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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如凝脂

2018-03-07张英

芳草·文学杂志 2017年2期
关键词:纤纤小妹和平

张英

当实习生梅小妹羞答答地坐到财务经理夏莎面前的时候,夏莎惊呆了。

夏莎以为,在现实生活中,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肤色。

没有一点点瑕疵,像是抹了一层白白的细细的白粉,又像是长了一层白白的细细的绒毛,白粉和绒毛天衣无缝地融合在一起,焕发出一层奇妙的圣洁的光泽,就生出了夏莎想象了一辈子的,一句叫作“肤如凝脂”的成语。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几岁的时候,夏莎扒在红木椅的把手上,听太姥爷靠在椅背上读《诗经》。这几句先是拗口难懂,后来便没齿难忘。年岁渐长,其他的字都显得生僻,见得最多的就是“肤如凝脂”四个字,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肌肤。

眼睛半瞎的太姥爷,整天念叨之乎者也,那只红木椅暗红色的光泽,被他摩挲得越来越亮,让夏莎觉得老人家是不是想借这光泽,来代替他的瞎眼看世界。

夏莎在日记里面记录女儿出生后,她看到的第一眼,用到了这四个字。

女儿维妮生下来的时候,脸上不像别的婴儿那样皮肤红红打着折皱,而是白白胖胖,舒展温润,吹弹即破,说不出来的好看。她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那种可爱,只能用上这四个字。虽然她也知道,这四个字用在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身上,是过于隆重和沉重了。

只可惜维妮越长大皮肤越不好,真真应了老人说的话:刚生下来的毛毛,如果皮肤是红通通皱巴巴的,日后必定变得白皙,反之,必定反之。特别是到了青春期,维妮的额头和下巴还有鼻翼两边,一直是此起彼伏拥挤着的青春痘,实在是不好看。

最让夏莎不开心的,不是维妮不好看的皮肤,而是维妮根本不在乎发生在自己脸上的这些情况。在高三备战的时候,为了节约时间,甚至可以一连几天早晚都不洗脸。好在维妮大学考上的是一流大学的金融系,既是211,又是985,为夏莎挣足了面子,让她暂时觉得满脸青春痘,抑或是肤如凝脂,好像不是那么重要了。

大一到学校报到准备行李的时候,夏莎给维妮买了一套最簡单的护肤品,跟她说,上了大学就是大姑娘了,要懂得打扮漂亮了,维妮未置可否。结果家里来学校去的,到了大三开学的时候,她的行李箱里面装的,还是那套护肤品。包装是拆了,东西也是用了,问她,她说没用完就一直接着用呗。

女孩子到了十八岁以后,再不懂得爱惜自己脸上的皮肤,就是做母亲的失职了。但是她的老公维和平却不以为然,甚至还得意,“现在这社会,像我姑娘这样朴素的女孩子,不多了,我姑娘好,就是好。”

夏莎说,好什么好,这么大的大姑娘了,也没听说有哪个男生追她,再没人追,就成老姑娘了。维和平白她一眼,“难道你意思是说,当年你是里三层外三层地抹了一脸的白粉,我才狠了命地追你的?切,我跟你说,你要是浓妆艳抹的,我还真看不上。纯洁无瑕的,嘿嘿,多好,你说是不是?”

维和平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就变得有含义起来,色迷迷地盯着夏莎,简直跟他话的内容不搭界。

这个眼神,只有夏莎懂,也很受用这个眼神。在她看来,这个眼神里面,就包含了她做为一个女人的全部意义之所在。

而此时此刻,维和平得意的是他的掌上明珠。他只是色迷迷地看了几秒钟他的老婆,就不理她了,然后换上一副慈祥的面孔说:“我姑娘说得没错,你可真是个矫情大王!”

正是初春的上午,暖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这张年轻的脸上,与那层奇妙的光泽浸染在一起,就是那么白里泛红,晶莹剔透,美不胜收。

夏莎盯着梅小妹的脸,呆呆地看了半天,直看得女孩子怯生生地低下了头。

梅小妹是老板在农村老家的远房侄女,在一所三类大专学的财会专业。现在的大学生多如牛毛,三类大专的文凭,在城里哪里找得到像样的工作。蹉跎了半年,过年初三的时候,父母先是提着自己家腊月里打的糍粑晒的豆丝,到梅小妹的奶奶的表妹家,也就是老板的老娘家拜了年,过完十五就领着梅小妹到了城里。其实这城,也不是什么大城,只是武汉郊区的一个开发区,但是比起农村老家的山旮旯里,已经是大城市了。

老板娘跟夏莎说起梅小妹的时候,满脸的不情愿。财务室现在只有一个成本会计和出纳,公司业务正在不断扩大,梅小妹的到来其实是恰逢其时,夏莎觉得老板娘真没必要这么不情愿。

老板怕老板娘,但是老板娘同时又很为老板顾及各方面的面子,是全公司上下众所周知的事实。梅小妹的到来,就是老板娘给老板顾及面子的结果。是老板的老娘亲自给老板娘打的电话,老板娘只能乖巧地答应了。同时也说明老板的老娘很明智,直接给儿媳妇发话,总比背地里求儿子效果好。

