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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说还是表现论
——西方文论视角下的《原诗》诗学内核

2018-02-10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宇文原诗文论

欧 婧

(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一、引 言

《原诗》*清初诗论家叶燮(1627—1703)的诗论专著《原诗》是中国古代诗论的杰出之作,分为内外篇四卷,共计30 000余字,对诗歌批评、诗歌创作等方面进行了阐述。笔者所引版本参见参考文献[7]。作为中国传统诗学理论为英语研究者纳入研究视域,进行较为突出的阐释与译介是在华裔中国文学研究家、斯坦福大学中国文学与比较文学教授刘若愚的代表作《中国文学理论》*刘若愚的《中国文学理论》出版于1975年,是英语世界较早将研究视角投注于《原诗》的论著。该书以纵向时间轴为主,借鉴了美国文学批评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采用作品、作家、世界、读者这四个探讨文学作品的角度,以形上理论、决定理论与表现理论、技巧理论、审美理论、实用理论等西方文论的范畴为框架,对中国文学理论的部分代表作品进行研究。笔者所引版本参见参考文献[1]。(ChineseTheoriesofLiterature)中,《原诗》被划入带有西方文学理论视角的“表现论”理论范畴中。[1]这种运用西方文论阐述的他者视角与方法,是《原诗》英语研究的一大重要呈现。美国哈佛大学比较文学教授宇文所安在《RuinedEstates:LiteraryHistoryandthePoetryofEden》(《废墟:文学史与伊甸园的诗歌》)一文中,对于《原诗》的具体诗学理论进行了探讨以及译介,他运用自身的西方文论背景,采用他者视角将叶燮的文学史观与西方诗学进行了对比联系,如诗歌对于时代环境的映照与亚里士多德“模仿论”的联系。[2]宇文所安沿用这种探讨《原诗》具体理论与他者视角的方法,并逐渐深入发展,其《原诗》研究成就主要集中在1992年出版的《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初译为《中国文论读本》,本为宇文所安为耶鲁大学比较文学系“中国文论”课程编纂的专业教材,后由哈佛大学出版成书。该书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古典文论作品,采用节译、选译原文并穿插点评论述的方式。该书第十一章“叶燮《原诗》”对《原诗》的部分文本与诗学术语进行了英译与探讨。笔者所引版本参见参考文献[3]。(《ReadingsinChineseLiteraryThought》)一书。第十一章《叶燮 〈原诗〉》中,他对《原诗》采取了分段英译与点评相结合的阐述方法,就其中诗论的相关重要理念进行了合理有效的译介与分析。他认为《原诗》是继《文心雕龙》之后,首次尝试进行全面系统诗学分析的作品。[3]

1999年,顾明栋在其博士论文《Literaryopennessandopenpoetics:aChineseviewinacross-culturalperspective》(《文学开放性和诗歌含蓄:跨文化视角下的中国化视域》)中,将《原诗》纳入了自“诗大序”起的中国传统诗学发展脉络中进行探讨,他阐述了诗歌含蓄理论,且与刘若愚一样,将叶燮的诗学观与着重创作者角度的表现论,进行结合。[4]在其2005年发表的论文《Ismimetictheoryinliteratureandartuniversal》(《文学与艺术中的模仿理论是否普遍?》)中,发展了对于《原诗》的认识。[5]

二、文学史观的“模仿说”解读

在《废墟:文学史与伊甸园的诗歌》一文中,宇文所安的研究视角导向了叶燮的文学史观这一有别于明朝复古主义者的观点。叶燮始终以“正”“变”这一对周期性的关系为立足点。在最初的阶段中叶燮的论点较为简单,他通过对《诗经》的探讨得出:诗歌显示了其周围时代环境的变化,其自身的变化同样也是合乎规范的。宇文所安认为这种观点使人联想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即“模仿论”中,“模仿”所呈现出的“善”与被模仿事物本身所呈现的“善”,是有着区别的。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出的“模仿说”(mimesis),是在柏拉图的理论基础之上,肯定世间万物存在普遍联系的同时,提出了艺术模仿现实的本质观。亚里士多德还认为艺术高于现实,比历史更为真实,“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被更严肃地对待; 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6],文学艺术与现实历史相比,更具有概括性,因此能够在以独有的方式反映时代风貌的同时,体现出对社会教化的功能,这就与西方文论视角下的叶燮的文学历史观产生了联系。

