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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情怀:民国以前南洋华人婚礼的“上头”仪式

2018-01-24王琛发

民俗研究 2018年5期
关键词:南洋华人婚礼

王琛发

南洋华人传统婚礼习俗,不管新郎或新娘,只要是初次结婚,都得在正式举行迎亲礼之前,在前一个晚上到当天凌晨之间选择一个吉时,为新人举行“上头”仪式。从“上头”仪式的特征去看,重点是要长辈家人为新人正式婚礼之前准备,由长者替新郎或新娘梳头,尤其替本来绑小辫子少女,改梳成年女子带髻髪型。因此,“上头”礼仪,颇有婚礼前夕为新人举行成人礼的表征。不过,“上头”仪式和成年礼的差别又在于两者可以分开,在祖先牌位前边举行“上头”的必要又可取代不曾举行过的成年礼;纵然新人在之前举行过成年礼,他们除非因二婚失去“上头”资格,或因加入异教坚决不拜祖先,也没有拒绝婚礼前夕在家中“上头”的理由。而新人父母,即使儿孙满堂,如果本身之前没有行过“上头”礼,也必须重新“上头”,才有资格亲手扶持自己儿女“上头”。而且,就南洋婚礼“上头”礼仪的内容,其中不论仪式形式或者文字传达,总是要拜天祭祖,由长辈在祖先灵位前向新人说道理,牵扯出许多相关民族大义、家国情愁的内容。这就很明显表达着“上头”礼仪确可能带有“成年礼”功能,但却有它整套在地演变出来的礼仪内容。纵然民间有“上头做大人”之俗谚,但其整套实践已经不可等同“成年礼”。

一、传统婚制落地南洋社会

中医师力钧,曾经替慈禧和光绪治病,他在1890年代游历南洋期间写作《槟榔屿志略》,卷七《风俗志》提到所见所闻南洋男女婚俗,有说:“槟榔屿风俗,甲于海南群岛,良由守家礼、重文教,昏则六礼具备亲迎,不行于中国,尤于海外。见之至新妇入门,合卺礼毕,偕谒家庙,此婚礼之近古者”。*力钧:《槟榔屿志略》卷七,双镜卢集字板排印,光绪十七年,第1页。寥寥数句,已经表明南洋流传的婚礼习俗,无殊昔日中华故地。更有甚者,力钧自署“永福力钧”,说明他曾经从原籍福建永福县往来北京故宫,各处见闻必广。可是他笔下的槟榔屿华民婚礼,又似乎比他大陆所看到的更近传统,不仅“六礼具备”,尚且继续实行新婚夫妇“偕谒家庙”。因此,力钧才会受到南洋华人婚礼的孝道精神深深感动,赞叹如此“近古”风俗,是“不行于中国,尤于海外”。

由此可见,昔日南海诸国,亦即后来之所谓“东南亚”,华人社会以闽粤先民为主体,无疑拥有一片中华文化版图,延续中国南方民间习俗。力钧文中所谓“六礼”,其实并不仅仅盛行于槟城,而是由中原而南洋,指的是男女成婚过程往往需要经过的六个步骤,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纳彩,是择配、提亲的意思,也就是俗话所谓“说合”。问名,即民间所谓的互相了解。但南洋旧时社会延续中国的传统,闺女三步不出闺门,男女双方婚前极少自由交往,甚至不一定见过面,而两家人不想自己儿女将来感情路上多曲折,于是“纳彩”和“问名”,往往表达为有地位的亲戚做媒,携带写有男方姓名和八字的大红纸到女家“讨八字”;女家如果同意,也会把女儿八字写在大红纸上,由替男方说媒的亲友带回去交给男方,男方家长再去找算命先生配婚;一旦确定八字相配,就是“纳吉”;再由男方的作媒人正式上女家门提亲,交待聘礼,则是“纳征”;婚期由男家祭告祖先找日者卜定,由媒人持着帖往女家请定日子就叫“请期”。[注]邱新民:《新加坡宗教文化》,新加坡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出版部,1982年,第336-337页。这样一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实践过程,“媒妁之言”其实建立在男女两家对做媒亲友的信心,以此作为谈婚论嫁基础。

