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制度的构建
2018-01-22高小溪
法制博览 2018年25期
关键词:法律
高小溪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我国新时代农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以土地实际价值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体制创新,其能够对农民权益进行充分保障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其已经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得到了推广应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其出现了一些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其正常发展轨迹,需要有关部门重视和解决。
一、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法律权益
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生产领域中,新出现的一种农民合作和自助组织,因其出现时间较晚而导致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很不完善。很多只是对其合法地位进行了肯定而没有对其实际操作作出明确,导致其在遇到问题时出现了无法可依的困境。因此,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的第一步,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法律地位的确立上,有关机构应当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界限进行规范划定,从而使其能够按照市场规律有序、正常、持续的经营下去。特别是要对土地承包权转让方面的法律流程进行完善,以提升农户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并降低行政干扰出现的可能性;
(二)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本身为了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所组织起来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地方为了追求政绩而出现了强制要求当地农民入股的现象,违背了农民自主入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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