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起源分析律师角色定位
2018-01-22何金英
法制博览 2018年25期
何金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随着社会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律师在诉讼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着其各自的角色定位,或决策者,亦或是执行者。而对于律师这一职业来说,作为重要的诉讼参与人,对其定位的正确认识无疑对促进司法进步有着关键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成长于社会生活这一深厚的土壤之中。对律师的需求、期待与评价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在不断地提高。刘武俊老师提出,“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是具有诚信性、自律性、民间性、边缘性、服务性、独立性、复合性和风险性的独特角色”①。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胡玉鸿老师认为,“将律师还原为法律人、政治人、经济人、文化人、道德人诸种角色”。而有的律师则“将律师的社会角色定为在民间的司法人员。”可以肯定的是,律师这一角色的定位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进与变化的。“明清时期,关于讼师的负面形象刻画充斥于中国社会”②。而虽说“不以说服裁判者接受其辩护意见为目的律师辩护——‘表演性辩护’”在现代律师辩护中也并不少见,但不可否认现代诉讼已经离不开律师,法官审理案件更需要其参与并辅助。那么究竟何为律师?其角色定位又是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还得从律师的起源谈起。
一、口述社会下的“演说写手”和“诉讼帮助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与利益
黄美玲老师对古希腊的法律环境进行了形象的归纳,主要为以下三点:即“业余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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