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人民法庭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研究
2018-01-22张晓毅
法制博览 2018年35期
关键词:机制
刘 洲 张晓毅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建 厦门 361015
目前,我国的纠纷解决主体逐渐多元显现,比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但是各类纠纷解决机制如何发挥所长,形成一个良性互动,是实践中仍在探索的问题。作为特区的人民法庭,根据本辖区纠纷发生的类型,制定发展规划,多方并举,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湖里辖区内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探索和实践解决群众纠纷的便捷有效渠道。同时发挥其自身优势,与相关机制形成一个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统一协调的纠纷化解体系。
一、积极构建行政调解工作平台
(一)与区工商局共建
与区工商局签订消费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协议,正式确立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和“12315”投诉中心为平台,以“司法确认、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法律指导”为核心的共建模式,使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完整衔接,形成优势互补的调解合力,既提高了消费纠纷的调处效率,也减轻了消费者的讼累。
每年的“3·15”期间,与工商局12315中心举行座谈会,为继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稳定,进行进一步探讨。自与工商局建立消费权益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在处理消费纠纷上初显实效。
(二)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建
与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签订《劳动争议诉裁对接协议》,正式达成共建。双方通过文书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定期互通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相关信息和经验做法、仲裁院安排仲裁员到法院交流学习等方式进行工作衔接,有利于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公正高效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提高调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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