“且夫风雅之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时,谓政治、风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时言诗,时有变而诗因之。时变而失正,诗变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无衰,诗之源也。”[7]16宇文所安认为上述有关“正、变”的理论体现的是叶燮早期的历史主义观,这个通过《诗经》而展现出的,是文学反映现实的马克思主义文学观。文学的演变得以随着“时变”而“不失其正”,最终得以保持一个恒定的繁荣状态。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诗经》时期文学与社会时代相融合的发展观,逐渐演变为文学逐渐独立的发展观,即诗歌开始拥有自己的历史。曾经建立起的“诗变而仍不失其正”这一将“变”视作诗歌规范之一的模式,开始逐渐转变为对于“变”会带来诗歌衰败的认识。“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惟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7]16,此宇文所安认为是典型的历史主义观点中的变化。为了避免带来古典文学正统的衰败,“变”的发生是与诗歌内部的“体格、声调、命意、措辞”变化相联系的,通过这一变的过程展现的是其能够“救正之衰”。叶燮的观点明确指出延续性的变,是诗歌发展无法割舍的规范,而这一过程中同样存在需要正视的秩序,即对于每个时期不同诗歌特点的理解,只能依据于其之前的时代文学背景,以及所呈现的具体文学状态而进行把握。这一将诗歌艺术与社会时代相联系的观念,呈现出了文学应当受到时代变化的影响,体现现实社会的历史源流,因此与艺术模仿现实的西方文论观点不谋而合。

在《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一书中,宇文所安同样坚持用这一视角来分析《原诗》的文学史观,较之早期,他更加注重叶燮诗学思路和理念与西方文论乃至哲学的对比联系。宇文所安认识到《原诗》中有关诗文与自然的关系,会使西方研究者们联想到西方文论中自古以来的传统思想。宇文所安指出上述论点,以及叶燮在承袭《诗大序》的基础上,表明诗歌需要显示社会、时代的变化状况,都使人想到古希腊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

三、创作观的“表现论”解读

《中国文学理论》中,刘若愚认为叶燮在不曾背离传统的前提下提出了诸多创见,他同样认为《原诗》是少有的系统性诗论,是以作家为主导的文论,将其视作以“表现论”为主。在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的艺术四要素中,表现论以作家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关系为主,侧重考察作家主体性对创作过程与作品的影响。[8]刘若愚从“胸襟”这一诗人主观素养入手,强调表现论文学观在叶燮思想中的主导地位,他指出“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有胸襟,然后能载其性情智能聪明才辨以出”[7]21,刘若愚认为叶燮诗学话语方式表现下的“胸襟”,是作家“知性能力与道德品格”的体现,是创作者主体作用下展现其价值观、世界观、情感动向的重要因素。他引用了叶燮对杜甫诗歌的举例,以此说明“作诗有性情,必有面目”[7]50,强调创作者超出常人的主体性作用能够引导催生出优秀的文学作品。同时指出叶燮“诗是心声”的诗学论点,进一步强调表现论在《原诗》架构中的重要体现。刘若愚还指出宇宙客体的存在意识同样影响了叶燮,他指出其用“理”“事”“情”三个概念可概括艺术过程中的宇宙构成,此三者附属于“气”这一宇宙客观存在的生命力,而为了把握与表现上述三种原理,诗人应该具备“才”“胆”“识”“力”这四种内在特质。值得注意的是,刘若愚强调《原诗》中的“理”与传统理学的应用范畴是一致的,其与“气”的关系,同时可与希腊哲学中的“form”(形式)与“matter”(物质)相对应。刘若愚总结叶燮诗论虽涉及部分形而上理论,而叶燮运用“才、胆、识、力”等理念所最终指向的始终是创作者,创作者并非像传统诗学的形而上传统一样,虚心受道,而是充分发挥自身内部精神特质,以映照宇宙自然并通过适当的表达传递给外界,从而达到文学的至境。因此《原诗》的诗学观念始终是以表现论为主。