梅小妹身上却丝毫看不出乡下孩子的影子。肤如凝脂的天生丽质不必说,就那一个怯生生低头的动作,在夏莎看来,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胆怯,而是很有自我保护意识的一种高傲。

夏莎把办公室原来的三张桌子三足鼎立的布局,在增加了一张桌子之后,改成两两相对,成本会计和出纳一对,她和梅小妹一对。她的初衷是可以比较方便地给予指教,结果却是那张美好的脸,成了她一抬头便看得见的风景。

这风景,日日在变。由最初的不谙世事,慢慢地懂得察言观色。那层白粉与绒毛交相辉映的圣洁光泽,随着她日渐的深入红尘,有了些老道的颜色,但仍然是光彩夺目。有一天,夏莎实在忍不住问她:“小妹啊,你妈从小给你吃了什么好东西啊,这么好的皮肤。”

女孩子听了别人的赞美,显然是掩饰不住的开心,咧开小嘴就笑了,“我妈没给我吃什么好东西啊,天天就是吃青菜啊红苕啊什么的。我妈生了我们姐妹四个后,又生了我弟弟,小时候就是天天羡慕我弟弟可以一个人吃一只煮熟的鸡蛋。”

夏莎面对只比自己女儿大一岁的梅小妹,母性泛滥。虽然老板娘说要夏经理好好栽培这丫头的话,是那么的言不由衷,但是夏莎却是真心实意地想给她传授实践经验。

只是夏莎总是忙,真正手把手教梅小妹的是成本会计许纤纤。许纤纤是一个十一二岁男孩的母亲,爱好八卦。三十多岁的女人对梅小妹的好皮肤格外羡慕嫉妒恨,也格外关注那张脸上点滴的变化。只要是梅小妹不在办公室,许纤纤就喜欢八卦梅小妹,主要是八卦那张脸。endprint

许纤纤说:“咱们女人啊,就是经不起岁月的煎熬,一熬就成了黄脸婆,你看人家小姑娘,啧啧,真是青春无敌啊。”

夏莎就说:“是啊,我活了这大半辈子,还真没见过谁有这么好的皮肤,你看我家维妮,还是城里伢呢,一脸的青春疙瘩痘,看着就烦心。”

许纤纤就说:“哎呀夏经理,关于这方面的认识,你可就落伍啦。有科学家的研究表明,青春痘是少女纯洁的象征,青春期内分泌失调啊,结了婚,有了正常的夫妻生活,就恢复正常了啊,脸上自然就光滑了啊。”

夏莎哈哈一笑,“这是哪里来的强盗逻辑。”然后话题又回到梅小妹身上,“人家这天生的好皮肤,那又怎么说呢?”

许纤纤接着也打了个哈哈,“是的啊,要说也是的啊。”

到了年中,老板娘说税务局可能要过来查公司的一个账目,通知夏莎火速做出一套半年之内的假账来。既是假账,那就只能一个人知道,夏莎就一个人做,于是就天天早晚加班,加得晕头转向。说是火速,其實也用了一两个月的时间。等她有了闲暇再抬头看对面梅小妹的时候,已然是跟从前有所不同了。

梅小妹分担了纤纤的一部分成本账,财务室就多了一台电脑。这样一来,夏莎想要看她,就得从电脑显示屏后探过头去,同时需要梅小妹配合地从对应的方向探过头来,显然没有以前方便了。

还是那么肤如凝脂,但是开始化着让人不易察觉的淡妆了。精心修过的眉,还好,只是修过,不是纹绣。涂了浅浅的睫毛膏,一双眼睛因而更加有神采。然后,还抹了淡淡的原色唇彩,再然后,那层白白的细细的白粉,那层白白的细细的绒毛,好像不是那么真实了。

有一天下午下班的时候,刚出办公室下楼来,夏莎就看见梅小妹坐上了一辆摩托车的后座,随着长发荡起的弧线飘然而远去。而那个摩托车手,在他飞身上车的时候,夏莎分明看见他七分短裤之下,脚上穿着的竟是一双人字拖鞋!

第二天梅小妹轮休,夏莎一脸严厉地问许纤纤:“怎么就是个骑摩托车穿人字拖的呢?就为这么一个人,就学会要画脸了?”

