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众筹风险防控研究
2018-02-09苏欣
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融资
苏 欣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一、股权众筹的界定
股权众筹作为众筹模式的一种,是以获得股权的形式在众筹平台投资一个项目。具体而言就是创业者通过出让相应比例的项目股权,对自己的项目发起融资,待融资成功后,投资人将持有一定的股份。广义上来说,股权众筹就是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向公众出售公司股份的形式募集资金的活动。狭义上来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正)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中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债权的规定限制了股权众筹的发展,因而我国的股权众筹大多是指以私募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募集资金的活动。股权众筹的主要特征是这一方式给投资者带来的回报不是金钱,而是可能在未来给予资金回报的股权。中国证券业协会在《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中认为,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从大量的个人或组织处获得较少的资金来满足项目、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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