正如清代中国,南洋华人社会一直到20世纪初,还是习惯把未婚女子看待成小孩,更不让家中女子随便出门。女子只有在结婚以后,方才拥有自由,可以因着节日或有事陪伴丈夫外出,或者带着孩子出门。一直到1948年,英殖驻马来亚前任华民护卫司巴素(Victor Purcell)著作《马来亚华侨史》,犹引用代表英殖政府开垦槟榔屿港口的莱特大佐,后者在1794年留下记录,说明华人女子婚前婚后有别:“女子出嫁前,须守规范,足不出户,但结婚之后,即比较自由”。[注][马]巴素:《马来亚华侨史》,刘前度译,槟城光华日报有限公司,1950年,第29页。当然,那时男女配婚,婚前互相少有来往,甚至互不认识,双方“问名”就变得很重要。双方除了依靠可以信任的亲友说合,就要设想老天爷注定,或者依靠算命,或者把双方八字放在祖先香炉前,看看是否命运相合,又以祖先满意而冥冥中承诺庇佑,作最后确定。沃恩(J.D.Vaughan)曾在1851年担任槟榔屿警察总长,1861年又升官驻新加坡副参政司,他在19世纪中叶观察华人婚礼程序,也曾经记录那时男女婚姻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依靠专业的媒婆协助,奔走两家说合,以及协助寻找命理星象师傅推算八字配婚。[注]Vaughan J.D.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 Settlement,Singapore:Missions Press,1879.p.23.想来,在旧式婚姻体制下,以“命”去解释婚姻,保证男女双方自信良缘相合,确实也成就许多夫妇的白头偕老。当夫妻互相信仰命运相配而祖先保佑,两人即使间中发生家庭纠纷,相信宿命和认命,也促成大家意识到互相需要主动磨合,多加宽容和忍耐,结果儿孙满堂。

而力钧见到槟榔屿华人讲究“六礼”婚俗,事实上不单是槟城盛行,整个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至今也还保留力钧所见的“六礼”遗风。以槟榔屿历史而言,这处岛屿自18世纪以后便成为马六甲海峡出入印度洋的国际自由港口,也是邻近诸市镇互相来往中枢,槟城流行的习俗实可反映着周遭市镇共同风气。即使现代人讲究自由恋爱,“说合”就不必劳烦媒婆上门,往往由男女朋友约合双方家长连同经验丰富的亲朋戚友约定聚餐,大家高谈阔论如何办好一场出色的喜事,但“六礼”后边的程序还是讨论的重心。至于其中“讨八字”的过程,现在依然还会有家庭遵循过去的风俗,担心男女双方虚岁相差六岁或九岁。男方家中供奉祖先牌位的,也多有按照旧俗,把大红纸用毛笔写上男女双方八字,搁在祖先牌位前,等上三天三夜;如果家里没发生意外或者不吉利的事,这段婚姻就算通过神明和祖先考验。[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4页。只是现代的命理师也是与时俱进、从善如流,看着一对有缘人八字,一般不会铁口直断男女之间会否相克,只是告诉双方应该如何按照各自命运特征互补和迁就。而且,现代人也不见得每家每户都会认真执行过去信仰习俗,把双方八字搁在神案。

所以,当代南洋婚礼是保存着传统也放松了某些细节。双方从“纳吉”要走到“送征”,即现在当地民间形容的“送彩礼”或“送聘金”,流程比起过去是基本框架不变。只是,少了某些不良命理师危言耸耳,也不把巧合论断为祖先冥冥中决定,一切顺畅得多了。

直到今天,若翻阅当地洋人记载,亦足以证明马来西亚华人现在“送聘金”仍然依循着近两百年前传统。沃恩《华人习俗礼节》里头说,华人定亲信物是由男方送给女方金戒指和一两件首饰,女方也回赠男方其金头钗和其它首饰。[注]Vaughan J.D.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 Settlement,Singapore:Missions Press,1879.p.23.沃恩还观察到,男方少不了在定亲时送给女家一串长长的红丝线,象征着千里姻缘一线牵,长长久久又红红喜喜。[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5页。来到今日当地华人定亲礼仪,旧式头钗虽已绝不适用于新娘子可以自主的各种美发设计,但金饰重量往往牵涉到亲家面子,最终毕竟是要留在女婿家,照顾女儿在夫家有些积蓄,金戒指和珠宝首饰肯定还是少不了。

把沃恩笔下描写的送聘过程对比现代人的婚礼前实践,会发现马国华人对这等大事历久如新,至今行礼如仪。沃恩的笔下,男方下聘当天,会由媒人代表,把一锅煮泡醋卤汁的猪脚,以及一对鸡、一对鸭,再加一对贴上吉祥如意图案的蜡烛,连同聘金和算命先生写好的一份婚礼择日批文,送到女家。当女家接到聘金后,女方会按礼节留下聘金和蜡烛,以及要下一大片猪脚肉和一鸡一鸭;蜡烛是交给女儿收着的,等待生下第一胎男孩之后方才燃点谢神。[注]Vaughan J.D.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 Settlement,Singapore:Missions Press,1879.p.23.到今天,“吃猪脚醋”是当地流行的谚语,譬喻介绍男女成就姻缘的功劳,红线圈往往伴随泡醋卤汁猪脚出行。可见,只要传统在,会煮这锅“猪脚醋”的厨师就定有机会开工献手艺。

