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股权退出机制研究
2018-01-22岳虹
法制博览 2018年25期
关键词:机制
岳 虹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对面临着较大风险与变数的创业公司而言,其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股权架构来保障公司的良好治理,还需要一个完善的股权退出机制来应对创业团队的变更、解散,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成员退出给公司带来的“内耗”,避免相关的法律纠纷。那么创业公司可采取什么样的股权退出机制呢?如何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风险,实现退出股东与公司的利益的平衡呢?本文将重点对此进行探讨。
一、创业公司股权退出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
创业公司的股权退出机制应当在创业之初由全体股东共同商定,其基本的设计原则应当遵循以下几点:
(一)公平
无论股东因为什么原因选择退出,其都应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这里的公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公司与退出股东之间的公平。公司不得设立严苛的章程或股东投资协议以过分限制股东的退出,或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而给予退出的股东较低的待遇。公司应当在防控股东退出带来损失的同时给予退出股东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体现公司对股东劳动与付出的尊重,同时也能打消新加入股东一部分的顾虑。二是退出股东之间的公平。公司的股东退出机制应当统一、公开、透明,并保持前后连贯性,不能根据留任股东的个人喜好或意志给予不同退出股东标准不一的待遇。
(二)合理溢价
对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创业公司而言,无论是股权的分配还是退出都应实现最大程度的激励效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