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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曹丕“文章不朽论”研究述评

2018-02-19张小平

学术界 2018年9期
关键词:诗赋曹丕观点

○ 张小平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 安徽 合肥 230051)

曹丕“文章不朽论”指的是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文章”作用所做的论断:“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为此,鲁迅先生在1927年夏季广州演讲中评价说:“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1〕鲁迅先生这一观点,几乎影响了此后近半个世纪的中国文学研究,“魏(晋)时代”几成“文学自觉时代”的代名词。

譬如1934年,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郭绍虞认为:“迨至魏、晋,始有专门论文之作,而且所论也有专重在纯文学者,盖已进入自觉的时期。”〔2〕同年,罗根泽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在北京人文书店出版,罗根泽指出:“至建安,甫乃以情纬文,以文被质,才造成文学的自觉时代。”〔3〕同年,方孝岳的《中国文学批评》在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他认为曹丕的《典论·论文》“虽然还没有像陆机《文赋》说得那样精微,但是比较以前的人,却是为文学而谈文学了。”〔4〕1941年,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卷由中华书局出版,他认为:“魏晋时代是文学的自觉时代。这一时代文学思想的特征,是摆脱儒学的束缚,探讨文学的特点和规律,明确文学观念,提高文学的价值和社会地位。”〔5〕王瑶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写了一系列有关中古文学史方面的论文,后结集《中古文学思想》《中古文人生活》《中古文学风貌》三书,这三书是学术界公认的在中古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著作。作者在1981年的“重版后记”中谈到了鲁迅著作对自己的教益:“由本书的内容可以看出,作者研究中古文学史的思路和方法,是深深受到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的影响的。”〔6〕1949年之后的新中国大学教材,也是沿用“魏晋文学自觉”的说法,譬如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这样写道:“建安时期,文士地位有了提高,文学的意义也得到更高的评价,加之汉末以来,品评人物的风气盛行,由人而及文,促进了文学批评风气的出现,表现了文学的自觉精神。”〔7〕

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虽然大多数学者还是肯定鲁迅的魏晋是“文学自觉”时代的观点,但也有不少学者对曹丕“文章不朽论”展开了深入的探讨研究,由此,魏晋“文学自觉”的观点受到质疑,并衍生了春秋文学自觉说、汉代文学自觉说、宋齐文学自觉说等等,其根源还在于对“文章不朽”有不同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四十年曹丕“文章不朽论”研究做一个回顾和总结,以期对此问题有个清醒、正确的判断和认识,便于今后开展更加深入的研究。

一、“文章”是否等于“文学”

鲁迅认为,曹丕的时代是“文学的自觉时代”。在一些研究者看来,曹丕所谓的“文章”,已经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这一论断,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广为流行。譬如刘广发、吴绍礼认为,曹丕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把文学提到可以治理国家大事,可以创造“不朽”功绩的高度,说明曹丕肯定的是文学要为政治服务的社会功能。〔8〕刘溶认为,《典论·论文》的出现,是文学概念的新的转折点,这种自觉的文学批评的出现,与汉末的清议重在品藻人物分不开。〔9〕张佩玉指出,曹丕强调文学的不朽价值,对于推动当时文学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10〕李泽厚的《美的历程》1981年3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他将鲁迅“文学的自觉时代”的表述简称为“文的自觉”,并从“人的觉醒”的角度来阐述“文的自觉”,为魏晋“文学自觉时代”观点的确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周振甫认为,曹丕“讲的文,如诗赋是文学,如奏议、书论具有风格说,相当于杂文学”。〔11〕杂文学,也属于文学的范畴。

这是第一种观点:“文章”即“文学”。

但是,这种把“文章”等同于“文学”的观点,是把曹丕“诗赋欲丽”特别放大的结果。曹丕说:“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曹丕说的这四科八体,都属于“文章”的范围,而真正与“文学”有关的只有诗赋。因此,一些研究者开始关注“文学”与四科八体的特点,把“文章”等同于“文学”的观点做了修正,认为曹丕的“文章”主要指的是诗赋。譬如陈必胜认为,“曹丕所说的文章,则主要是指文学,尤其是指论文和诗赋”。〔12〕曹融南、傅刚指出:曹丕所说的“文章”,并不等于今天所说的“文学”,观《典论·论文》,它包括奏议、书论、铭诔、诗赋等内容。但是考虑到建安时期还没有建立纯文学的概念,当时文人正是以文章区别于文学(儒学)这一事实,也就知道曹丕这个口号的份量了。〔13〕日本学者林田慎之助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他(曹丕)的文章概念的主要因素,是针对建安文学集团成员各具特点的奏议、书论、诗赋等纯文学而说的。构成这种概念的文章的自身力量,使文学家的声名流传千载而不朽。曹丕的这种文学价值说,宣布了从未揭示的文学的独立性。”〔14〕解中平认为,曹丕所提的“文章”概念,不是指纯文学,而是指包括了奏议、书论、铭诔和诗赋等四科八体在内的广义的文学。解中平指出,曹丕的论述虽然没有形成纯文学的术语,但曹丕论述的重点是纯文学。〔15〕这里的纯文学,指的就是诗赋。

