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参与:构建家校合作新样态
2017-12-21刘慧琴赵敏
中小学德育 2017年12期
刘慧琴++++赵敏
摘 要
当前,家庭和学校由于主体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参与领域层次低、表层化,参与权力不明确、参与渠道单一,参与过程简单、松散,使得家校合作没能取得应有的效果。构建家校合作新样态,需要以家校合作的多元化拓展参与的广度;参与主体从感性走向理性挖掘参与的深度;从设立机构到完善法律制度增强参与的效度;以家校双方的教育素质提升为前提,明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功能界限为基本保障,共同实现有效参与,促进家校之间有效合作与和谐发展。
关 键 词
有效参与;家校合作;新样态
随着现代教育制度的推进,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已成为共识。但是,尽管当前我国家校合作积极性很高,实际效果却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在于家校合作中缺乏有效参与。家校参与有两个视角,一个是着眼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对学校自身的改进和提高,一个是着眼于学校的辐射作用,面向家长服务,吸纳家长作为教育的对象。[1]因此,探讨家校合作的有效参与,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成长,是构建家校合作新样态的必然要求。
一、公民参与理论下家校合作现状分析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参与到社会、社区等共同体的生活中以便改善他人的境遇或是改变共同体的未来。[2]公民参与不仅是政治参与,还涉及公共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雪莉·阿恩斯坦的“参与阶梯理论”和约翰·克莱顿·托马斯的“公众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作为具有代表性和系统性的参与理论,提供了“谁参与”和“如何参与”的操作化的技术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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