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下的刑事一体化思想探略
2018-02-07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中国检察官 2018年1期
●樊 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1989年储槐植先生提出刑事一体化之后,他所开创的“一体化”刑事政策思想,对当代中国刑法理论和实务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重大的影响。1989年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在刑事法领域,有实证因素的各种研究逐渐增多起来。比如说,关于死刑的民意调查,关于死刑的威慑效果的分析,关于其他刑罚效果的研究,关于我国刑罚结构的实证研究,关于我国量刑实践的调查研究,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实证研究,各种形式的法治报告中刑事法治的发展分析,年度蓝皮书中的犯罪指数分析,企业家犯罪分析风险评估报告等等。尽管这些研究严格按照实证犯罪学的标准来衡量,可能在命题的理论源头这个方向上有些欠缺,一些数据采集和分析仍有不规范、不充分的地方,实证方法和分析工具的选择运用也还有相当的盲目性,但是,与以前的研究相比较,这些研究毕竟是向对规范进行有效性实证检验的方向上走了。这些研究上的实证方向不能说没有规范性科学和经验性科学一体化思想的重要影响。
一、刑事一体化的比较观察
与刑事一体化相近的一个概念是李斯特的整体刑法科学的概念。整体刑法科学这个概念提出之初,其目的是要避免刑法科学的各学科专业上的片面性,实现各部分的有机统一。整体刑法科学所涉及的学科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刑法学和犯罪学,它还包括刑事政策,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其他社会科学,刑事侦查学,法医学,法信息学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