这是第二种观点:“文章”主要指的是诗赋等文学作品。

在一些研究者看来,要全面理解曹丕“文章”概念的内涵,不单单要认识奏议、书论、铭诔、诗赋等四科八体,还应该联系曹丕“成一家言”“篇籍”等表述进行综合分析。蔡钟翔比较《左传》“三不朽”与曹丕“文章不朽”后认为:“《左传》上讲的‘立言’,主要不是指文学,曹丕表彰徐幹的《中论》是‘成一家言’,似乎更重视‘子书’(即学术著作)。然而他决没有轻视诗赋。”〔16〕朱恩彬、周波认为:曹丕所说的“篇籍”“文章”这两个概念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论文和学术著作,譬如章、表,譬如他自己撰写的《典论》;二是纯文学,即诗赋。在曹丕看来,作为纯文学的诗赋与学术著作具有同等的价值,都可以永传“不朽”。〔17〕以上列举的观点是,曹丕的“文章”不仅指“成一家言”的著述,也包括诗赋等纯文学作品。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也持同样观点,认为曹丕所论的“文”是广义上的文章,也包括文学作品在内。〔18〕也就是说,曹丕所说的“文章”,是包括诗赋等文学作品在内的。

这是第三种观点:“文章”包括纯文学的诗赋和其他文体及“成一家言”的篇籍。

第三种观点也存在一个问题,曹丕确实强调了“成一家言”,但看不到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有明确强调诗赋等纯文学体裁的具体论述。基于此,日本学者古川末喜认为,曹丕的“文章”实际上是指和文学对立的一家之言的著述。其论据是,曹丕把徐幹的《中论》看作不朽之作,但如果按照《中论原序》的观点,该书恰好是要取消文学,把文学作为与“不朽之作”相对立的东西;而曹植“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所指,也是以对政治、道德的考察和教化为中心的,而不是指辞赋等文学作品。因此古川末喜得出结论,曹丕“文章不朽说”的观点,并不是文学独立的宣言。〔19〕张虎刚的观点或受此启发,认为把“文章”看作文学,是对《典论·论文》的一大误解。其认为曹丕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文章”,指的并不是诗赋、散文等文学作品,而是社会政治理论著作。〔20〕把以上两位的观点相比较,后者其实只是把“成一家之言”的著述换成社会政治理论著作的说法而已。牟玉亭也有同样表述,认为曹丕所说的“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指的是社会政治理论著作,而不是文学作品。〔21〕

这是第四种观点:“文章”不是指辞赋等文学作品,是单指和文学对立的“一家之言”的著述。

于迎春的观点与众不同,他认为,两汉以来,诗、赋、碑、箴、颂、诔等等文章体裁渐渐增多,各有其风格特点,既与传统的经、史、子有区别,又难以创造新的名词进行赅括和统一。于迎春认为,曹丕的“文章”概念是以“奏议”“书论”“铭诔”“诗赋”等四科作为代表的,目的是在屏去经史之作的同时,突出这些可以独立成文的短篇散什。魏晋之后,曹丕强调的篇籍短章就在中国古代的书面文学中占据了中心、醒目的位置。于迎春指出,《文选》的文章观点和去取标准就来源于此四科八体的确立。〔22〕

这是第五种观点,“文章”指的是从经史中分离出来的、独立成文的短篇散什。

上面几种观点,或强调曹丕“文章”中的“诗赋”,或重视以“诗赋”为代表的文学,或突出“成一家言”的著述,或看重屏去经史之作的“短篇散什”,总之,这些篇籍都与“不朽”有关。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譬如刘朝谦认为,《典论·论文》不是第一篇古代文艺美学专文,因为,文中所谓“文章”“文”并不指文学。曹丕所论“文章”分为四科八体,其中除“诗赋”一科二体为文学外,余皆属于公文、应用文和说理文的范畴。〔23〕而在杨明看来,曹丕时代“文”“文章”所涵盖的范围很广,凡是形诸文字、体现作者写作能力的各种单篇诗文和成部著作,统统包括在内,而诏策奏议等实用文体在封建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更大,因此曹丕“经国之大业”之“文章”乃是指这些体裁而言的。〔24〕在王齐洲看来,汉人所云“文章”实包括诏、书、律、令、赋、颂、记、奏、经、传、论、箴等等一切文字作品,而曹丕所说“文章”之概念与汉人“文章”的理解并无多少差别。〔25〕赵敏俐的观点也可以归入此类,他认为,曹丕的《典论·论文》有关“文章”的论述继承的是司马迁和扬雄的思想,更没有超出司马迁、扬雄二人的高度,即他们所说的“文章不朽”都不是专指论说之文,而是一个包括诗赋在内的广义的文章概念。〔26〕