在《LanguageParadoxPoetics:AChinesePerspective》(《语言—悖论—诗学:一种中国观》)一书中,刘若愚继承了之前的研究思路,并主要着眼于创作者个体文学观与前人的关系,[9]他引述《原诗》“要见古人之自命处、着眼处、作意处、命辞处、出手处,无一可苟,而痛去其自己本来面目。如医者之治结疾,先尽荡其宿垢,以理其清虚,而徐以古人之学识神理充之。久之,而又能去古人之面目,然后匠心而出”[7]22-23,指出此为创作者逐步进阶的两个步骤:首先创作者需要革除自身的成见即“own personality”,潜心学习前人的学识成就并化为己用;其次便是再次革除前人的诸多影响,即“second personality”,最终生发出创作者本身的匠心即“impersonal personality”。刘若愚在此将英国诗人、文学批评家T.S.艾略特的文论观点与《原诗》相联系,表示艾略特与叶燮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诗学观点相似。他们同样意识到了创作者个体才能与文学传统的重要性,同样坚信传统在当代文学格局中不仅需要延续,更需要适当的改变。同样二者的诗学观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他指出:叶燮反对明朝拟古主义者对于某一特定时期文学进行模仿的主张,而将独具一格的关注力投注在抽象概念“才、胆、识、力”上。艾略特则主张反对后浪漫主义对于原创性的重视,声明诗歌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原创性”;艾略特认为作为前辈的诗人们保有了诗歌作品中最为独特与个性化的部分,他们才是严格地宣示出了何为文学上的不朽。刘若愚认为叶燮与艾略特的相似之处,还在于各自构建诗歌史时所运用的条件、要素。叶燮认为宋朝之后的中国诗歌不过是在“花开”与“花谢”之间进行着永无止息的轮回,“自宋以后之诗,不过花开而谢、花谢而复开”[7]39,已经再难出现前代诗歌那样的创见;艾略特则将欧洲诗歌的发展史视作对于既存文学规则的再调整,这一过程同样会一直持续下去。同样在这两种情况下,虽有必要通过个人才能不断地将再繁荣与再调整带给诗歌史,然而诗歌主流始终是客观的,基本上在发展进程中保持了不变。刘若愚认为艾略特自己创作的诗歌,就很好地诠释了文学传统与个人才能之间的相互作用。

刘若愚针对《原诗》文本而选择的考察视角,始终基于创作者的主体素养与文学创作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其对后者呈现出的成就,能够起到的举足轻重的影响。刘若愚结合艾略特的文论观点,用以创作者主体性为主的表现论视角对《原诗》诗学理念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他在他者的身份基础之上,考虑到了西方接受者的接受视野,考察到中西文论观点的相关联性,是对中国古代文论在异质文论话语环境中阐释方式的一种转换,也是用更切合西方视野的表达方式,对解读含蓄内敛的古代文论的一种合理尝试。

四、“表现论”与“模仿说”的结合阐释

顾明栋在《文学开放性和诗歌含蓄:跨文化视角下的中国化视域》(《Literaryopennessandopenpoetics:aChineseviewinacross-culturalperspective》)[4]中,将《原诗》纳入了自“诗大序”起的中国传统诗学发展脉络中,认为自中国文学初登上历史舞台之时,与“表现论”相类似的理论倾向就在中国文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这种优势倾向可以在《原诗》等各个朝代杰出诗学理论中窥见端倪。他认为这一理论优势会带来理论技术层面有所受限的后果,很少有学者能够在深思熟虑的有意思的引导下,产生出对于文学研究的广阔视域。顾明栋指出叶燮在《原诗》中较袁枚等人,就“诗歌的含蓄”这一问题提出了更具系统性的视野,并针对“含蓄”提出了更为系统化的视角。他引用“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7]35来阐明叶燮所讲求的含蓄的诗歌表达效果。顾明栋认为:大多数传统学者只致力于对文学开放性进行全面的概述,或是采用诗意化的例子来对其进行说明,例如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然而一旦当他们涉及开放性的语言形式层面,他们的论述就变得粗略,例如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提倡的“至如词尽意不尽者,非遗意也,辞中已彷彿可见矣”[10]。只有极少数的传统理论家例如叶燮,会对诗歌开放性的产生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语言、符号机制等,即这一创作者内在与文学技巧相关联的过程,进行广泛的讨论。

