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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元墓志考释

2018-01-23刘晓芬

文物季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刘裕碑文墓志

□ 刘晓芬

2015年春,笔者对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马庄镇新沟村的刘家大院进行调查过程中,悉知刘家后人在迁徙祖坟时,从“刘公坟”里发现一通墓志。墓志字数虽不多,但通过碑文,结合史籍记载,我们对刘家及其先祖有了进一步了解。

在新沟,现存的刘家大院,据村民及刘家后人讲,是刘家先祖建造的祖屋。而刘公坟为刘家的祖坟。刘家大院以前是名不见经传的,它发现于2008年第三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2009年被公布为太原市文物单位。

一、墓志基本情况

2012年,刘家后人在迁徙祖坟时从“刘公坟”里发现了一通墓志,拓后回填。墓志高0.95米,宽0.45米,志文楷书,11行,共211字。志文未见著录,具有一定史料价值。碑文如下:

“皇清例授奉直大夫乾一刘翁墓志略迹 翁姓刘氏,讳裕元,字乾一,太原府阳曲县马南都六甲民籍,世居马庄镇。翁曾祖讳鼎、李氏;祖讳起华、庞氏;父讳达、薛氏,生翁一。翁一生于乾隆二十四年三月十六卯时,终于嘉庆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未时,享寿六十二岁。由国学生报捐直隶州同知,加二级,例授奉直大夫,例封宜人。元配蒋氏,继配赵氏、李氏、孟氏。翁生而颖异,秉性孝友,其立心制行,持己接物,平生诸大端,具载于墓前碑志,无事再述也。第恐代远年湮,风雨飘零,碑志剥落,不无记载之失,因约举大略,勒诸石,藏诸墓,以志永垂不朽云。”

二、相关内容考释

1.墓主人生平考略

据碑文,墓主为刘裕元,字乾一,太原府阳曲县马南都六甲民籍,世代居住马庄镇(今迎泽区郝庄镇新沟、马庄一带),生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卒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享年62岁。捐直隶州同知,按先前惯例授封为“奉直大夫”(从五品文散官)。

文中记述刘裕元“生而颖异,秉性孝友,其立心制行,持己接物……”,可知刘裕元生来聪明,才能出众,本性孝顺,与人友爱,为人正直,待人接物大气端正。刘裕元,清道光二十三年《阳曲县志》中有两处记载。其一,卷六吏书七“职衔附”中载:“刘裕元直隶州同加知州衔”,与志文吻合。其二,在吏书二十“例封附”中有“刘裕元以次子玳盐运使司运同职封朝议大夫”。同一志书中,对刘裕元的官职记载不同,而墓志中的官职为奉直大夫,先应以墓志为准。至于史籍所载之“朝议大夫”,确恰与墓志同时出土的一方墓砖上的记载相同,经查,“朝议大夫”为从四品,既然都属于刘裕元,为何墓志中记载官职低于史书记载?有待进一步考证。该墓砖现存于刘家东院,稍残,残长0.67米、宽0.53米,上书“诰封朝议大夫”,四周线刻花纹,依稀可见为龙的形象,龙头恰处在“诰封”两字中间顶上。“诰封”就是诰命封赏。明清之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赠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以上授诰命,称诰封。

2.墓主世系

据碑文可知墓主世系如下:

刘鼎(妻李氏)—刘起华(妻庞氏)—刘达(妻薛氏)—刘裕元(妻蒋氏)

3.人物考

查阅清道光二十三年《阳曲县志》(以下简称《阳曲县志》),对碑文所载刘氏一族情况与县志记载进行比对,基本廓清刘氏一族从刘鼎开始至刘玳,五代人的有关历史情况。

刘鼎,碑文记载为墓主曾祖,妻子李氏,《阳曲县志》无载。

刘起华,为墓主人祖父,妻子庞氏。《阳曲县志》卷六吏书“例封附”有“刘起华以子达布政司经历职赠儒林郎”记载。刘起华的儒林郎之职,因其儿子刘达(布政司经历职)而获赠。儒林郎是中国古代的文职散官,是一种有官名而没有实际职务和职事的官称。始设于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年),元、明、清时期,官阶为从六品。一般只授予儒生出身的官员。皇帝有时也将儒林郎敕封给相当级别官员的父亲或祖父,以为褒扬。从县志记载看,刘起华的儒林郎应为获赠而非本身就职。

