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法律文化互动的透视与研究
2018-01-13陈心仪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6期
摘 要 过去在对多样法律文化进行专研对比过程中,没有重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互动问题。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多元法律文化互动是极为常见现象,它在整改世界法律文化发展趋势,指导各国法律运行方向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是极为显著的。本文从哲学、功能论、解释论与冲突论四个角度对法律文化互动进行分析。希望法律文化在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拥有一定地位与发展空间。
关键词 法律文化 互动关系 功能论 解释论 冲突论
作者简介:陈心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2015级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246
法律可以被视为一类反映社会群体间关联性与意识的形态,在维护个体自体生存有效性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是极为显著的,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衍生品。在对法律性质进行解析过程中,可以将它看成一种文化现象,在法律文化情景中产出的所有活动均是有目的性的。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世界上各类法律文化互动体现出频繁性,对各国法律革新产生深远影响。积极研究多元法律文化互动就显得极为必要了,本文进行详细解析。
一、从哲学的视域对法律文化互动进行分析
法律文化为文化体系中的一种特殊形态,蕴含着哲学理论内涵。抽象性、静态性与主体性等特征并存,借用法律条文、法律体制、法律设施等媒介传达法律文化。这也是法律行为方式长期践行者在活动过程中的外在表现形式,将主体思维模式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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