但在顾明栋后续的研究中,他在关注创作者和作品之间的表现理论的基础之上,又用模仿说的理论视角对《原诗》进行了解读。《文学与艺术中的模仿理论是否普遍?》[5]中,他认为在有关诗歌创作的探究中,叶燮对模仿理论的分支进行了更富多样化的运用。“不但不随世人脚跟,并亦不随古人脚跟。非薄古人为不足学也;盖天地有自然之文章,随我之所触而发宣之,必有克肖其自然者,为至文以立极”[7]30。叶燮也并非是全盘拒绝模仿,他只是反对将古代文学作品作为当下文学评论的衡量准则。在他的观点中,对于古人的模仿必须最终由自然的标准进行判断。不过,是否追随古人的脚步,出于对自然的观察而逐渐应运而生的洞察力,都必须是诗人不可或缺的能力。这种识别能力能够给诗人以勇气,使其能够在诗歌创作时不再担忧自己是否破坏了古人所设定的杰出标准。具备了这一识别的知识,诗人才能“识明则胆张,任其发宣而无所于怯,横说竖说,左宜而右有,直造化在手,无有一之不肖乎物也”[7]30。顾明栋认为,叶燮的观点和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的观点很相似,后者认为模仿古希腊诗人荷马和模仿自然是同一回事。与此同时,他作为模仿过程中的创造者,同样也是一名具有表现主义视野的艺术家。此时的顾明栋,接受并引述了与之前自己的表现论视角截然不同的观点,即宇文所安按照自身文论思路对《原诗》进行的、模仿说角度的解读。“无论叶燮的这个观点与中国传统有多么深刻的联系,至少其中的文学艺术观念有一部分不免让我们想到‘mimesis’(模仿论),‘mimesis’就藏在那个似乎无关痛痒的‘克肖’一词里,该词还含有‘符合某物’之意。”[3]572顾明栋表示这一观察证实了他的观点,即叶燮的诗学理论被定位为一种自发性创造与艺术性模仿的二元论。

顾明栋认为,叶燮的诗学观点受到了刘勰的很大影响,是对刘勰的二元合一的文学本体论的延续。和刘勰一样,叶燮将诗人模仿自然与表现自我的过程相融合,将文学的自然生成与人为生成结合在一起。为了使世界与艺术家之间的关系得以概念化,顾明栋认为叶燮通过两组术语的假定,来匡定了这一理论架构。第一组术语即“理、事、情”,关系的是宇宙世间的内部运作。第二组术语即“才、胆、识、力”,它们与创作者的内在思想有关,并关系到一部文学作品的世代传承。叶燮认为:“凡形形色色,音声状貌,无不待于此而为之发宣昭著”[7]28。通过对三个自然概念与四个思想概念的联系,叶燮提出了可以被恰当地限定为“表现论”的文学创作视野。“此举在我者而为言,而无一不如此心以出之者也。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大之经纬天地,细而一动一植,咏叹讴吟,俱不能离是而为言者矣。”[7]28这一引用足以印证叶燮诗学中所持有的表现论。顾明栋阐释视野下的表现论,指的是创作主体进行语言构建与传递意义的过程。这是世界通过语言展开想象的具体表现,也是语言与创造性指向外部世界的一个过程。根据这一定义,叶燮在文学研究中的理论层面呈现出的是表现论的面貌。但在这一视域下,呈现出的是独立于主观之外的自然世界以及植根于诗人内心深处的艺术世界二者在文学创作中的结合统一。叶燮认为“盖天地有自然之文章”,而诗人也同样如此,当诗人在关注外部世界的状态之中,运用他所具备的合理才能时,自然世界与诗人的内心世界便得以合二为一。诗人随后将这一具体的结合状态用语言加以表达,使得表现论的形态得以呈现出来。通过语言的表达,“自然之文章”得以蜕变为诗人之文章,从而能够贴合更多的读者以及被自然标准所衡量。以二元论的方法看,叶燮将文学视作宇宙自然增长与再现自然的人类行为之总和,因此,文学是外部模仿与内部表现共同的产物,就像他所说的“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7]26。

