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馆 创新发展
2018-03-08王明旭
科技资讯 2018年26期
王明旭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的实施不仅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而且还成为建立、管理、制定图书馆行政法规与规章制度的总依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长春市图书馆利用自身的馆藏优势,突出重点,创办独家品牌活动,让馆藏特色文献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和利用,满足读者多元化的阅读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读者,践行公共图书馆法,助力全民阅读。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 长春市图书馆 地方文献 品牌活动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09(b)-0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认可的有关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活动的专门法律法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助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阅读需求。从研究制定到施行,历经16载,凝聚了众多图书馆人和各界专家心血,最终得到建立与管理图书馆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总依据。其更是调节国家与图书馆之间、图书馆与其他组织之间、图书馆与馆员之间、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等,发生在图书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和发展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手段,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稳定性等特点[1]。其中还涉及到如何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听取读者意见、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等指导性建议,这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良好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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