可是,沃恩也未曾关注到不同籍贯华人相互有文化差别,送聘金习俗也各有各的复杂。婚姻大事的一刻,送聘以及接聘的细节,足以让大家感受中国各处地方文化多姿多彩,在南洋地难得有相聚同片土地的历史因缘。以漳州人来说,漳州人习俗是受了男方聘金以后要退回聘金,以示不是卖女儿。而漳泉人共同风俗,又有男方在聘金之外另外送上两份“乳母银”,以示慰劳女方母亲从十月怀胎到养女教女之苦。两包“乳母银”里头所包的金额必须是一多一少,让女方是任选一份;很多时候,岳家往往是选择金额数目少的一包,而双倍归还金额数目多的一包。[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6页。这在岳家的立场,既是向未来女婿家里表态,隐喻了外家疼惜女儿;也不言而喻表达岳家的温情,体恤甚至有意帮助女婿。

可见,当中国传统的“六礼”到了南洋,它并不是作为一个历史名词,而是以多种中国地方文化展现“六礼”的具体形态落地生根,继续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可是,当地华人将已婚未婚的身份当成成年与未成年的分野,英国的法规也在有意无意间巧妙的表现着其西方主流意识的主导地位,西方法令的权威交织殖民地华人习俗。殖民地法律既承认少年男女婚后即是成年人,也注意申明妻子有权利关心丈夫事业、分享丈夫财产、继承丈夫遗产。1807槟榔屿《司法宪章》(Charter of Justice)清楚地说明,当地法制的主导概念是在于确保各族群安心居留当地,成为发展殖民地经济力量,政府要“保障本土所有居民自由宗教义务,宽容所有偏见,最特别关注其古代的用法和习惯”。[注]Freedman,M.,Chinese law in Singapore: The Rout of Custom, in Skinner,G.W., (selected and introduced), 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141.正如沃恩说,纵使殖民地规定华侨一夫一妻,但有些华人可能在尊重元配之外拥有三或四名妻子,这也不会影响丈夫引用英国法律分配财产给所有子女。[注]Vaughan J.D.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 Settlement,Singapore:Missions Press,1879.到1926年,英国海峡殖民地总督还委任过一个华人婚姻委员会,研究何种形式的华人婚姻、习俗、礼仪,才是有效婚姻。结果,委员会最后得出结论,政府不能订立任何法案说明哪一种形式的仪式构成婚礼必要条件。委员会建议,只要婚姻仪式是按照新郎新娘或者其祖辈家乡习俗所需要条件,或者是遵守以及实践已经有所变更但依然延续的习俗,这些旧式婚礼同注册婚姻一样,都应视为有效。

有了如此习俗与法律互让的有利条件,习俗与法律都容忍中西合璧、互相局部采纳,以至各行其是,这就支撑了当地华人延续传统婚礼的可能,保留下婚前“六礼”乃至正式婚礼过程的各种内涵元素。

1926年的决定又是长期影响马来西亚独立前到独立后的婚姻法。此后50余年,所有婚礼,凡是按照中国各地区以至各民间教派礼俗举行,都可以和而不同的共存,都是合法婚姻的依据;英殖民地华人婚俗,居然演变至依赖西方法制保障其合法与有效,传承着中华婚姻礼制的文化与道德内涵。即使马国在1957年独立以后,政府在1982年3月1日实施“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法律硬性规定从当日开始所有婚姻不注册就是无效,但之前按照习俗举行的婚姻依旧视为有效。而大多数华人明知婚姻只要注册即是有效,但习俗上还是认为必须按照习俗完成“六礼”,最终还得另外选择吉日去举行婚礼,才算办理圆满。

二、上头仪式带起家国情怀

把镜头转向20世纪初叶马来西亚。当海峡殖民地政府1926年成立委员会以确定所有华人婚礼是否合法婚姻,当地华人婚姻也如中国婚礼,是通过新郎上门迎亲,沿途由大众见证,带着新娘回夫家,昭告婚礼由天地明鉴,公开、合理也合礼的举行。这不只是确认夫妻关系,也在确定两家姻亲关系。之前,早在1924年,上海中华书局出版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其《槟岛华侨的奇风异俗》一文提到说:

“有一天在中街——槟榔屿最阔大最整齐的街——散步,远远的鼓乐喧天,迎面而来;头一阵过的高脚牌队,牌上除了写着‘肃静回避’等字样之外,其余所写的都不是清朝的官衔;第二队是中国固有的喇叭羯鼓一类的音乐;第三队是地色——七八个穿戏服的童子,作傀儡一样的走;随着一把红罗伞,后面一个蟒袍绣服,头戴戏台上的状元帽,足穿金线顾绣的靴,脸上绯红,坐一辆开篷的马车,和他并肩而坐的一个妙龄女子,头戴凤冠,身披霞珮,阔袖宽袍,冕旒垂盖,五色斑斓,全身锦绣,即似戏台上的杨贵妃,他俩坐在马车上簇拥而过,又似舞台上‘仙姬送子’时董仲舒和仙姬七姐一样;这种的迎婚礼,不仅我们初见的觉得奇怪,就是那对要结婚的新夫妻,还不是莫名其妙吗?”[注]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第75页。