这是第六种观点:“文章”不是指文学,是指形诸文字的各种著述。

以上诸种观点,在后来几十年的研究进程中,经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各种刊物或著述之中。此一问题的不同研究成果,反映了学术界新与旧的研究思路的碰撞,即“文章”与“文学”划上等号,也就印证了流行多年的“文学自觉时代”的论调;如果“文章”与“文学”扯不上关系或扯上一点关系,那就要重新挖掘、梳理史料。

从近年最新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对于“文章”即“文学”的观点已经受到很多人的质疑,更多的研究者比较认同“文章”是指“成一家言”著述的观点。

二、“文章”与“文”之区别

曹丕在《典论·论文》的论述中,出现了“文”和“文章”两个概念。有研究者发现,曹丕开篇谈的是“文”,但是,自“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以下的文字当中,只出现“文章”而未出现“文”。另外,曹丕在讨论“文”的前一部分,只论述了文人、文体和文气,而在讨论“文章”的后一部分,只论述了“篇籍”的价值。因此,日本学者冈村繁认为:把“文章”同“文”(不同于以后“文笔”之分的“文”,文笔指有韵与否)等同起来的流行观点是错误的。“文”指分为四科的文学作品,而“文章”则是“能够充分而系统地阐述自己的思想而又有一定卷数的集合成部的著作”,“按传统的说法叫做‘子书’”,就像曹丕所称道的徐幹的《中论》和他十分重视的自己的《典论》。〔27〕那么由此可以看出,曹丕更重视的是“文章”的价值,而不是“文”(“文学”)的价值。

冈村繁此一观点,是从文本上进行比照分析“文章”与“文”之不同而得出的,论据充分,并非没有道理。

对于“文章”与“文”之区别,卢佑诚认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的“文章”与“文以气为主”的“文”,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同的。“文以气为主”的“文”,主要是现今文学意义上的“文”,意即在文学创作中,作家的才气是主要的。“文章”主要指论说等实用形式的文章,但其中也包含诗赋等文学形式的文章。〔28〕从卢佑诚的表述可以看出,他一方面认为“文章”与“文”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一方面又破除“文”和“文章”的界限,认为“文章”也包含“文”的诗赋等文学形式。这种前后矛盾的表述,影响了论证的清晰和严谨。

那么,曹丕本人在论述“文章”与“文”两个概念的时候,是不是有明确的区分呢?王开国认为,曹丕心目中的“文章”和“文”的概念,内涵是完全相同的。王开国用假设方法进行推论:如果曹丕明确区分了“文”与“文章”,并赋予它们以不同的地位,那么,这篇文章就有两个中心——“文”和“文章”,他就应该从题目上明确标示出来,亦即题目应改作“论文与文章”。他之所以没有用“论文与文章”作题目,而是以“论文”作为题目,正表明他认为“文”与“文章”可以互用。曹丕在《论文》中坚持了“文”和“文章”互用的用法,只是由于要遵循所举例证必须符合同类文体比较的原则,才放弃了在价值论中将诗赋作为例证的可能性。“文”和“文章”事实上是等同的,《论文》并非认为只有子集才能“不朽”,诗赋(包括在“文”中)也一样可以“不朽”。〔29〕从王开国的具体论述来看,他并没有揭示“诗赋”何以能够“不朽”的原因,主观判断多于客观陈述,缺少令人信服的证据。

先秦两汉时期的“文”,内涵甚广,并不专指文章。詹福瑞从“文”的本义出发然后进行推论,他指出,先秦时期“文”的本义是花纹、纹理,此外,还兼有美、善、华丽等义。两汉之后,文或文章的内涵之所以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的概念,原因就在于“文”最初的源头之兼有二性,即绮靡华丽与文章相依相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文”“文章”的概念进一步向文学体裁纯化,主要指诗赋等富有文采而又可以独立成篇的文章,文学的观念愈加明确。从“文”的涵义逐渐纯化的进程可以看出,曹丕之论文章的价值,是把著书立说视为个人追求不朽的生命价值的事业,立足点是在个人。〔30〕因此,詹福瑞认为曹丕的“文章”与“文”的概念是同一个意思,可以视同今日“文学”的概念。詹福瑞论述“文”之含有“丽”的意义,是可以成立的,但由此推断魏晋的“文”“文章”的文学观念开始明确,论证是不充分的。

为了佐证鲁迅等人魏晋“文学自觉”或“独立”的观点,许多学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把“文”“文章”当作“文学”概念的思维惯性。韩海泉认为,曹丕所称“经国之大业”的“文章”,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典论》这样的专题著作,另一类是诗赋等作品。即表示曹丕之“文”包含着性质不同的两类文章:一类是以形象思维为主,具有情感审美特征和想象虚构特点的艺术文学,一类是以抽象的理性思维为主的说理和纪实的著述。因此,韩海泉论断,曹丕所说的“文章”更接近于今天之“文学”,表明了曹丕对文学的本质特征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31〕

