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浅析
2018-03-01刁畅
现代交际 2018年23期
刁畅
摘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是驱动政府对高校管理模式机制改革,促进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有利于提升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措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可能面临着高校自主设定的评审标准的可行性有待商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参差不齐、与之相关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缓慢的主要困境。本文通过厘清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带来的变化,探讨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后可能遇到的实际困境,推进高校职称评审权力制度体系建设步伐,以期对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进程提供有益帮助。
关键词:高校教师职称 职称评审 评审权下放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23-0171-02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为学术资源配置、人才规划与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2017年上半年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改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直接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政府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无疑是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也顺应了高等教育现代化管理的趋势。教育部、人社部为了保证职称评审权“放权”后组织秩序的监管,又印发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政府对高校职称评审从“审批式管理”转变为“监管式治理”。探讨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后可能遇到的实际困境,推进高校职称评审权力制度体系建设步伐,以期对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进程作出有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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