许纤纤被夏莎的表情吓坏了,“夏经理,没必要这么郑重其事吧,吓我一跳。”

显然是知道不少,许纤纤说,梅小妹跟男朋友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的。夏莎问:“什么样的朋友聚会呀,认识一个穿人字拖的?”许纤纤反问:“跟一个做大排档服务员的同学的朋友聚会,你以为她能遇到什么人呢?”纤纤说,据梅小妹说是她的高中女同学,现在在大转盘好吃街的一家店子里面做服务员,这男孩是女同学的男朋友的朋友。夏莎又问:“凭什么打动了她的心呢?”许纤纤说,就是在KTV包房朦胧的灯光下,男孩低着头玩手机游戏的样子,就让梅小妹动了心。

夏莎说,这倒无可非议,说明人家是没有功利心的。许纤纤说,那确实是,不单是没有功利心,而且傻得没办法再傻了。

后来才知道,梅小妹交的这个男朋友目前还没有正式工作,据说是准备要在武汉他朋友做的一个项目上做事,但是朋友的资金一直没有投到位,项目一直没有接下来,他就一直在等,天天在网吧网游度日。至于家庭条件,许纤纤说,她个人觉得唯一可取的就是独子,有一套私房听说好像在等拆迁,父母都在城里打零工。

许纤纤一边说一边叹气,一边叹气一边摇头,“还大学生呢,就这么个眼光。”

夏莎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女孩子,主意大得很呢。”

许纤纤就问:“那你家维妮主意大不大呢?”

夏莎说:“也是大得很呢!暑假的时候跟两个同学一起开个小学生作业辅导班,语文数学英语一人教一科,开了一个半月,这不,拿着办班赚的钱,一起到广州玩去了,说后天才回来。”许纤纤问,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啊。夏莎说,一起开班的是两个女同学,一起出去玩的,就不知道了。

看着夏莎不悦的脸色,许纤纤乖巧地补了一句,“不过你家维妮,跟这农村出来的丫头是没法比的,以后会给你钓个金龟婿的。”夏莎叹口气说:“金龟婿倒不指望,只要能像爸爸对我这样,对维妮好,就行了。”

维和平最初是坚决反对女儿跟同学出远门的,理由是:没有爸爸妈妈在一起,外面不安全。维妮说:“我都是奔三的人了,又不是儿童,出去旅游还要爸爸妈妈带着。”二十刚过,她就说她奔三了。

夏莎跟维和平一起反对维妮。维妮背着维和平跟夏莎说:“你们要是不同意,我会趁你们晚上睡着了,离家出走。”夏莎背着维妮跟维和平说:“不准她去!”最后,维和平背着维妮对夏莎说:“算了,由她去,姑娘大了,总是留不住的。”

这场较量的结果,是维和平开着他的桑塔纳,和夏莎一起,巴心巴肝地送维妮去了武汉站坐高铁。网络上时不时地就有女大学生失联的信息,总是让她触目惊心。她要求维妮每天的早晨中午晚上必须给她打个电话,特别是晚上睡觉之前。维妮让她别担心,说一起出去的有五六个同学,男的女的都有,有个同学的表哥在广州做警察,很安全的。

最后在担惊受怕几天后,维和平又屁颠屁颠地开着桑塔纳,和夏莎一起,把她从武汉站接了回来。这一去一回,都是在车站门口告别或者会合,没有看见跟她一起的男同学或者女同学。

维和平闷闷不乐地对夏莎说:“你这姑娘,幌子大得很。”

夏莎心里就打了一个结,纠纠结结,结结纠纠。

是在谈恋爱了,跟男朋友一起出去的?应该不会的,因为维和平跟维妮约法三章的,大学期间不允许谈恋爱,维妮是点头答应了的。

税务局把帐查完了,夏莎接着就把五天的年假休了。年假休完了来上班,见到梅小妹的第一眼,让她大吃了一惊:肤如凝脂怎么就不见了?

眉还是那眉,眼还是那眼,那层白白的细细的白粉呢?那层白白的细细的绒毛呢?哪里去了呢?没有了那层白粉和绒毛,那层奇妙的光泽随之消失了,如同常人没有休息好一般,涩涩的皮肤泛着苍白甚至蜡黄的颜色。

夏莎从自己的电脑面前往右边探过头去,问坐在对面的人:“小妹,怎么啦,脸色这么不好?”endprint

梅小妹从自己的电脑面前往左边探过头去,答应坐在对面的人:“还好啊,夏经理,我没什么不舒服啊。”

问话的人睁大眼睛想看个究竟,答话的人眼神飘忽不定,并不想与对方产生对视。

下班了,平时下班最积极的许纤纤磨磨蹭蹭,就是为了告诉夏莎一个消息:梅小妹从公司宿舍搬到男朋友家里住去了。

夏莎说,才认识几天,这么快?许纤纤说,梅小妹说她在公司宿舍的那间房没有窗户,住着不舒服。夏莎有些愤怒地说:“宿舍里面有空调有热水器有洗衣机,还有WIFI,总比她老家的房子强吧?找借口!”

许纤纤说,夏经理你急什么呀,现在年轻人谈恋爱都这样,都成风俗习惯了。夏莎说,我是说,梅小妹这个恋爱谈得太轻率了,这要是两个人分了手,一个女人,怎么面对以后。

许纤纤呀的一声,“咦,咦,夏经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说,一个女人,你说梅小妹?一个女人?”

夏莎叹了一口气,说:“是的啊,一个女人!”