尽管有不少学者简单地将“文章”或“文”推断为现代意义的“文学”概念,但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学术界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曹丕《典论·论文》使用了“文”“文章”两个概念,这一文字事实本身就说明了两个概念内涵的差别。张阳成认为,在魏晋时代的人们眼中,一切文体都是属于“文章”“文”的范围。曹丕《典论·论文》有“四科八体”说:奏议、书论、铭诔、诗赋,这当中可以归入现代文学观念的大约只有诗赋。“文”或“文章”与现代的文学观念虽有重叠之处,但也有相关的别的领域,或者只被限制在韵文上。如果魏晋时期有自觉,也该称为“文的自觉”而非“文学的自觉”。〔32〕宋战利则指出:曹丕《论文》所论之“文”包括诗、赋等多种文体,故陆机论各种文体名之为《文赋》。若讲“文”的重要性,曹丕为什么不说“文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而偏要讲“文章”云云。宋战利征之于史得出结论:在曹丕的时代,“文”的概念要广于“文章”的范畴,且“文章”还有自己独立的意义。也就是说,曹丕所谓的“文章”是不包括诗赋在内的能够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一些典章制度,或者如《诗》《书》《易》《礼》之类的经典,或者是能够给后世警戒的史书,扩大些范围至多包括徐幹《中论》一类的著作,并非我们现在所言文章的概念。所以,曹丕所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并非肯定文学的价值,把“文章”当作文学乃是后人的误读。〔33〕

这种接近文本真实的研究和探索,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反观早期的一些研究方法,其缺陷与不足十分明显。正如吴寒、吕明烜指出的那样:汉代及以前的“文学”泛指学术典章文化而言,即使到了魏晋南北朝,“文学”仍是近于“文章之学”的概念。所以,如果回到传统语境来观照中国历史上的分类分目就会发现,这种分类背后体现的标准,与学者们希望找到的能够佐证“文学独立”或“自觉”的证据,实在是相去甚远。〔34〕

三、“文章”与“经国”“不朽”之关系

曹丕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句话阐述的是“文章”的地位和作用。20世纪20、30年代的早期研究者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文章”是“经国”的根基,“文章”借“经国”以“不朽”;第二种观点认为,“文章”既是“经国之大业”,又是“不朽之盛事”;第三种观点认为,文章与“经国”关系不大,文章是“不朽之盛事”。

第一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铃木虎雄,他在1925年出版的《中国诗论史》中说:“其所谓‘经国’,恐非对道德的直接宣扬,而可以说是以文学为经纶国事之根基。”〔35〕鲁迅在1927年夏季广州演讲中说曹丕:“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鲁迅这个表述来自铃木虎雄的启发,“诗赋”指代“文章”,“教训”指代“经国”,“文章”只是“经国”的手段和方式。第二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罗根泽,1934年罗根泽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出版,他认为曹丕既肯定了“不朽”又肯定了“经国”:在“不朽之盛事”之前,先誉“经国之大业”,则其价值仍然不全在文学本身,而在文学有“经国”的功能。〔36〕第三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朱东润,他认为曹丕强调诗赋文辞之不朽,与“经国”之内容无关。他在1934年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中说:“观丕之言,一再期于不朽,谓诗赋之长,足以垂令名于千古,此固与古人立言之意已异,其重视文辞,良可见矣。”〔37〕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这几种观点仍然为研究者所接受和认可,多数人倾向于第一种观点,认为曹丕这句话,是强调“文章”只有为政治服务,为统治阶级服务,才有“不朽”的价值。譬如大学教材的表述:“作者本着文以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章(本文所说的文章,主要是指诗赋、散文等文学作品)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当然,他的所谓‘经国大业’,是封建阶级统治人民的事业),把文学提到与事功并立的地位,并鼓励作家们‘不托飞驰之势’而去努力从事文学活动。”〔38〕也就是说,文学只有为“经国”服务,为统治者服务,才是“不朽之盛事”。