随后顾明栋在讨论“文道”时,将这一内外合一的文学本体论进行了升华。他引述了罗马帝国时期哲学家普罗提诺(Plotinus)的观点。普罗提诺肯定自古希腊继承的文论传统,强调理念“Idea”的存在,并将其升华为精神本体的最高境界“太一”,这一形而上的哲学观点与中国传统文论一直追寻探讨的“道”有着相似性。中国文论着重探讨关于文学与“道”的关系的理念,最初由刘勰提出这一设想,并经由后世文学理论家,例如叶燮等人的发展,得到了世代相续的阐述。顾明栋认为通过这一定义,普罗提诺的观点提供了一种能够洞察上述中国文论理念的方式。随后顾明栋指出了刘勰文论思想中,“道心”与文学思想即“文心”的合一性,并指出根据上述有关叶燮的诗学观点,能够看出正是完全归功于主体的创作意识,才能将一系列的宇宙中的“理、事、情”与诗歌中的“才、胆、识、力”加以结合,从而最终呈现为创作者具体的表现行为。

顾明栋结合西方文论视角对《原诗》的解读,是一个不断地能动深入的思考过程。在意识到表现论与叶燮诗学有相似性的解读空间的基础上,随着理解、阐释的不断深化,结合多元的理论视角,从单一逐渐向全面,从关注诗学概念逐渐向本体观发展。这种对《原诗》的研究,呈现出由个别的具体诗学理念分析,到继承与发展中西方文论的联系对比,再到对形而上诗学理念进行思考,标志着《原诗》研究始终处于动态的深入推进之中。

五、西方文论视角下的“理、事、情”英译

《原诗》的英译主要集中在宇文所安的《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之中,以及其他英语世界研究者的研究论述中,其翻译层面的差异着重体现在核心诗学理念与概念总结性的文段。比较各个英译版本的差异,如果运用现代语言学中所提出的“能指”与“所指”,更能明确不同版本的英语翻译为《原诗》文本的异质文明交流、传播与接受,所形成的影响与导向。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出的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他认为“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单纯的事物与名称,而是概念与音响形象”[11],因此,用能指代替了形象与声音这些感官要素,用所指代替了被指示的事物的内在含义。英译版本最多的便是“理、事、情”这一组在《原诗》中被界定为包容宇宙、万物一切义法、规则的概念。在考察“理、事、情”英译的不同能指的同时,能够认识到相对应的所指产生了各自侧重的差异,是更倾向作品与世界的关系,还是作品与创作者的关联。英译者们在对含蓄、抽象的诗学术语进行理解、翻译时,也产生了带有自身思想的主观性色彩。

注意到译介差异的是刘若愚、宇文所安、杨晓山、顾明栋、蔡宗齐、谢耀文这几位研究者。较早期进行英译的刘若愚,将“理、事、情”译为“principle/reason、event、manner”[1]127,以此为发端,对这一组理念尤其是“情”的所指的译介,诸多研究者产生了分歧。刘若愚基于对于《原诗》为中国诗学发展史“后期表现理论”的定义,特意将其译为“manner”[1]127。

宇文所安则将“理、事、情”翻译为“principle,event、circumstance”也是对刘若愚在此处英译的成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沿袭。他指出principle与event的指向范畴比较容易理解,而将“情”译为表示“情形、环境、情况”这一倾向客观外部条件的“circumstance”,只是能表达出其部分意义,他认为“‘情’是事物在某一特定时刻的样态,也是情感或感受,因此,事物的‘情’传达出或似乎就体现着一种情绪”。[3]561虽然宇文所安意识到“情”在这一组传达外部世界终极意义的理念之中,有着表达主观内在的倾向,却仍选择用“circumstance”对其进行了译介。可以看出虽然宇文所安受到刘若愚的影响,针对“情”的所指,以及如何对其进行英文表述,都意识到应强调主观情志对诗歌的作用,却依然将译介的中心落在了文学反映外部世界上,他本人思想也出现了复杂性。他还将叶燮对“理、事、情”的界定“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译作“the principle under consideration is hidden and elusive,the event is an image in the fantasy,and the affection/circumstance is vague and indistinct”[3]588,宇文所安在此处对之前将“情”的所指,理解并译介为外部世界的相关表象进行了弥补,重新强调了与外部环境紧密相关的文本呈现。