梁绍文也敏锐地抓到一点模糊印象,他说:“细考究他们的习尚,总是明代以前的习尚,倘若我们将三四百年前远祖太公的遗像来参照一下,或者与此日槟榔屿的婚制服式相像。如此看来,华侨到南洋的历史,断非二三百年间的事。”[注]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第75页。

梁绍文是参观者,所以他不见得联想到,他见到迎亲仪式之所以能够隆重举行,不一定男方经验丰富,更不可能由于新娘经验丰富。所有这一切行程排场,还得由专业“送嫁娘”全程为新人打点协调。而“送嫁娘”投入工作还要有个前提,就是要确保一对新人,除非之前曾有过另一段婚姻的,否则都得在婚礼前经历“上头”仪式。按照过去社会习俗,未“上头”的婚姻等于不曾虔诚昭告双方祖先子孙变化,习俗上不被承认完整有效。而这新郎穿着仿制古代官服、新娘凤冠霞帔,其实内里还有一层素服;全套行头之所以然,又涉及南洋先民自况衣冠南渡,承载着他们中华认同的家国情怀。

事实上,广东人所说的“大妗姐”,又或者福建人俗称的“送嫁娘”,都是一样的人物,是由中国流传至南洋的婚俗专业人员。她们在华裔传统婚礼充当不可缺少的角色,为一对新人在婚礼过程排忧解难。不管双方家庭是否熟悉传统嫁娶规矩,双方应付婚礼的各种细节,还是需要送嫁娘协助打点。送嫁娘除引导新人进行传统婚礼的上头礼、拜天公、进门礼、洞房礼等礼仪,还要能说会唱,引导新人完成礼仪,在过程中说出一句句吉利又激励的押韵吉祥词,带给大家好意头的感觉,并且在婚礼过程随时随机应变,替主人家化解各种突如其来场面。而“上头”又是新人进入婚礼迎亲场面之前的必要,所谓“上头”,实际上就是新人改换成年人发型,在祖先与神圣跟前圆满此种仪式的神道设教。这是“送嫁娘”需要为婚礼开头,协助家庭嫁女或迎亲前完成的功课。

对男子来说,“上头”是梳理头发,准备婚礼戴冠。可对过去时代的女子来说,“上头”则涉及改换发型。清代南洋习俗,受着华南影响,闺女只要不在洋化的家庭,一般都是梳着辫子。这些梳辫子的女孩,一旦虚龄十五岁,生理上肯定每月会来“子孙瑞”(月经),就代表头上可以插簪嫁人。[注]邱新民:《新加坡风物外纪》,新加坡胜友书局,1990年,第56页。女子未出阁前,习俗不许修面;要出阁前,必须为婚礼化妆,还得请人用线绞脱面上的黄毛(乳毛),以示不再是黄毛丫头;而出嫁后则不再绑辫子,改而在脑后绑龟髻。[注]邱新民:《新加坡风物外纪》,新加坡胜友书局,1990年,第55-57页。因此,“上头”的仪式其实发生在绞面后,通过仪式完成女子改变绑辫子发型的过程,改梳成年妇女插簪绑龟髻发型。

一般上,除非男子入赘女家,男方都是迎亲的一方,所以为着确保婚礼顺畅,通常都是由男方负责出钱聘请送嫁娘。送嫁娘也都是先在男方家里主持上头仪式,过后再到女方家去主持。到了女方家后,送嫁娘通常都要由女方安排住宿,到大清早就陪同着新娘安排女家整个“送嫁”的过程。如果男女双方的居住地点相隔甚远,送嫁娘无法在同一个凌晨往两家跑,这时,就需要两位送嫁娘分开去负责处理男女家各自的上头仪式。

2011年,笔者曾到专业“送嫁娘”杨爱苓家中访问,根据她20年处理婚礼仪式的回忆,梁绍文笔下的古装婚礼至今未曾销声匿迹,只是现在越来越少人追随。现在马来亚北部,懂得处理这种“老古装”仪式的“送嫁娘”,也只剩下五六人。杨爱苓说,即使现代社会新郎新娘多是分别穿着西式礼服和白色婚纱举行婚礼,许多的家庭还是主张人生大事按照传统,形式上做法再简化也总有“六礼”的痕迹,而且多会抢在早上正式举行婚礼前夕,在前一天夜里或者当天凌晨为新人举行上头仪式。据她说,一旦来到穿戴上头的衣饰,许多家庭还是会自行准备或者向“送嫁娘”要求安排采用“老古装”,让新郎新娘各自先穿素服再换上明装,或者至少要求新郎新娘在第二天举行西装婚礼之前,当晚先穿上白衣白裤举行上头仪式。[注]杨爱苓口述记录,根据笔者在2011年12月27-31日访问笔记,以下同一人访问,不另外注释。

杨爱苓说:“简而言之,上头仪式,就是要在子夜以后宣告孩子由当天开始更换身份,一大早就要出门男婚女嫁,变大人了,也在祖先前边接受长辈叮嘱成年人对家庭与社会的义务。如果这家人要按先辈的传统礼仪进行上头礼,我们的责任是要替他家里准备各种需要用到的象征物,以备尽礼。”