到了20世纪80年代,过去那种一切从政治出发的研究方法有了转变,一些研究者认为“文章不朽”,不是指文学借着“经国”而不朽,而是文学形式本身就有“不朽”的存在价值。谢宇衡指出:所谓“经国之大业”,当然也是一种“尚用”的观点。但这种“用”是指文章著述作为一种独立事业的功用、功能,“无穷”的意义,“不朽”的价值,“用”之义甚广,与儒家将文看作事功附庸的“辞达”“言文”之旨已颇异其趣。〔39〕张晋认为,曹丕“文章不朽”的提法,是连类及之,即“文章”是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从事“不朽之盛事”的知识分子也是可以不朽的,不用谁的美调夸奖,不靠谁的炙手可热的权力就可以流芳后世,这就大大鼓舞着知识分子从事这个可以使自己“不朽”的事业。〔40〕日本学者林田慎之助也认为,曹丕把文章的价值比作经国之大业,等同建功立业,这种文学价值观,宣布了从未揭示的文学的独立性。〔41〕对曹丕“文章不朽”这句话的理解,罗宗强指出,曹丕的原意,并没有把文章看作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也没有强调文章的政教作用,学界这种把文章用于治国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他1987年4月致信郭在贻请教,郭在贻复信时说:“此句乃比喻性说法,并非真的说文章就能治国,而是说文章的重要性犹如经国一般。此种理解法,于当时之语言习惯,语法结构,似亦无甚扞格。”〔42〕1989年6月,王运熙、杨明在《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中认为:“曹丕将这种作用概括为‘经国之大业’,评价如此之高,确是前所未有。不过他主要是指诸体文章如上述的实用价值而言,未必是强调诗文反映社会现实以供统治者了解民生疾苦的作用。从文章对于作者个人的作用来说,它又是‘不朽之盛事’,曹丕对这一点所表露的关心尤为强烈。”〔43〕王晓枫指出,曹丕把“文章”看作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种观点,恰是文学进入了它的自觉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对文学的认识,由朴素的、朦胧的意识到清晰的理性的升华。”〔44〕即曹丕的观点是对文学形式认识的升华,而不是出自于对国家政治的认识。

这是20世纪80年代有关“文章”与“经国”“不朽”之关系研究的大体情形,总体观点是,曹丕所谓的文章“不朽”,立足点在作者个人,与政治关系不大。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辩论越来越细致,一些研究者从传统的“三不朽”入手,探讨“立言”“成一家言”与“文章”的区别,从这一新的角度研究曹丕“文章不朽论”的原始内涵。

“三不朽”的提法,出自《左传·襄公二十四年》鲁国叔孙豹与晋国范宣子围绕何为“死而不朽”的一场讨论:“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此后,《汉书·扬雄传》记载:“雄实好古而乐道,其意欲文章成名于后世。”王充也讲过“夫文人文章,岂徒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行,传人之名也”。〔45〕这些前人的论述,早就明确表达了著书立说可以使声名传诸久远的观点。因此张廷银认为,曹丕的贡献仅在于对前人有关不朽的论述进行了集中的概括和总结而已,与前人论述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文学固然有经世治用的义务和传名不朽的功用,但这两点并不是文学的本质特征。〔46〕顾易生则认为,“三不朽”的说法,初步排列了徳行、政事、文学著作三者的座次。这座次自可有不同排法,难说哪种排法为进步,哪种为保守。取消文学位置当然不对,如把文学置于所有其他事业之上,也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7〕

张廷银把“立言”理解成“著书立说”,顾易生把“立言”解释成“文学”,这两种观点实际上都回避了“立言”何以能够“不朽”的成因探讨,其结论自然就变成:无论个人水平怎样,所有的“著书立说”和“文学”都可以“不朽”。显然,这样的观点是十分牵强的。

古川末喜认为,《典论·论文》的“文章不朽说”仍然是在儒家经典“三不朽”说传统的立文不朽的范围之内,而立文不朽的标准是“成一家之言”,曹丕把徐幹的《中论》看作不朽之作,所以这里所说的“文章”理所当然地是指一家之言的著述。〔48〕在古川末喜的研究中,“成一家之言”是文章“不朽”的标准,这也是很高的标准。而有的研究者却认为,文章做到“见意”即可,无需“成一家言”也能“不朽”。墨言指出,《典论·论文》中所谓“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的说法,显然是侧重指发表个人见解的学术著作和抒发个人思想情感的文学作品而言的,实用性文体一般不具有这种功效,在曹丕看来,文章之所以不朽,就在于它能“见意”,文章中所容载的作家的思想和情感,可以让后人目睹其文,想见其人,由此而使作家的声名永存于后世人的心目中,这即是所谓的“不朽”了。〔49〕

“成一家之言”的要求,比“见意”高出很多。“成一家之言”指学问自成体系和派别,“见意”是指在文章中表达个人的意旨、情感或想法。如果按照墨言的研究方法进行推理,文章中只要有作家个人的思想和情感,让后人目睹其文,想见其人,即可以“不朽”,那么,“不朽”之标准确实太低。思想和情感有高低丑恶之千差万别,岂可统统能够“不朽”?

徐公持先生则是另外一种解读,他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实有两方面意义,前句所说为“经国”,后句所说为“不朽”,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曹丕本人的意图,重视的是“不朽”,以下文字几乎全为演绎“不朽”而设。〔50〕在徐先生看来,文章与“经国”关系不大。那么另一个问题是,文章怎么做到“不朽”?王齐洲认为需要首先解决两个前提:曹丕能够认识到文章著述有传之无穷而不朽的价值,批评时人只顾眼前的利益而徒耗生命,这的确是很深刻的思想。不过,有两点需要明确:(1)曹丕认为能不朽的文章主要指哪些类别?(2)文章不朽的思想是否有所继承,有所借鉴?王齐洲指出,曹丕的文章不朽思想是对汉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于垂文自见以求不朽,汉人自有原则,他们并不认为凡文章皆可不朽。他们认为能够不朽的文章,不是仿诸子而作的著论,就是仿《春秋》而作的史传,因为这些文章有作者的思想和见解,能够为政教服务。而辞赋作者司马相如、东方朔这些“言语侍从之臣”所作辞赋“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难以发挥政教作用,自然难入不朽之列。〔51〕王齐洲的观点是,“不朽”是仿《春秋》而作的史传——这是汉人的思想,当然也是曹丕的思想。

