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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多语视角下母语概念

2018-02-11曾炳贵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8期
关键词:母语汉语概念

曾炳贵

(西南大学,重庆 北碚区 400715)

自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母语的提出,并引起国际社会对母语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倡“世界母语日”的建立,说明母语问题日渐突出。母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如果对其概念的界定含糊不清,则容易让人们对它产生误解,甚至会造成政治和民族上的矛盾。传统的说法“母语在一般情况下就是本族语”或者“母语就是本国官方规定使用的语言”等,这些说法都是不可取的。在单一语言的环境下,这样定义母语有很多属性是重合的,然而在多语环境下这样定义母语那就遇到很多问题;因此为母语概念定义需要科学的语言发展观。

一、母语概念的不同说法

“母语”这个概念首先是在语言教学领域提出来的。语言教学提出“母语”是为了区别不同民族之间的语言,方便第一语言的教学需要。戴庆厦、何俊芳认为对“母语”概念应当从两个不同的标准进行区分。一个是语言标准,一个人从小习得的第一语言就是母语;另一个是心理标准,从感情上出发确认哪种语言是自己的母语。方小兵提出“母语既不是纯客观的概念,也不是纯主观的概念,而是客观与主观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需要考虑讲话人的‘个人心理’和社区的‘集体心理的认同’”。李宇明指出母语指向的是民族共同语,不是指向方言;并且母语不是由语言获得的顺序来决定的,而是由民族或自己的语言认同。班弨“认同工具书中关于母语是幼儿时期通过模仿而掌握的语言这一观点”。王宁、孙炜认为“母语必须区分自然母语与社会母语两个概念,从两个方面去解释母语”。郭熙从民族的角度出发,认为所属哪个民族则那个民族的语言就是其母语,民族决定母语。劲松“母语有四种基本概念:第一,是历史语言学的概念,指谱系分类法中的原始共同语;第二,是民族学的概念,指本民族使用的固有语言;第三,是社会语言学的概念,指个人习得的第一种语言;第四,是政治学的概念,对外国语言来说,指本国的法定的官方语言;对国内各民族来说,指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冯志伟认为“要按照国与国的界限来划分母语和外语,本国、本民族的语言就是母语,不属于本国或本民族的语言就是外语”;在《牛津英汉双解语言学词典》里边认为“mother tongue=native language”,照字面翻译母语就是本族语;陈章太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去定义母语的概念,把母语等同个人习得的第一语言,并且指出“人们在牙牙学语的时候,最初习得掌握的那种语言(包括通用语和方言)就是母语”。

从这些定义来看,都认为一个人只能把一种语言作为母语,不能同时把几种语言都认为是母语,这就是在单一民族,单语制的角度下提出的母语概念。继单母语概念之后,基于双重认同概念的基础上突破传统的单一概念和逻辑思维,认为一个人可以并且得到以这种语言为母语的语言团体和个人心理上的认同,那么就可以说这几种语言都可以是母语,这种情况就称之为“双母语”。“双母语”突破单一角度从多角度多母语进行综合的考虑。各个学者和词典从不同的角度给母语概念下定义和分类,并各圆其说。但归其原因是否可以认为“母语”概念具有多义性不是它本身词义的原因,而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通婚,不断出现新的民族混合家庭以及双语教育的普及,就会形成一个家庭内,新出生的成员习得的第一种语言有可能与上一代人所习得的语言不一样,那么“母语”这个概念此时也就随之发生变化。

二、母语概念的困境

从单一民族,单语制的角度建立起的母语概念是不考虑现实多语环境的存在,这种缺乏多方面综合考虑的提法会导致在实际的语言环境中面临一些困境:

第一,母语等同于本族语。也就是说一个人属于哪一个民族,那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的母语。按这种说法会遇到如下问题:假如这个人是汉族,但他出生在少数民族地区,习得的是少数民族语言,不会说汉族的语言,这时的母语应该是少数民族语言而不是汉语。回族现在已经没有了自己本民族的语言,都是同汉族一样使用汉语进行沟通交流,像这种已经没有本民族语言的民族无法把母语说成是本族语。再比如移居国外的华人,虽然已经加入其它民族,但是他们很多人还是把汉语作为母语。

第二,母语等同于第一语言。按一个人先后习得的语言顺序来确定其母语,不管是哪个民族或者在哪个国家地区出生,先习得的第一种语言就是母语,其后习得掌握的其他语言只能算是第二、第三语言。在我国壮汉民族经常通婚形成的多语地区,壮汉联姻出生的小孩在牙牙学语的时候,由于父母一方只会讲一种语言,要么父亲讲汉语母亲讲壮语,或者反过来父亲讲壮语母亲讲汉语,在教小孩学话时,小孩同时接受到两种语言,就有可能同时学会并掌握两种语言(壮语和汉语)或多种语言,这时就无法区分哪种语言是其的母语,只能承认“双母语”或“多母语”。在新加坡现在使用的语言有汉语,英语,马来语等,那里的儿童同时习得几种语言是有可能的,也是不足为奇的。或者说,一个人如果没有把多种语言都掌握,每一种语言只掌握了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形成“洋泾浜”。母语是需要完全掌握并且能运用这种语言,而不仅仅是对某种语言“一知半解”。在并不完全掌握某种语言的情况下就把它当作是母语,这是说不通的。

第三,母语等同于优势语言(即语言使用)或官方语。把一个人平时使用最频繁、最流畅的语言来看作是母语,这种看法也是不可取的。现在人们学习其他国家或民族的语言相对于以前来说有着丰富的资源和便利性,也随着双语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习得并掌握几种语言是常有的事。在多语地区,有些人可以经常并且流利地使用多种语言,由于贸易往来,这些人能够掌握多种语言并频繁交替的使用着。那么这些频繁交替使用多种语言的人应该把哪种语言看作是其母语呢?再比如有些人,由于各种原因(移民等)先前经常使用的语言逐渐减少甚至放弃不用,转用其他语言,这又该如何确定其母语呢?