刘达,为墓主人父亲,妻薛氏。碑文记载寥寥几字,但《阳曲县志》对其记载较多,共有三处。其一,卷六吏书“职衔附”记:“刘达,布政司经历”。其二,卷六吏书“例封附”记:“刘达以子裕元直隶州州同知加二级赠奉直大夫”。其三,卷十三人物列传中有一则180字小传。

从以上记载可知,刘达官职为“布政司经历”,因其子刘裕元为“直隶州州同知加二级”而获赠“奉直大夫”。同时从碑文“贸易中州”记载可知,刘达为一名商人,在中州(今河南)经商。而从“川逆猖獗”记载来看,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嘉庆初年,四川、陕西等地爆发的白莲教起义的规模和影响。

刘玳,刘裕元次子。虽然碑文中未出现,但在《阳曲县志》卷六吏书“例封附”中有“刘裕元以次子玳盐运使司运同职封朝议大夫”,可知刘玳为刘裕元次子。“职衔附”中也有“刘玳附贡盐运司运同协修邑乘”,与前吻合。而在卷二舆地图下也有关于刘玳在道光五年、六年募建重修芳林寺和蛟龙岩古寺的记载。

从上述稽考可知,从刘鼎至刘玳,刘家五代,为人正直,品格端正,重视读书学习,行侠仗义,诚信、善经商,是成功儒商。官阶为从四品至从六品。

三、新沟刘家大院概况

“新沟刘家大院”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新沟村新沟街。新沟村在历史上归属马庄,道光《阳曲县志》作马庄镇。

大院坐北向南,背靠山(崖)面朝水(沟),南北长70.3米,东西宽79.1米,占地面积5558.3平方米。现保存有三个院落,由东往西依次为东院、中院、西院。各院均为三进院落布局且院院相通。

东院残损最重,只剩院门及过厅(耳房),其东侧为帽儿院,为刘家的帽子作坊,四合院形式;中院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依次遗有倒座、过厅、窑洞式正房。倒座东侧辟院门。一进院为通道式小院,院内西设垂花门,上书“树德”二字,东设悬山院门,院门两侧均设照壁式院墙,与东、西厢房相接,予以封闭院落,形成进入二进院的两个通道。二进院内有两个小院,东院较小,西院较大,共设东西向厢房三排,与过厅构成院套院式布局,东院西厢房与西院东厢房背靠背而建。由过厅入三进院,三进院南设南房与二进院过厅背靠背而建,形成相对独立的院落,东设院门与东院相通,院内正房为三孔窑洞,院内设东、西厢房各三间。西院大门云头昂,令栱雕牡丹。院内规则完整,中轴线由南向北依次遗有倒座、二门、过厅、正窑。一进院为通道式小院,南设倒座房五间,东尽间辟院门,院门正对二进院东厢房南山墙,镶嵌照壁。二门位于二进院正中,牌楼式建筑,院门两侧均设龟背照壁式院墙,与东、西厢房相接,予以封闭院落,二进院内设东西厢房两座,与过厅构成二进院。由过厅入三进院,三进院内有正窑三孔,明间设有暗道与各院相通,院内设东、西厢房各三间。

据刘家后人(刘沄川,现年88岁,从小在这个院中长大)讲,屋里曾经到处是彩绘,曾有四五块匾,蓝底金字,现只有一块,被作为门板侥幸保留下来,存放于院中,残匾长1.90米,宽1.05米,厚为10厘米左右,可见“大夫第”三字。

根据以上调研,整个清朝267年,按照20年一代人计算,为13代人,从康熙末年至嘉庆末年的五代刘家先祖,经考证均为文职官员,通过院内建筑及现存“大夫第”匾和“考祥”牌坊等,可以初步推测:刘家还有官阶更高的文职实职官员,有待进一步考证。

本文得到了太原文史专家王继祖先生、文博副研究员韩革老师的鼎力相助,在此致以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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