20世纪90年代,还出版了王运熙、周勋初、罗宗强、蔡钟翔、张少康、蔡镇楚等主编或撰写的多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和分段文学思想史著作,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都不出前面提到的三个观点之外。90年代唯一发表新解的是闫永利,他认为曹丕“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说的是从一个人写的文章就能看出他的“经国”之才能。〔52〕显然,闫永利这个观点既脱离文本实际又脱离历史实际。

进入21世纪,对此问题的探索虽然存在不同意见,但没有大的突破。高雪莲从“个体”角度进行分析:与“三不朽”的“立言不朽”相比,曹丕“文章不朽”的内涵显然带有更鲜明的私人化倾向,表达了更多作为“人”的个体的自觉。〔53〕罗宏梅以为,曹丕这句话应释义为“文章与治理国家的大业一样,都是能令人名垂千古的盛事”。〔54〕李光摩说:曹丕所谓的“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不是指建安七子的文学,而是指《周易》《周礼》之类的大制作。〔55〕张蒙认为,曹丕更强调了应用写作与“经国之大业”的重要关系。〔56〕葛志伟的理解和其他研究者稍有不同,他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文章著述进可为经国之事业,退可为声名不朽之凭借。曹丕之所以重视徐幹及其《中论》,并将《典论》视为获取不朽声名的保证其原因大概也正在此。曹丕《论文》的贡献,在于突破了王充思想的束缚,看到那些没有实际功用的文章如诗赋中也有不朽之作。〔57〕木斋认为,其落脚点或者本质含义,是指文学写作审美的不朽性,与传统的建立在政治道德功业的“立功立德立言”并不是一个范畴的立论。〔58〕这些观点,与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者相比,剑走偏锋,可谓语(观点)不惊人不罢休,不全面、不客观的缺陷比较突出。

四、“文章不朽论”之动机

曹丕《典论·论文》之创作动机,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说,曹操征求人才的目的,是“把天下的方士文士统统搜罗起来,省得他们跑在外面给他捣乱”。这个观点,给后来一些研究者研究曹丕的“文章不朽论”,提供了遐想和研究的思路。

1986年,曹融南、傅刚撰文指出,曹丕把文章提高到不朽的高度,有三个目的:(1)制造影响。曹氏父子皆好文章,而以曹植最称能者,由于这种原因,曹植差点儿先他而登太子宝座。到了建安二十二年之后,曹丕既已为太子,毋须再担心曹植,所以思图在文学上给自己制造影响。(2)网罗人才。(3)抚慰曹植。曹植在这场斗争中失败,难免没有怨心。因此曹丕公开发表“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一新的文学价值观,劝慰曹植安心从事文章写作。〔59〕此篇论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曹丕《典论·论文》的动机和目的,是较为全面的、较早论述这一问题的文章。

进入20世纪90年代,这方面的论点多了起来。1993年,顾易生撰文认为,曹丕著《典论》有与曹植比赛才华之意,而其重著作而轻荣势的表态,表示自己愿守“素士之业”,没有政治野心,未尝不是一种“矫情自饰”以达到政治目的的手段权术。〔60〕1995年,徐正英撰文指出,曹丕为什么要说这番话?其实他是向邺下文人集团尤其是曹植一派提出的安抚与告诫:文学也是建功立业的大事,而且能够身后留下美名,你们不要和我争权夺利了,安心写你们的文章吧。徐正英指出,这显然是一位初立太子训导群下的口气,并非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真正意识到了文学的崇高地位。〔61〕闫永利认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只是曹丕虚设的一个钓饵而已,把文章的功用提到如此之高,不是为了真正的文学,而是为他篡夺皇位制造舆论,他弟弟曹植看得十分清楚,就和其兄唱对台戏。〔62〕1998年,孙明君撰文认为,这句话是曹丕劝诫邺下文士改变“文人相轻”的陋俗,加强团结与合作,安心篇籍翰墨工作的一篇“告示”。〔63〕笔者指出,引发曹丕“文章不朽论”的契机,虽然是建安诸子的一时俱逝,但这可能只是表面的联系,实际上与曹丕曹植的太子之争有深层的关联。曹丕政权建立后,文章经国实际上也没有再被提倡鼓励,士人早已看穿了这种把戏。〔64〕1999年,汪春泓撰文认为,必须明白,这番话是曹丕对士人们的诱导,潜台词十分丰富。不妨理解为,文章之外,士人若置身于政治漩涡中,岂但追逐荣乐而不得,且会惹祸上身死于非命。〔65〕