许纤纤跟着说:“是的啊,一个女人,真的是不一样了,你刚才说她脸色不好,记得她刚来的时候,那皮肤,啧啧啧。”

夏莎心里咯噔一声巨响:原来女孩子到女人,从脸上其实可以看得出来的,那层说不出来的圣洁光泽,在那一夜之后,便会从一个女孩子脸上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岁月的风霜与烟尘。

夏莎四十五岁了,对于女孩与女人的区别,仿佛此时才大彻大悟。

大彻大悟之后,又仿佛有什么触动了她心底的东西,让她觉得有点痛。又似乎这个痛,从某年某月某一天开始,就在她身上的某一个处所扎下了根,此时此刻让她的心动弹不得,于是保持着沉默。

许纤纤自顾自地接着说,前两天梅小妹妈妈从老家来看她了,一下公交车就说要到宿舍里去帮她洗被子。梅小妹对妈妈说,她没在宿舍里面住,妈妈问那你住哪里,梅小妹说住别人家里,妈妈又问哪个别人家里,她说男朋友家里。妈妈当时就气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说真是白白的送她念了大学,然后头也不回地坐回到公交车上,回老家去了。这一来一去,就得三四个小时,梅小妹说,妈妈晕车晕得厉害,那一路上怎么过。

梅小妹还说:“纤姐姐,我觉得我还是好乖的啊,在学校里我还是坚守了最后的阵地,一心只读圣贤书啊,我们好多好多同学在学校里就这样了啊。”

许纤纤说她当时内心震撼极了。

许纤纤说:“我跟我男朋友那时候,是说准备结婚了才敢在一起,一怀孕就吓得赶紧提前结婚了,哪还敢想分手。”

夏莎说比你早十年我们那个时候,就更不用说了。

许纤纤说,她的侄儿谈恋爱都两年了,还没结婚,每次她八十二岁的老娘见到孙子,总要催问:“怀了没,怀了没,怀了就结,怀了就结啊。”每次都说得在场的人哄堂大笑。

说完这个笑话,许纤纤打着哈哈说:“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呀,连八十岁的老太太为了早些抱重孙,都要怀了就结。”

夏莎一直没有笑。

再看梅小妹的时候,夏莎不知道怎么安放自己的眼光了。隔着电脑显示屏交代工作,脑袋左右摇晃,眼神飘忽不定。她就问自己:一个梅小妹,不至于讓我纠结如此吧!

紧接着,夏莎无意中竟发现,她的维妮脸上的皮肤是越来越好了。那些曾经让夏莎担心着急的青春痘不见了,虽然在下巴上留下了一点点褐色的印子,但是无伤大雅。并且她还发现,她最开始给维妮买的那套护肤品似乎早就用完了,现在维妮用的是一个什么什么牌子的BB霜。她不知道维妮脸上的皮肤越来越好是不是因为BB霜的效果,也不知道维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用眉笔和眼线笔了。

许纤纤的关于内分泌与青春痘的论调,竟如此轻易地左右了夏莎。这一切竟没有给她带来惊喜,反而让她越来越惶恐不安。在她的高尚的理想中,她夏莎的女儿一定要是玉洁冰清的,以后嫁人要像她一样,以一片绚丽的落红赢得一辈子的幸福。

她开始刻意的观察维妮的生活,似乎除了脸上的变化找不到一点不同。维和平比她尖锐,偶尔会以不满的口气告诫维妮:“感觉你最近好像不对了啊,老爸跟你约法三章的事,不能不算数!”

维妮以不置可否的态度,回应了父亲的审视。

夏莎决定以女人和朋友的身份,跟维妮进行一次比较严肃的谈话。

正值暑假,那一天傍晚,维妮邀请母亲陪她去逛商场。

维妮貌似没话找话地问母亲,你跟老爸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这么矫情,我看着都腻得慌。夏莎没有回答她的话,问她是不是在谈恋爱,然后义正词严地说:“不管你什么时候谈恋爱,妈妈都要提醒你,不可以轻易交付你身体的第一次,这个你应该懂的。你老爸之所以对我这么好,就是因为,女人的第一次,是一个男人藏在心底最值得骄傲的宝贝,他虽然不说出来,但是他会很珍惜,同样这也决定了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

夏莎说这段话的时候,维妮一直是挽着她的手臂,没有反驳,也没有赞同,良久之后,竟轻叹一声:“你跟老爸就好像是一个童话,在这个世界上越来越不可能存在了。”转眼之间又放开手,在路边原地转了一个大圈,身上那件牛仔裙便旋起了一朵花。等花瓣停止了洒落,她在原地立定说:“我才不会像你这样从一而终,那样生活太没意思了。”

夏莎目瞪口呆地看着花儿一样的女儿。她亭亭玉立,明眸皓齿,头发因为天热,被编成一根齐腰长的辫子,随着她走路的节奏左顾右盼,摇曳生姿,使得年轻的背影看上去非常的漂亮。

维妮小的时候,夏莎喜欢给她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戴各式各样的发卡,扎各式各样的蝴蝶结。那头发浓密黑亮,编成辫子以后在太阳光下闪耀着彩虹一样的光彩,蔚为壮观,成为夏莎在小区同龄妈妈当中炫耀的外在资本,那么内在的资本,就是维妮一直优秀的考试成绩了。