第四,母语等同于原始共同语。历史比较法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兴盛于19世纪,这种方法是研究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方言)亲属关系及演变过程,建立起原始共同母语。但是按照这种方法建立起来的原始共同母语很难确定某一特征是原始母语的还是从原始母语分化出来子语言的特征。还有按照这种方法拟构出来的原始母语是整齐规划母语方言差异的语言系统,这是不符合语言的现实存在情况。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在什么时候都很难找到单一的语言环境。如今世界上还有很多种语言是属于哪一种语系,归到哪一种语言系统里边至今尚未有定论。如果把母语等同于原始共同语,那么当今很多种语言难以找到其母语。如日语,在现有的语言材料和理论知识还无法将其归纳到哪个语系,就无法判断出其“母语”。

三、母语概念的出路

试图从单一的民族和语言角度对母语概念进行界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语言就像种族一样,始终存在着差异,在面对复杂的语言环境,特别是多语地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鉴此,对母语的概念的界定应考虑以下四点原则。

第一,以双重认同为指导,承认“多母语”的存在。双重认同从客观事实出发,认为一个人在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习得多种语言,并且这几种语言当中的一种或者两种只要得到说这种语言的社团和个人心理上的认同都是可以看作是母语。“多母语”概念的提出,不仅可以解决传统从单一的角度出发进行界定,造成母语概念有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而且从这一原则出发母语不再是单纯的等于民族语、第一语言、优势语(官方语)或原始共同语,而是可以等同一种或多种语言的“多母语”概念。

第二,母语要求是必须习得掌握这种语言。一个人要把某种语言当作是自己的母语,那么首先只有学会并掌握这种语言,是这种语言的“拥有者”,才能有资格说这种语言是母语,不然从何而谈母语?假如在没有习得这种语言的情况下,不能说这种语言是母语。至于一个人对一种语言学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是掌握了这种语言,在这里看来,起码是对这种语言有着基本的听说读写的能力。从这一原则出发可以解决对母语概念进行界定时,这个人是习得了一种语言还是多种语言,而难以判断是“单母语”还是“多母语”的问题。注意,还要说明一点,这里掌握的所谓语言指的是一个民族正在使用着的共同语,而不是在民族共同语的基础上产生的方言。母语必须是不同的语言否则就不能说成“母语”,只能说是“母言”。

第三,习得掌握某种语言后,必须要延续使用这种语言。这一点的提出是在上一条原则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如果没有上一条原则为条件,那么就不存在延续使用这种说法了。在掌握某种语言后,要必须继续使用这种语言才可以算作母语。假如在掌握某种语言后,但是因各种原因很少或甚至不再使用这种语言,那不能再把这种语言当作是的母语。一个小孩首先在中国习得了汉语,后来移民到其他国家又习得了英语,由于环境的变化等原因不再继续使用汉语进行交流,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怎样讲汉语”(这种情况有时也发生的成人身上),英语代替了汉语,那汉语就不能再算作是他的母语了;但如果还继续使用汉语,那汉语依旧可以认为是其的母语。这一原则可以解决在界定母语概念时,一个人因为转用了其他语言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母语”,不能一味不变导致语言发生变化但是“母语”没有跟着改变的问题。

第四,母语要基于个人的心理归属感和语言共同社团的双重认同。“母语”就是要求对这种语言有着较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就像是孩子对自己的母亲有着特别的依赖,反过来母亲也对自己的孩子有着万般温柔的呵护。主观意识只是其归属感的内因,语言共同社团是其认同感的外因。如果一个人从心理上就不承认某种语言是自己的母语,即使处于这个语言社团里面,也不能把社团语言强加于人,当作母语。反过来,“母语”的认可也不能完全基于个人的主观心理意愿,如果得不到语言社团的认同,那也只能说是“一厢情愿”,还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所以从这一原则出发可以解决那种母语完全是由个人主观臆断,或者完全由共同社区来判定的问题,而是要把个人心理上的归属感和语言共同社团的认可两者相结合起来,才能确认一个人的母语。

结语

综上所述,是否可以这样定义“母语”:一个人习得的,并延续使用且得到个人和共同社区的双重认可的一种或几种语言。索绪尔也说过“了解现象,或者精神活动,意味着预先要对某个术语定义”。术语定义如果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就会带来与该术语一系列的相关问题。“母语”这一概念承载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意识,对其定义要实际出发使其内涵符合现实变化的需要,界定和厘清其概念是做好“母语”规划和保护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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