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中的标准秩序理论研究*
2018-01-09程虹,刘芸
宏观质量研究 2017年4期
程 虹,刘 芸
市场经济中的标准秩序理论研究*
程 虹,刘 芸
对于市场经济秩序分类研究,已有的文献主要将其分为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手段规范的法治秩序和通过价格机制调节主体行为的竞争秩序两类。然而,法治秩序和竞争秩序仅能解决交易主体权利及交易价格两方面的不确定性问题,却难以较好地解决交易物质量衡量的问题。通过分析船舶交易合同文本发现,市场交易中除了法治秩序和竞争秩序,还存在一种秩序,该种秩序基于大量标准及标准的使用,能够较好地解决交易物的质量衡量问题。市场经济秩序是由竞争秩序、法治秩序和标准秩序三类秩序共同构成。标准秩序是介于竞争秩序与法治秩序之间,在自愿基础上形成,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强制效力的秩序。标准秩序较之竞争秩序能减少交易成本,较之法治秩序更灵活高效,能有效规范竞争秩序与法治秩序难以规范的领域,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秩序。中国亟需建立标准秩序,改变大多数行业缺乏市场主体自律的现状,从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经济秩序;不确定性;质量衡量;合同分析
一、引言
秩序是指由成功预期指导个人行为选择的整体状态(Hayek,1960)。针对不同制度运行的状态,可分为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政治秩序等。其中,经济秩序是由经济过程具体运行的形式所构成(欧肯,2001)。经济秩序的实质,就是化解交易冲突,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制度安排(Williamson,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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