维妮自顾自地走在了夏莎前面,夏莎怔怔地望着她的背景发呆。或许是觉察了母亲的不愉快,维妮回过头来又紧紧地挽住了她的胳膊,以示讨好。

夏莎试图趁热打铁,语重心长地说:“你不懂。”endprint

维妮挽着她的手臂有些僵硬,“我不想懂。”

于是这场谈话,就有点不欢而散的味道了。

几天后,放了暑假,维妮说她要跟几个室友一起到厦门去玩,说是要好好享受大学最后一个暑假,明年这个时候就要急着应聘找工作了。

维和平问起维妮考研的事,维妮明确表示,不考研,直接找工作,这显然跟她当初进大学时候的雄心壮志背道而驰。

维和平也显然不想纠结这个话题,歪在沙发上长叹一声,“老爸原则上是不想让你跟同学出去玩的,但是你坚持要去,我总不能把你捆着绑着关在家里吧?”维妮一屁股坐到维和平旁边,顺势倒在他怀里,“父皇,求您恩赐女儿短暂的自由吧。”

结果自然又是维妮如愿以偿,这一次维妮没有要父亲送她去武汉站,她自己坐的公交和地铁,留下维和平和夏莎两个人在家里,惴惴不安地过了几天。

几天后,夏莎晚上下班回家,维妮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跳出来给她开了门,然后一张吐着舌头的鬼脸就冒出来,定在了夏莎面前。那个动作和神态,跟小时候调皮捣蛋的样子一模一样。

可是,这一次,夏莎并没有像从前一样故作大惊小怪地迎合她,而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就径直换了拖鞋洗了手,做饭去了。

梅小妹给了她某种崇拜意义上的幻灭,她害怕那种幻灭的恐怖会漫延到她的维妮。所以她不敢看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甚至,当维妮过来从背后搂着她的腰撒娇的时候,她竟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只好以故作的嗔怪作为掩饰。

维妮知趣地退到客厅吃她的零食。

武汉的秋天似乎越来越短了,脱了短袖就得穿棉袄。

商场里这个时候铺天盖地的,就是号召女人们给皮肤补水的化妆品的广告。巨型画面上的女人烈焰红唇,眉毛和睫毛细致得数得清楚根数,吹弹可破的皮肤纹理清晰,妙不可言。夏莎对这样的画面总是不屑一顾,她仍然执着于她的肤如凝脂。她以为,那一个凝字,含义无穷。

这几天梅小妹的脸色愈发的黄,像是营养不良,又像是生了病,整个人气息奄奄的。夏莎忍不住问她:“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你的脸色太差了。”梅小妹说这几天是生理期,每次生理期都这样,没事的。

但是许纤纤却告诉夏莎,梅小妹有一天哭丧着脸跟她说,过完夏天男朋友的父母都到外地打工去了,她每天下了班回到男朋友家,还要给男朋友做饭吃。她不会做饭,男朋友没有工作没有给她钱买菜,她的工资花完了,两个人就天天吃面条。许纤纤说:“这傻得不能再傻的傻妞。”

夏莎却没有底气参与到这个话题当中去了,只是叹了口气。自从她的维妮给了她某个悬念之后,她就变得对这个话题讳莫如深了。

许纤纤偏偏又要问她一句:“你家维妮要是在外面过这种日子,你怕是要难过死了吧?”夏莎说:“不会的,我家维妮才不会这么傻。”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夏莎跟维和平说起梅小妹的事,维和平说:“说不定你姑娘就是有这么傻。”夏莎说:“要是她真有这么傻,怎么办?”维和平说:“你能够怎么办?”然后转过身去,就像睡着了一样,不说一句话。

夏莎在黑暗中,独自哑然。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已经在多年以前,以一种无辜的方式,戳定了她此时的痛点。

二十多年前,夏莎和維和平是一家大型国企的同事。那是一家上千人的棉纺厂,夏莎是财务科的小出纳,维和平是供销科的小科员,经常出差,经常在夏莎手上报销差旅费。听说维和平刚刚谈了一个女朋友,是厂里车间里的挡车工,又听说女朋友怀孕了,与他有关,又与他无关,是他坚决要分手。

那时的世风,哪里容得这样的事情,于是厂里风言风语四起,刚刚顶替退休母亲到厂里上班的纯情少女夏莎,天天在办公室听科长和会计她们几个女人谈论这件事,听着听着就听出了门道:大家都同情老实本分的维和平,说的都是那个“不讲脸”的挡车工的不是。说本来是厂长儿子犯的事,这丫头想坐办公室巴结的人家,出了事这丫头要结婚,厂长儿子就躲到厂里在北京的销售点去了,不明就里的维和平不知怎么就跟她谈起了恋爱。好在维和平不笨,觉得不对,当然不肯了。最后大家都说维和平心眼好,在人家做了人流手术以后,维和平还给她送去了两百块钱,说是觉得她好可怜。