据杨爱苓的经验,不论是男方女方,上头礼都是各自在家中的大厅进行。一般上头仪式都在到清早就要婚嫁的子夜进行,也有些家庭特地按日课选择吉时。上头礼之前,首先得置放水果祀品的神案摆在大门外。如果是按照老古装的上头礼,就在客厅对门前摆两张叠起的椅子,上边摆置“斗灯”,遥向门外天际。“斗灯”是用一个盛了米的圆斗,斗内放置一盏点亮的油灯,象征着北斗九星的光芒,并放置梳子、尺、剑、剪刀、秤,分别象征成己成人的价值观念:体面、规范、仗义、裁断、公道等;此外,还有一对大红蜡烛,以及一封红包。而杨爱苓也说,发展到今时今日,上头仪式的每一步骤,各籍贯的华人各有各的祝愿词,她本身较擅长闽南与潮州人的传统。举个例子,如果杨爱苓是为闽籍新人主持上头,在对方拜天神时,她就要念出开头祝愿句,是押着韵念:“点香点红红,拾贰枝香拜天公,上头做大人”。

按杨爱苓的叙述,最有象征意义的上头仪式还是“古老装”仪式。对照杜忠全在《老槟城、老生活》记载的“上头”仪式,杜忠全记录现在当地“龙山堂邱公司”宗祠服务的老槟城谢清祥(出生于1943年)儿时所闻:如果主人家要求按“古老装”礼仪上头,男女双方家里都会在大厅地面摆上大圆簸箕,下边压着红被单,男的在簸箕上摆上一张红色小木轿椅,女的在簸箕上摆一张红色小四方木凳;吉时一到,新人要由父母牵着绕簸箕走三圈,之后跨入簸箕中,跪拜了家中神明以及祖先,再坐在轿椅或方凳上由父母象征式的梳三下头和喂食两粒煮在糖水里的小红汤圆;为了把一对汤圆象征好事成双,确保婚姻日后事事圆成,新人吃汤圆时,不能咬破,只能咽下。[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8页。而根据杨爱苓的补充解释,这种老仪式流传年代久远,确难以再考究其源头,但大家有传说,坐在大圆簸箕和四方被单上去认识自己长大成人,准备传宗接代,即代表未来的人生是要坐立在坚守“天圆地方,宇宙乾坤”当中。

杨爱苓说,在她们的行家之间,也都普遍知道“老古装”不是清朝服饰,源自更早的前朝认同。她说:“我们之间的术语,是把这簸箕唤作‘大槛’。后来实行所谓文明婚姻,简化的新式上头礼不必摆上斗灯和簸箕,新人在迎娶前夕也不必进‘大槛’,上头仪式就变得简化,只需要换上新睡衣新鞋子就可以进行。可是,若要走回传统的老古装礼仪,长辈替孩子梳完头后,父母还得用红线替孩子束发,然后再让新人站在轿椅或方凳上,替他穿戴起明朝礼服,遮盖着原来拜神祭祖穿的白色素服。在吃汤圆时,送嫁娘在场会讲些好话,如‘吃圆咬轮吞,好使生好子传好孙’。这之后,才轮到孩子向父母捧上报恩茶。”

再根据一位1950年代参加南洋洪门活动的L老前辈,华人下南洋多是有家归不得,家中办喜事的同时总挥不去国仇家恨的惆怅,民国以前上头仪式其实是伴随着南海华人开拓边陲的悲壮,通过仪式传承北望中原的情怀。他说,南洋华人结婚前夕的“上头”礼要穿白衣白裤,就是演变自过去“小祥礼”所谓的“素服”,代表着婚礼前为历史以来衣冠南渡的先烈,包括自己宗族或家族祖先,素服戴孝。[注]对L先生匿名访问的口述记录,根据笔者在2014年11月22日访问笔记。因历史因素与社会环境,马来西亚“洪门”至今未能转型向全然公开活动。

L老前辈解说,清末民初,各家多有先人在战乱中牺牲,本来应该都是完成“小祥礼”之后回归原乡入主宗庙,接受后人膜拜;但清朝未亡,南海开疆辟土未尽,南洋华人因此就得面对祖先牌位回不去原籍的事实,大家只能在婚礼中继续“小祥礼”以明己志、以教子弟。如此婚礼祭祀祖先,也就得按照牌位欲入宗庙而未入之际的“小祥”之礼。[注]对L先生匿名访问的口述记录,根据笔者在2014年11月22日访问笔记。这位老前辈印象中,“上头”过程要拜斗,就是提醒子孙牢记开发本土、剑指中原,即使身处热带也要点燃斗灯遥思中原北斗,聊以安慰;更要藉着在上头仪式解下清装换明装,让儿孙大众记得明装,传递历代祖先的嘱托,要求后人恢复汉族衣冠。[注]对L先生匿名访问的口述记录,根据笔者在2014年11月22日访问笔记。在他看来,“上头”仪式当中,重点就在脱下清装身穿孝服,而又在后来套上明装。

