工作。对于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快递企业刑事责任的,邮政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提高罚金数额,增加犯罪成本

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目的,是实现犯罪人对巨额非法利益的追求,罚金刑的适用对于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防控意义重大。通过前文的分析可知,罚金数额是影响犯罪人决策的重要变量,提高罚金的数额可以提高犯罪人的犯罪成本。当犯罪成本大于犯罪收益时,行为人放弃实施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目前我国刑法以及司法解释,对运输毒品罪刑罚中的罚金,仅进行了“并处罚金”的规定,罚金的多少则是由法官自由裁量。通过对347篇法院一审判决书的统计分析发现,在被判处“并处罚金”的判决书中,罚金数额最少为一千元,最多为二十五万元,罚金数额主要集中于五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甚至二十五万的案例较少。当前罚金刑适用的幅度,远远低于毒品犯罪的巨额收益,在这样的量刑幅度之下,刑罚处罚对犯罪行为一般预防的效果难以有效发挥。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进一步提高罚金刑的数额以提高犯罪成本,实现刑法处罚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预防效果。

面对逐年增长的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行为,可以通过实施“成本-收益”模型,提高犯罪成本,降低犯罪收益,有效地防控和打击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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