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治
2018-01-22普米玛
法制博览 2018年25期
普米玛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行政法治的核心和关键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作为行政机关其主要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时时刻刻要想到如何要实施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提出,我国在行政法治方面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无论是作为法治观念还是基本的法律原则,都已经深入人心,但同样在行政法治过程中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需要我们去解决。
一、行政法治的意义
行政法治就是政府的行为应当于法有据,应当依法执政。只有按照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事,并且政策公开透明,政府才能有资格代表公民行使权力,才能避免人治行政,行政法治才能实现。对行政法治的理解,关键在于对行政“权力”的理解。行政“权力”实质是“职责”,是一种依法执政的法定责任,因此,其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而不是领导的主观言行。这样一来,行政法治的实现意味着政府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无法律,无职责,即无权力。唯有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行为只要合理、合法,就无需受政府权力欺压,社会才会安全,因为法律对事不对人。
二、依法行政与领导职务行为
依法行政要求国家公务人员个人和公职机关的行为都应当自决的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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