后来维和平再也没有到财务科报过差旅费,据说是他自己要求调到水电维修工程队去当徒弟去了。于是那件不堪的事情,也就慢慢风平浪静了。

一年以后的春天。有一天,夏莎突然收到了一封寄信人地址为“内详”的信。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夏莎,只记住了里面的一句话:“在你面前我感到自卑,可是我是真心喜欢你。”看到最后才看到维和平三个字。

当时夏莎的闺蜜正处于多年恋爱后的恐婚期,她跟夏莎说了这样一番话:“其实我很羡慕你,有一个人这样地喜欢着你。有的男人结婚前确实很好,但是结了婚在外面做坏事的男人多得是。维和平不是坏人,过去的那件事对他来说是一辈子的阴影,如果你接受他,他会一辈子感激你,珍惜你。”

后来用维和平自己的话说,在那样的境况中,不谙世事又无关世事的夏莎的存在,对他来说是一种无限美好的想往。情到深处时,维和平主动提起过这件事,对夏莎说了三个字:“对不起。”在那个黑暗的夜的角落里,夏莎望着远方的万家灯火,沉默不语,任凭他的手,箍得她的手生疼。

夏莎漠视周遭的眼色,是因为他的勇敢感动了她;对坎坷世事的一无所知,成就了她的勇敢。

那个冬天的夜晚,空气中凛冽的气息让夏莎心中的某种热望,在维和平越来越粗重的呼吸里,一点一点地温暖起来,无处可以躲藏。床单上一片落红,令维和平久久沉醉在夏莎的怀里,不愿离开。

夏莎却失声痛哭。她此时才明白她的男人曾经失去过什么,而她此时又失去了什么。

直到几个月后结婚的那一天,夏莎再也没有让维和平阴谋得逞,从此“阴谋”二字就成了他们夫妻生活的代名词。维和平怕她哭,也不敢惹她。结婚的那一天,夏莎伏在母亲肩头哭得一塌糊涂,哭得在场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抹起了眼泪。只有夏莎自己心里明白,她不是哭嫁,舍不得离开娘家,而是哭自己在出嫁之前就将女儿身交付出去,不管这个人好与不好,都对不起生养自己的母亲。endprint

维和平视她如若珍宝,两两相对,总是看也看不够的看。并且随着年纪渐老,他会在实施“阴谋”的过程中,在开始进入亢奋状态的时候,不断地重复一句话:“老婆,你还记不记得,第一次,第一次的时候,是不是这样的感觉”,而夏莎一个娇羞的点头,便是他到达顶峰的催化剂。

而他却不知道,夏莎初次的疼痛,一直漫延在整个幸福婚姻之中,时而轻,时而重,从不肯与他言说。

就在许纤纤提起梅小妹,而夏莎开始保持沉默的时候,梅小妹说她要辞职到武汉市区,去投奔她一个在大公司做会计的同学了。

差不多大半年的历练,梅小妹已经可以独立地做一个小会计了,亲戚的小公司给了她一个非常合适的实习机会。依依不舍的倒是精打细算的老板娘,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人流失了,只好自我安慰说:“走了也好,省得我整天提心吊胆的,怕在我这里出什么事。”

已经是初冬了,梅小妹把辞职信递给夏莎时,却兴奋得满脸通红,因为大公司的工资比小公司的工资整整多了一倍。夏莎还是忍不住问她一句:“你走了,那你的男朋友怎么办呢?”梅小妹说:“分手呗。”夏莎问:“那你以后呢?”梅小妹说:“再找一个呗。”

两个回答,都以一个轻飘飘的“呗”字结束。夏莎觉得这是一张比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要陌生的面孔。看上去还是那么年轻娇艳,但是没有了那一层白白的细细的白粉,没有了一层白白的细细的绒毛,也就没有了那一层照人的光彩。

肤如凝脂,再一次成了镜花水月。这个冬天,一下子就变得索然无趣。

在这样索然无趣的冬天,维妮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如期而至。本来维妮周末回家的时候已经说过,腊月十三学校就要放假期的,可是到了这一天的下午,眼看着天黑了,维妮还没有回来。于是夏莎就打电话问,维妮说晚上要跟室友吃告别晚餐,然后回寝室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再回家。

维和平抢过电话,一字一顿地说:“今天晚上必须回家,多晚,老爸都开车去接你。”维妮在电话那头说:“老爸你别扫人家的兴好不好,你过来接,我都不能跟她们多坐会儿了。”维和平说:“晚上八点钟,时间够了吧。”维妮依然坚持她的计划,维和平重复了他后面一句话:“晚上八點钟,时间够了吧。”就挂了电话,拿了车钥匙就要出门。

家和学校,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夏莎说:“时间还早。”维和平说:“不早,算上堵车的时间,刚够。”仿佛是他的宝贝在哪个地方被人虎视眈眈,晚去一步就会被人抢走。

晚上九点半钟父女二人一起进家门的时候,一个面带喜色,一个满脸不高兴。这个结果在夏莎意料之中,可是维妮回来了,她就跟维和平一样,面带喜色,不管谁的满脸是不是不高兴。