同样的动作,也出现在自认天地会正统的洪门入会仪式,人们在人生不同场合获得祖辈相传的叮嘱,便是再而三的认识自己所在的社会,理解社会赋予个人的历史使命。对照施列格(Gustave Schlegel)1866年撰写《天地会》,在洪门入会仪式确实有提到相似的仪式,其中有诗句形容:“头上青丝发改开,披麻戴孝在杨台”[注]Schlegel, G.. Thian Ti Hwui: The Hung League or Heaven-Earth League, Batavia: Lang & Co.(1866).Reprinted by Singapore : A.G. Banfield, Government printer, Colony of Singapore, p.113.之过程,而后又有说“解开清衣换明衣”。[注]Schlegel, G.. Thian Ti Hwui: The Hung League or Heaven-Earth League, Batavia: Lang & Co.(1866).Reprinted by Singapore : A.G. Banfield, Government printer, Colony of Singapore, p.117.

南洋华人婚礼前夕举行上头仪式,暗地结合着明末遗民国朝意识,这个说法其实也不算太过秘密。入民国后,男女“上头”由各自祖宗、神明、北斗信仰见证,借着婚礼显露束发恢复明朝衣冠,也曾辗转流传于某些文人笔墨。槟城已故老诗人黄晚香著作小说《吻壁老人》,便曾引用前人著述说,清代南洋华人每逢儿女结婚前夕,也会另请来会党长辈替儿女梳头,长辈口中念着“一梳梳到儿孙满地,再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为公不为己,四梳永爱不分离”,[注][马]黄晚香:《吻壁老人》,槟城文心出版社,1977年,第279页。抓住子侄辈的头发一梳再梳,梳到第四梳时再凑头向一对新人咬着耳朵说:“记得你是炎汉子孙,大明后代;从今以后,已经成人,唯愿还我山河。”[注][马]黄晚香:《吻壁老人》,槟城文心出版社,1977年,第279-280页。这一来,对当地华人来说,生儿育女意义不仅为了家族传宗接代,还加入讲究忠孝两全的遗民色彩,从社会生活到家庭生活都被赋予家国情怀。

但是,随着斗转星移,时地演变,南洋华人毕竟无法从每个细节延续真正的明代装束,所以梁绍文才会生起“戏服”的感受。而按上述谢清祥的回忆,新娘子在上头仪式之初,还得罩上黑头巾。[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9页。再依据上述天地会退休老前辈所述,早期的上头仪式其实更加讲究,是以十二枝香拜天,象征了十二地支相应为六十甲子的天道循环,说明纲常与天地同在;站在以筛谷米为粮食的簸箕,簸箕为圈,圈下放被单,则代表着天圆地方、地大物博的中华,而新人里头其实是事先穿上的一身素服,从跪拜到恢复大明衣冠都不出圈外,挺立在簸箕上的轿椅或圆凳上换明服、戴明冠,代表了在先人灵前明志,阖家大小大喜之日犹未能忘却国殇。[注]对L先生匿名访问的口述记录,根据笔者在2014年11月22日访问笔记。是故,整个仪式正如谢清祥所听闻,是以簸箕限圈,象征“脚不踩洋地,头不见青(清)天”,以示不忘恢复明朝衣冠。[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9页。

因此,“上头”主要意义便是头上束发戴冠,象征恢复汉族衣冠。它本有成年礼的意味,类似古代中国为男子成年办的冠礼,或为女子成年办的笄礼。但正如L老前辈说,“上头”与一般成年礼的差别在于“上头”仪式长期以来被大众视为婚礼必须的前奏。即使少年男女在之前举行过冠礼或笄礼的,婚礼前夕还是要举行上头礼。在南洋,类似束发易服的仪式正如天地会的入会仪式诗句宣称的,是为了“改开青丝孝明君,前传口教度吾身”。[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9页。因此,对尚未经历成年礼的年轻人来说,婚前“上头”确有包括了即刻举行“成年礼”之实,但其内容包括很多成年礼缺乏的元素,尤其添加一层沉重的民族教育意义。而其之所以不同于成年礼,即在举行过成年礼的新人临到婚礼前夕一样还得“上头”。

在过去人的共识,新人从上头穿那件素服,到婚礼时犹罩在礼服底下,不仅是“为祖先戴孝”的象征,是真的孝服,又有福寿衣的作用。其制作很讲究选择吉日,邀请一位寿高而子孙众多的老妇取布开剪,再交给裁缝制作衣裤;这套素服在“上头”礼到正式婚礼拜堂过程中穿过一次,第二次再穿就是在老死之日,表示至死也为明朝戴孝。[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自中国爆发辛亥革命,社会上也还不是立即改变整套风俗,而是经历若干年后,直到二战结束后,大家方才逐渐意识到清朝肯定走入历史,主动作废婚嫁内穿素服、死后带进棺木的规定。[注]对L先生匿名访问的口述记录,根据笔者在2014年11月22日访问笔记。

