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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语义框架下的“把”字句研究

2018-01-13龚锐

文教资料 2017年27期

龚锐

摘 要: 本文在事件语义学的框架下通过戴维森分析法对“把”字句进行研究,认为“把”字句的基本语义是致使义,表达的是一个复杂的致使性事件。该事件由一个致使性子事件和一个结果子事件组成。致使性子事件可以由V所表达的活动事件充当,也可以只包含作为致使者的A;结果子事件则由VP中的补语、宾语或其他成分表示的事件或隐含的事件构成。

关键词: “把”字句 事件语义 致使性

一、引言

“把”字句是现代汉语中常见的一个句式,由于其独特的句式结构一直以来都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对此句式的研究涵盖了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在语义方面的研究中,王力的“处置说”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之后产生了很多有影响力的研究,如薛凤生(1987),张旺熹(1991),崔希亮(1995)等。但是,“把”字句究竟表示何种语义却至今没有统一的说法,本文采用事件语义学的方法对该句式进行描写,旨在使该句式的语义描写更加规范和精确。

二、文献回顾

(一)“把”字句的语义研究

对“把”字句的语义研究先后出现了三种代表性的说法:“处置说”,“位移说”和“致使说”(周红,2006)。

“处置说”最早由王力先生提出(1943),认为“把”字句表示处置意义。这种说法一直占据主流地位,但并不能概括所有“把”字句的意义,如“八百米把他跑得气喘吁吁”,“他把我气哭了”等。

“位移说”由张旺熹(2001)提出,他认为典型的“把”字句表示的是一个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发生空间位移的过程。这种说法虽然能解释多数的“把”字句,但一些句子如“我把他当作自己的老师”,“把生意做大”却很难用“位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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