然而出乎维和平和夏莎意料之外的是,维妮的满脸不高兴,持续了整整一个寒假,连过年的时候都不出门,不谈考研,也不谈找工作,整天待在闺房里坐在电脑面前玩手机,像是得了癔症。夏莎无从说起,维和平保持沉默。夏莎觉得,维和平是在以他自己的方式,保护他的女儿不要受到某种伤害。

过完年学校开学的第一天,维妮就迫不及待地去了学校。于是夫妻俩不得不肯定最初的猜测:这丫头一定是恋爱了。

每年的二月初八,夏莎都要跟着庙里的佛友们一起去木兰山敬菩萨。夏莎信佛,虽然她不像别的佛友那样虔诚得逢场必到,但是每一年总还要是参加这样一个仪式,来表达心中时时有佛的诚意的。

每年都是二月初七的晚上十二点钟,一行二十多个人坐一辆大客车出发,一个多小时以后到达木兰山脚下,在夜色中一步一个台阶地爬上金顶,在灯火通明的大殿里做了佛事,便在黎明的黑暗中往山下走去。下山的路与上山的路不同,必须逢庙便进,见佛便拜,但凡心想,必能事成。

夏莎这一次拜佛,所有的心愿都是:维妮大学毕业事事顺利,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不知道到底哪一尊菩萨能够让她心想事成,不像维妮高考那一年,在文昌宫的文书菩萨面前拜了又拜,维妮果然就考上了心仪的大学。这一次夏莎把所有的菩萨都拜完了,下山的时候天已大亮。

一夜未眠。这一天夏莎早有安排,像从前的每一年一样,请了假在家里补觉。因为心愿有所寄托,所以睡得特别香甜。刚好一觉醒来,手机响了,一看,是维妮的。

“妈!”维妮说。

“嗯!”夏莎说。

维妮一连叫了几句妈,夏莎问她怎么了。

维妮说:“妈,这两天拉肚子,刚去学校旁边的诊所看病了,医生说,是宫颈糜烂。”

夏莎一个激灵睡意全无,浑身没有一点气力了,问:“拉肚子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维妮说:“我看见里面有好几个我们学校的女生在看病,医生给我开了治拉肚子的药,然后就问我,是不是需要像她们一样,看看妇科。”

夏莎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维妮说:“大二的时候。”

夏莎问:“谁?”

维妮说:“同校同年级不同系的。”又说:“已经结束了,放寒假的那一天,爸爸一定要接我回家,我觉得这样不自由的恋爱实在是没有意思,就提出来分了,再也没有见面了。”

一串串的泪珠就从夏莎的脸上滑落下来。她无法想象两年的时间里,她的心肝宝贝是怎样懵懂地对着无法预知的未来,交付了青春?她更无法想象,那些她在生下了维妮以后才要去做的妇科检查,那些冰冷的手术器械,那些不适和疼痛,是怎样折磨着她的心肝宝贝。

夏莎带着哭腔说:“你怎么就是这么不听妈妈的话,就是这么拿自己的身体不当数,你爸爸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是多么难过,他不知道把你看得有多么宝贝,你就这么不听话。”

维妮语气淡淡地说:“我还是爸爸的宝贝啊,只不过是,不完整了。”

夏莎已经泣不成声了:“医生怎么说的啊?”

维妮怯怯地说:“医生说,要做什么刀什么的,还要用药,说我们学校有好多女生都是这么治的,而且也不贵,一千多块钱就够了,可是我看到这个诊所好像不正规,我不敢……”endprint

顿了又顿,她又说:“妈妈,我不敢,所以就跟你打电话了。”

此时的夏莎,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要用将这件事对于她的心肝宝贝的伤害,减少到最低。

她甚至觉得庆幸,维妮没有像别的女同学那样,瞒着父母在那个小诊所里面做所谓的治疗,而是寻求妈妈的帮助,已经是菩萨保佑了。

她擦干眼泪说:“没事的,这个没事的,只是身体的一个炎症反应而已,只要你放松心情,休息和饮食有规律,慢慢就会自愈的。你不要去想它,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没事的。你别听那个小诊所医生的,就为了赚钱,吓唬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孩子。当年妈妈生了你,单位组织体检,医生也是说是严重的宫颈糜烂,我给吓得不轻,可是你奶奶叫我别信医生的话,说当年她生了你爸爸后医生检查了也是这样说,她都不当回事,然后又生了你叔叔,不都是好好的。”就像小时候在医院里哄着哇哇大哭的维妮打点滴一样。

维妮无语。

然后她又说:“你跟那个男同学,能不能不分,毕竟……”不等她把话说完,维妮就说:“不喜欢了,才分的,不想了。”

轮到夏莎无语,只好说:“可是,妈妈要郑重地跟你说,希望下一个,是结婚对象,这件事,除了妈妈和你知道,不能有别人知道。“

维妮说:“妈妈,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夏莎挂电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件事,打死也不能让你爸爸知道了。不然的话,他要伤心死的。”

