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办退休手续不能直接享受养老金待遇
2018-02-06向春华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11期
■文/向春华
核心提示:职工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现劳动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直接起诉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不符合参保人员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
基本案情
1993年3月,赵某经劳动局批准成为纺织品公司合同制工人,审批表中记载,赵某的出生年月为1965年4月,档案中无任何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记载材料。赵某原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60年6月,2015年6月5日经公安户籍部门批准将身份证和户籍年龄变更为1955年6月13日。2015年7月,赵某以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要求办理退休手续。2015年7月8日,相关部门向人社局发出督办函,要求按照特殊情况对待,对其户籍年龄及知青的工龄均予以认定。2015年10月26日,人社局对赵某办理退休一事作出处理意见,参照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条件将其1976年至1979年间合并计算为工龄,核定工龄从1990年1月起计算,要求赵某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赵某以工龄计算错误为由,拒绝办理。后赵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人社局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审查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真实性。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人社局要求赵某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由此可以认定人社局已积极在为赵某办理退休,让其享受相关退休待遇。现赵某不去办理退休手续,却又要求人社局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不符合职工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规定。对于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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