三、礼仪演变毕竟伦理难移

根据杨爱苓的叙述,发展到现代,整套“老古装”传统,由摆斗灯到素服穿着外罩明装,已经不是每个送嫁娘都懂其意义。送嫁娘本来就是要拜师学习,这套老古装“上头”的内容,包括某些特定的仪式,更要另外学习。但是,即使时代变化,若要举行上头礼,其中也有不变的规矩。尤其是想要穿“老古装”上头,还得遵守许多老规则。例如:过去人们强调忠臣不事二主、一女不嫁二夫,如果新娘已经不是处女,或者再嫁,是没有资格走进“大槛”举行上头礼的。另外,由送嫁娘操办礼仪程序,一般是由父母牵着新人举行上头和替新人梳头;父母不在,方才由血缘最亲的长辈负责;至于邀请宗族长辈或帮会长老,则是由于对方是社会尊崇的领导人物,又是父母或祖父母由于血亲关系或者歃血为盟确立的长辈。汉族讲究的家族伦理在这一整场的礼仪过程表现得理义分明。

杨爱苓还说:“现在很多时候,新人遵循上头礼,是源自祖父母或外公外婆的建议,可是新人父母自己都没有经历过老古装仪式,按理就没有资格牵带孩子进‘大槛’。这时,我们要先举行‘老新娘’上头,亦即是先替父母重新做上头仪式,但他们是做‘半世’,也就是按他们已经渡过半个甲子以上的岁月,只烧六枝香。”这也是理路分明,说明“上头”兼具成年礼的意味,可以取代成年礼,但不一定就是成年礼。根据“上头”所要传达的精神,为了父母活到孩子结婚那天,至少已经活了三十个年头;父母自己生命中有半个甲子都没有恢复明朝衣冠,也没有接受过长辈在祖先灵位前边叮嘱,他们又怎么能有资格牵着儿女的手走入“大槛”,带孩子回到虚拟中失去的故国?因此,就必须补回那后半个甲子,重新归服明装。当孩子在父母牵带下走了故国的历史,这时他或她是穿戴着恢复了汉族衣冠,双手为父母和长辈奉上报恩茶,整个上头礼才会拥有完整的意义。

杨爱苓又说,到现在为止,男家举行上头仪式,还有一个必守着的老规矩:所有用品都要先由一个生肖属龙的小男孩向神明做了拜请的举动,才交到新郎手中。对于老一辈人来说,“龙”的文化象征是不言而喻的;杨爱苓说,“龙”还象征着“长长久久”。当然,现代梳头的祝词变得更加喜气洋洋。当父母牵着孩子绕着簸箕走三圈时,送嫁娘会喊“巡圆圆,富贵万万年”,至于到了梳头的程序,她说:“闽南人是念:一梳梳到后,二梳夫妻吃老老,三梳落来,添丁发财顺利。广东人则是念:一梳梳到尾,二梳夫妻齐眉,三梳子孙满地。”

根据梁绍文的记载,可知现在人们流行的新式婚礼——男穿西装礼服、女穿白色婚纱——很迟才在马来亚华人社会通行。梁绍文在1920年代访问南洋,恰巧遇马六甲土生华人领袖陈祯禄嫁女,邀请他在陈家观看西化婚礼仪式,陈祯禄还声言,梁在当地见识中式婚礼见得多,能在陈家看到西化婚礼形式是“相请不如偶遇”。[注]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第146-148页。那个时代梁绍文笔下的陈祯禄,看来还不是后来成为马来亚开国功臣的那位陈祯禄。梁绍文眼中,陈祯禄日常怕用中国文字,瞧不起中国,自认英国市民,梁绍文于是讽刺“可惜他眼睛不蓝头发不金”。[注]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第147页。可惜,梁绍文和陈祯禄都未曾预测,陈祯禄后来的思想演变。1950年代,陈祯禄以英文写作,公然向西方世界提出,西方资本世界带给全球各种病态,须要《易经》的“科学精神”《礼记·礼运》的“大同”理想医治。[注]马来西亚《中国报》1953年4月19日。三十多年后,同一个陈祯禄还给世人留下他的千古名言,痛骂“华人不爱护华人文化,便是畜生禽兽”。[注][马]林连玉:《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真相》,林连玉:《风雨十八年》上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出版,1988年,第67页。

