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环境下版权合理使用问题
2017-12-21徐洁
出版广角 2017年23期
关键词:制度
【摘 要】 我国的版权合理使用规则体系具体,解释较为严格,虽然其具有法律的确定性优势,但是由于缺乏在列举情形之外的认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标准,很难适应新媒体技术所带来的数字版权归属性复杂、地域性低、专有性难以实现等问题。从重新审视现有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有效性和范围的角度出发,可思考如何完善现有版权合理使用,以应对新媒体技术给现行版权合理之用制度带来的冲击。
【关 键 词】新媒体;版权;合理使用;权利限制
【作者单位】徐洁,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中图分类号】G231 【文献标识码】A
新媒体一般是与电视、广播等旧媒体相较而言,依托网络,具有数字生成或者数字互动技术的媒介形式,如网站、APP、人机交互等。维基百科是诠释新媒体很好的例子,它是一个结合了互联网数字文本、图像、视频、作者参与、用户反馈等在线的百科全书系统。新媒体使作品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快速性等特点,这使传统版权法上的合理使用标准面临着巨大挑战。
一、合理使用概念界定与现行版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
1.版权法中合理使用概念界定
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是指在没有版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加以使用,其实质是版权侵权行为的一种抗辩。合理使用原则最早源于英国的司法实践,直到1976年美国《版权法》在107条中规定了合理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原则才正式成为制定法的一项制度。并且该法规定,美国法院有权在法定的特定因素之外出于保护公众利益和言论自由的目的而判定某一使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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