而她无处排遣的伤心,只能变成QQ说说上面四个字:无比悲伤。

而维妮给她回复的是:对不起。

而维和平并没有看出夏莎的伤心。

从这一天开始,四十六岁的夏莎对自己的爱人有了难以启齿的秘密,她觉得这是自己的失职,作为母亲没有管教好女儿,她对不住维和平。可是她又实在是想不通,自己是这样一个循规蹈矩的母亲,怎么会养出这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女儿来。同时她又不停地在担忧维妮将来的日子怎么过。越是回想维和平二十多年来对她的溺爱,她就越担心。她还担心维妮从此破罐破摔,游戏人生,真是这样的话,那她夏莎也就没有什么活头了。

甚至,在维和平向她承欢的时候,她都没有心情去迎合。这个时候,她无法想象,她的心肝寶贝是怎样,被那个不曾谋面的浑小子骗去了初贞,抑或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付出,就算是一场真的爱情,可是她的维妮却在两年的时间里,不让她这个做母亲的知道。

可是,她又能怪维妮什么呢?她与维和平,不也是在没有结婚之前便预支了身体,只不过是,她从一而终,而她的女儿选择了任性而已。

这一段灰暗的日子,夏莎满脑子都是维妮。有时候她会对着维妮刚进大学时候的照片发呆,想象着那个时候她的维妮还是她的维妮,完美无缺。看着看着,她就觉得那个时候的维妮,不是肤若凝脂的美女又是什么呢,自己竟然就那么排斥那几颗青春痘。

想到肤若凝脂,就想到梅小妹。梅小妹后来那张发黄的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让她格外地想看看她的维妮,此时是不是也是那样可怜。偏偏二月初八上午那个电话过后,维妮就再也没有打电话回来了。

倒是梅小妹时不时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发自拍的美颜照片,晒一晒现在的快乐生活。要么是穿着漂亮的职业装在写字楼门口摆姿势,要么是跟朋友一起吃各种各样的美食,长发披肩,面若桃花,明眸皓齿,总而言之是快乐得不得了,仿佛在夏莎的小城里第一份工作的那些日子,都是前世的一场梦,或者根本没有发生过。

就连夏莎看着看着,也恍然觉得,那一切从来不曾发生过。

维妮一个月没有回家了,维和平说他想女儿了,要夏莎一起到学校去看看。夏莎不去,说这段时间太忙了,没时间。维和平就给维妮打电话,问她怎么这么长时间不回家。维妮说忙着毕业,事情太多了,周末有很多校园招聘会,所以没时间。可怜的维和平,他不知道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之间,有一个死守的秘密,不想让他知道。

维妮回家已经是仲春的时节了。仍然是那副娇憨的样子,一个人坐在沙发面前,以鬼子扫荡的气势,席卷了茶几上堆成小山的零食,跟从前没有什么两样。夏莎不禁默念阿弥陀佛,心想,这是不是今年朝拜木兰山求到的最好的福报了,至少她的维妮表面看上去跟从前一样。

暗地里,维妮问妈妈,她觉得身体上还是有点不舒服。夏莎说,别管它,你只管好好地吃饭睡觉,身体免疫力好,什么都会好。维妮说:“可是我前几天买了几支从下面塞进去的药,怎么就出血了,妈妈你有时间就带我到大医院去看看吧,我好害怕,害怕以后不能生小孩子了。”

夏莎一口拒绝了,“不用去看医生,没必要,也不要自己胡乱用什么药,那样会越发不好的,你只是需要注意个人卫生,时间长了一切会慢慢恢复正常的,别当回事”,然后又叹口气说:“可是,我倒是想,带你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并且,对以后的那个人,你要守口如瓶。”

轮到维妮拒绝她了,“我不去,偏不去!我的从前,我不跟他提,他的从前,他也别跟我提,就这样喽。”

夏莎哑口无言。

也许,这也正是夏莎期待的结果。

夏莎希望自己能够彻底忘记这件事。

面前这个陌生的女孩子,到底是从哪里跑到她家里来的?她百思不得其解。

夜深,维妮甜甜地睡去。从小到大,她都是房间里需要一点光亮才能安稳地睡着。今夜,夏莎坐在她床边,看着她的脸。床头灯被灯罩将光线撇开在外,留给床头的灯光朦胧。朦胧的灯光之下,维妮面如满月,有一层安详的光泽。她的故事,对于夏莎来说,也许永远是个谜。

夏莎想,这是她的情殇,她倒是睡得无牵无挂,我又在这里徒自伤神做什么呢?

校园招聘会结束以后,维妮才电话通知维和平:“我已经跟深圳一家银行签两年合同,六月十五号就去报到,试用期三个月,底薪四千,试用期满工资再上调。”

维和平一言不发,把手机递给了夏莎。

夏莎在电话里求了又求:“你表叔不是在武汉帮你找关系吗,前天还说差不多了,我就你一个女儿,你走那么远,我怎么办?”维妮回答说:“我不想留在武汉,就是不想留在武汉,我不喜欢武汉,不喜欢,不喜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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