其实,从梁绍文记载,也可以看到当时婚礼即使是穿着明装,也已经有简化程序的痕迹。杨爱苓说,按照原来习俗,男方上女家门迎亲,女方入男家门拜神之前,男女本来是不共车的。回到沃恩的著作,这位在19世纪中叶记载华人风俗的殖民地官员,花了两三页篇幅去描写当地华人的迎亲仪式,说明女家是如何准备嫁妆以及其中所必需的细节,又说明男方又是如何上门把女方迎接出门,以及新娘坐上花轿一路到男家的过程还要有什么细节。[注]Vaughan J.D.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 Settlement,Singapore:Missions Press,1879,p.24.此外,沃恩还谈到了三朝回门以后,妻子如何开始应对丈夫的朋友。在他笔下,男女家以“六礼”为凭,来来往往全套仪式,可以拖长到一个月为止。[注]Vaughan J.D.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 Settlement,Singapore:Missions Press,1879,p.25.但是,在梁绍文笔下,他所见的迎亲,显然已经不是过去人所固定以为的,不再是新郎在前头骑着马、新娘蒙着头巾坐在后头的轿子,而是一对新人“并肩而坐”,公然露面、招摇过市。[注]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第75页。而在谢清祥的记忆中,他所听闻或见过的槟城旧式婚礼,一方面是新郎穿着清朝长衫马褂、戴上清朝瓜皮小帽,另一方面却是新人践行为了明朝守孝的上头仪式。[注]杜忠全:《老槟城、老生活》,吉隆坡大将出版社,2008年,第128-129页。由此可以说明,为何上个世纪初,人们在清装、西装以外,要说明要求“古老装”仪式。

杨爱苓说,今时今日,人们为了注意配合现代工作节奏繁忙,加上新郎新娘是自由恋爱而成婚,很多过去的礼仪已经失去原来的功能,所以,现代的新郎迎亲,已经简化很多,就连过去所谓“归宁”或“三朝回门”的概念也预先融入迎亲仪式之中。根据现代的简化版安排,新娘出门的仪式中,新郎乘车到女家,由小舅仔或女家的小儿辈开车门送鲜花迎接,拿到新郎给的第一封红包还礼,即已象征建立双方的长幼之间敬爱关系;等到接新娘的新郎入到女家坐定,新郎接过小舅仔捧来的鸡蛋茶,搅匀打在加糖热水的两粒生鸡蛋,连同再一封红包交给小舅仔,就可以在岳父母手中接新娘;尔后,当岳父母转头不看,新郎带着新娘出去兜车,把迎亲的车子兜一到三圈,已经足以代表做三日;一对新人便再回到新娘家中拜神,一起捧茶孝敬女方长辈,然后新人一起喝下“燕窝茶”,即算完成在女家全部仪式。

接下去,新娘正式出门,两人就可以共乘一车到新郎家入门、拜祖、捧茶给长辈。途中,他们也会如沃恩所说,夫妻一起到附近寺庙上香祈求婚姻幸福;不过,和沃恩的记载不同,这不必长辈事先替他们做,也不是妻子过门之后隔几天的事,而是新郎新娘连同他们的伴郎伴娘和亲友,依靠着汽车交通方便,一路完成任务。

这一切虽已简化却还是离不开的一环接一环敬重神明、祖先、长辈的礼节,都在提醒着大家重视慎终追远、长幼有序、亲友互尊的伦理关系。例如:父母在新郎接到新娘出门去兜圈时,要转头不顾,即象征新娘必须脱离旧家庭的女儿身份,自行适应夫妻生活;在新娘进入新郎家门拜祖先之前,双方在迎亲仪式过程即使并排而走,但一旦不论踏入男或女方家门,步伐都要一先一后,各自先一步站在自家家门内站定,与门外的配偶互相鞠躬,这其实又代表夫妻以至亲家之间的互相尊重。又例如:有经验的送嫁娘也都知道,按南洋传统,“鸡蛋茶”象征女家“会生蛋”,是替新郎传宗接代的寓意,也有点象征女家小辈将来爱玩和恶作剧,希望男方不介意;这样一杯鸡蛋茶,新郎其实是不能喝下的,他要做的是把它搅匀在热糖水象征的甜蜜,再来个大大方方给红包小辈,以示宽容和讨个大家之间的吉祥。

这一切,都是发生在父母长辈在祖先灵前让孩子穿孝服、低语悄悄叮嘱先辈“反清复明”遗愿以后,新郎新娘被欢愉的氛围围绕,同时也知道自己的新婚礼服遮掩着穿在下层的一套孝服,这样就在内化生命重要时刻的永恒记忆同时,也把“上头”礼仪的叮嘱潜移默化于生命观念。

正如陈祯禄被梁绍文质疑时,陈家还摆着“陈门堂上历代祖先牌位”[注]梁绍文:《南洋旅行漫记》,中华书局,1924年,第146页。,尊重祖先的心理既然延续,文化传承便不那么容易消失。许多华人即使走向西化的当代婚礼,把传统婚礼的许多过程都简化,可诚如杨爱苓的观察,他们仍不忘出门以及入门都祭祖拜神,这意味着神道代表的传统伦理还在。每当有新人在祖先牌位前边举行上头仪式,仪式内容在当事人可能不知其所以然,以为“例行公事”,可是细节埋藏在记忆中,可能为个人后来的生活经历提供反省的资源、思考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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