美国华人学者杨晓山的《ToPerceiveandtoRepresent:AComparativeStudyofChineseandEnglishPoeticsofNatureImagery》(《领悟与描绘:中英诗歌自然意象的比较研究》)中将“理、事、情”英译为“reason、fact、manifestation”,[12]134不同于宇文所安,他将“理”简单地引向“原因,理由;理性”这一更容易由中文语义所推导出的引申义,“事”则同样较为简单地译为“事实、实情”,“情”则是通过有“表现、显示”之义的“manifestation”,与宇文所安选择的“circumstance”所侧重的、宇宙外物的外在形态映射这一所指有所不同,此处“情”的英译所产生的语言所指更多是外部世界下的内在显现与传达。顾明栋对于这组术语的英译,大致上与宇文所安相同,却将“情”译为“condition”,其侧重的含义仍是偏向外部客体的环境、情状等稳定状态。[5]479国内翻译理论学者谢耀文先认为应把这组术语“理”译作“implicit”,“事”译作“imaginary”,“情”译作“elusive”,最终则对“理、事、情”进行了英译术语表述的总结。出于对英文个体单词所指的局限,他力图通过多个英译与阐述的罗列,尽力完善《原诗》术语作为放送者所传达的传统诗学内涵,与英语世界接受者对于上述术语的理解、认识的切合。[13]他将“理”总结为“principle、reason、significance、inherent order,etc.”,“事”为“event、matter、relation between visible objects”,“情”为“emotion as well as manner of being,vivid expressiveness of nature essence of anything”,[13]可以看出谢耀文对于“情”的解释,体现了主客观世界的必然联系,却最终侧重于情感体验的主观性表述,这与他对于“情”的理解,贴近于中国传统诗话所讲求的“情景交融”有关。同样运用意译阐述而非名词术语进行译介的,还有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东亚语言文化系及比较系教授蔡宗齐,在其著作《Configurationsofcomparativepoetics:threeperspectivesonwesternandChineseliterarycriticism》(《比较诗学结构——中西文论研究的三种视角》)一书中,将“理”译为“li,the inner principles that determine what we can occur”,“事”为“shi,actual occurrences in the world of nature and man”,“情”为“external forms manifested by those occurrences”,有关“情”的翻译,在此处侧重的是外部世界的呈现[14]。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为了传达“理、事、情”这一诗学术语的所指意义,并将其译介为英语,传达出英语词汇能够体现的特定所指,英语世界的研究者进行了多种版本的尝试。尤其是对“情”这一术语概念的英译,不同的译者选取的角度不同,会导向不同的意义偏差。究竟是侧重于创作者的主观内在,还是侧重于外部世界的客观显现,都是基于译者自身文化理解上的解读,很难用同一标准进行界定,但这种阐释的多样化,也正体现出了中国古代文论在英语世界中传播的变异及其合理性。

六、结 语

阐释解读的多元化空间,使得西方文论观照下的《原诗》诗学内核的研究现状更为多样化。宇文所安、刘若愚、顾明栋的研究特点体现在以西方文论的主要观点与框架来消除中西方文论界限,对《原诗》的诗学体系进行把握,用“表现论”“模仿说”等西方接受者耳熟能详的文论对中国诗学进行阐释,有助于英语世界中中国传统诗学的接受与传播。

东西方的话语方式与文化成果,都具有不可磨灭的本土性与世界性特征。我们需要认清这一点,兼顾本土性与世界性的平衡,在坚持自身话语方式价值的同时,注意到与异质文明话语方式之间的对话。在东西方本土性的交流、碰撞之下,自然而然产生了译介与研究方向的多元化与复杂性。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与中国文化自身的价值,决定了世界性的特征与发展趋势,以《原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在上述路线的合理传播之下,最终将建立起异质文明之间清晰平等的对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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