整个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在观点上大约形成了四种意见。(1)劝诫邺下文人不要“文人相轻”;(2)劝诫邺下文人不要参与政治;(3)劝诫曹植不要争夺权力;(4)与曹植比赛才华。归纳起来,这些研究实际上是两个矛盾指向:邺下文人和曹植。进入新世纪之后,此一问题的研究大致也是这些观点的翻版。

譬如汪春泓再次认为,作于建安末年的《典论·论文》,其主旨却是要消弭受儒家经学浸淫至深的士人的抵抗情绪,使士人与世无争,惟以著述为追求。〔66〕乔守春指出,曹丕之政治意图旨在批判“文人相轻”风气,化解文人怨愤情绪,诱导文人安心“文章”,消除文人干政抱负,以期巩固、发展曹魏政权。〔67〕赵雷认为,曹丕此番话的目的是抚慰曹植及其党羽的失落感,让他们认识到政治功业并非是人生仅有的选择,著作文章一样是“不朽之盛事”。〔68〕姚爱斌认为,曹丕的写作初衷主要有两点,一是反对“文人相轻”的文坛劣习,说明文士为文各有长短的道理及原因;二是晓谕文章于国于己的重要价值,勉励身边的文士致力于文章事业。通俗点说,即希望曹魏集团中的一班文人搞好团结,安心工作。〔69〕赵小琪、司晓琨认为,曹丕看到了兄弟争嗣战中文人干政的力量,意识到这种力量对自己光明前途的威胁,于是针对文人提出了“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学创作是与国家政治一样重要的大事,亦可“声名自传于后”,文人没有必要走入争权夺利的仕途。〔70〕宋战利认为,《典论》创作时期也是曹丕兄弟争夺继承权最为激烈之时,曹丕倾注极大精力创作《典论》并积极传播自己的政治主张,对争取继承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71〕董家平则认为:曹丕立为魏国太子的前后,外有吴蜀两国的军事抗衡,内有曹植及其羽翼的夺嫡之争,为了避免曹氏集团的混乱,影响统一大业的完成,需要对文人的价值取向进行引导,因此重新确立文学所具有的崇高地位和价值,让文人潜心于文学事业,让他们为曹氏集团的伟业多做些“不朽之盛事”,这便是曹丕撰写《典论·论文》的真正动机!〔72〕姚可从当时动荡的时局进行分析,他说,文人们抱着显才扬己的热情积极参与曹魏政事,直接产生了两种后果:一是政治期望过高,对自己较低的职位不满,失去工作热情;一是形势判断错误,陷入政治漩涡而丧命。曹丕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故意抬高文学的地位。〔73〕刘跃进则指出,曹丕已经当上了太子,政治方面他已经胜出,当然不希望人人都有惹是生非的政治抱负,因此,曹丕发表这一通文学不朽的议论,其实并不是真心倡导文学,而是渴望名实双收。〔74〕杨伯认为《典论·论文》就是一篇训词,既是鼓励文士们专心文学事业,又在暗示当代文士:要小心翼翼,把文学事业与经国事业区隔开来。这不是什么关于文学的新信念,而是一种政治的新要求。〔75〕这一时期研究的共识是,曹丕高举“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大旗,是有其政治意图和目的的,主要指向曹植的太子之争和邺下文人的从政热情。不过,有的研究者把曹植与邺下文人分成两个独立的部分进行论述,从单一的矛盾斗争中分析研究曹丕何以提出“文章不朽”的本意和原旨,其结论无疑存在片面性的缺陷。

以上四个方面,都是研究、探索曹丕“文章不朽论”的重要途径。四十年来的研究成果表明,有的探讨十分深入,有的探讨则比较肤浅,总体上是向前推进的,而且探讨的问题越来越细化,越来越注重让资料说话,这对于下一阶段曹丕“文章不朽论”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注释:

〔1〕鲁迅:《而已集》,《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418页。

〔2〕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民国丛书第一编),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第74页。

〔3〕〔36〕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23、125页。

〔4〕方孝岳:《中国文学批评》,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第53页。

〔5〕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7页。

〔6〕王瑶:《中古文学史论集·重版题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06页。

〔7〕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198页。

〔8〕刘广发、吴绍礼:《曹丕和他的〈典论·论文〉》,《齐齐哈尔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3期。

〔9〕刘溶:《〈典论·论文〉简说》,《教学与进修》1981年第2期。

〔10〕张佩玉:《谈曹丕的文学理论观点》,《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4期。

〔11〕周振甫:《“文学的自觉时代”的文学》,《许昌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4期。

〔12〕陈必胜:《曹丕及其〈典论·论文〉》,《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4期。

〔13〕〔59〕曹融南、傅刚:《论曹丕曹植文学价值观的一致性及其历史背景》,《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1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16页。

〔14〕〔41〕〔日〕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张连第译,《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19、119页。

〔15〕解中平:《〈典论·论文〉之开创意义》,《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

〔16〕蔡钟翔:《〈典论·论文〉与文学的自觉》,《文学评论》1983年第5期。

〔17〕朱恩彬、周波:《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文学价值观念的变迁——对〈典论·论文〉的再评价》,《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5期。

〔18〕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上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64页。

〔19〕〔48〕〔日〕古川末喜:《建安三国文学思想的新探讨》,《中国文学研究》1990年第2期。

〔20〕张虎刚:《对〈典论·论文〉的一大误解》,《天津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21〕牟玉亭:《释〈典论·论文〉的三个问题》,《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22〕于迎春:《曹丕文学不朽的新意识及其“文章”、“文人”观念》,《学术研究》1996年第2期。

〔23〕刘朝谦:《〈典论·论文〉新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

〔24〕杨明:《怎样读〈典论·论文〉》,《文史知识》1989年第11期。

〔25〕〔51〕王齐洲:《“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新解》,《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26〕赵敏俐:《“魏晋文学自觉说”反思》,《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27〕〔日〕冈村繁:《论曹丕〈典论·论文〉》,《中国文艺思想史论丛》第1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88页。

〔28〕卢佑诚:《曹丕文学价值观新论》,《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

〔29〕王开国:《曹丕的文学观》,《重庆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

〔30〕詹福瑞:《“文”、“文章”与“丽”》,《文艺理论研究》1999年第5期。

〔31〕韩海泉:《曹丕与中国文学的独立自觉时代》,《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32〕张阳成:《“文学的自觉”考辩》,《安康师专学报》2005年第1期。

〔33〕〔71〕宋战利:《魏文帝曹丕传论》,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8、180,187页。

〔34〕吴寒、吕明烜:《“文学自觉说”反思》,《文艺研究》2012年第12期。

〔35〕〔日〕铃木虎雄:《中国诗论史》,许总译,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7页。

〔37〕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23页。

〔38〕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63页。

〔39〕谢宇衡:《〈典论·论文〉浅说》,《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2期。

〔40〕张晋:《一篇有开创精神的文学论文——评曹丕〈典论·论文〉》,《绥化师专学报》1986年第5期。

〔42〕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40页。

〔43〕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4页。

〔44〕王晓枫:《从曹丕的〈典论·论文〉看文学的自觉》,《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45〕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868页。

〔46〕张廷银:《〈典论·论文〉文学贡献新论》,《青海师专学报》1991年第1期。

〔47〕〔60〕顾易生:《英雄割据虽已矣 文采风流今尚存——曹操文学批评与曹丕、曹植文论中若干问题新探》,《文史知识》1993年第10期。

〔49〕墨言:《再议曹丕的文学价值观》,《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3期。

〔50〕徐公持:《魏晋文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第64页。

〔52〕〔62〕闫永利:《作文为帝:曹丕作文之道——兼谈〈典论·论文〉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滨州教育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

〔53〕高雪莲:《文学自觉的先声——论〈典论·论文〉的开创性意义》,《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54〕罗宏梅:《再谈曹丕的“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55〕李光摩:《魏晋文学自觉论的迷思》,《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56〕张蒙:《〈典论·论文〉三辨——从〈典论·论文〉看曹丕的文章写作观》,《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57〕葛志伟:《再论曹丕〈典论·论文〉的写作时间及缘起》,《文学评论丛刊》第15卷第1期,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68页。

〔58〕木斋:《论中国文学的三次自觉——以建安曹魏文学自觉为中心》,《学术研究》2010年第7期。

〔61〕徐正英:《曹丕〈典论·论文〉创作动机探析》,《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63〕孙明君:《曹丕〈典论·论文〉甄微》,《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64〕张小平:《曹丕“文章不朽论”的几个问题》,《古籍研究》1998年第3期。

〔65〕汪春泓:《在“为艺术而艺术”的背后——关于〈典论·论文〉的重新解读》,《文史知识》1999年第2期。

〔66〕汪春泓:《论曹丕〈典论·论文〉》,《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67〕乔守春:《曹丕创作〈典论·论文〉主观政治意图管窥》,《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68〕赵雷:《在汉魏之交的历史语境中解读曹丕〈典论·论文〉》,《太原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69〕姚爱斌:《文学的自觉抑或文体的自觉——文体论视野中的汉末魏晋文学观》,《文化与诗学》2009年第1期。

〔70〕赵小琪、司晓琨:《〈典论·论文〉符号权力的三种维度》,《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28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70页。

〔72〕董家平:《曹丕〈典论·论文〉穷原竟委》,《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73〕姚可:《〈典论·论文〉与曹丕的政治立场》,《牡丹江大学学报》2014年第8期。

〔74〕刘跃进:《文艺批评的初祖——读曹丕的〈典论·论文〉》,《文史知识》2016年第2期。

〔75〕杨伯:《颂词还是训词:重读〈典论·论文〉》,《关东学刊》201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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