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摩拜单车、小黄车专利申请现状分析

2017-12-13史卫萍

关键词:防盗锁实用新型摩拜

史卫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北京 100088)

摩拜单车、小黄车专利申请现状分析

史卫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北京 100088)

本文从共享单车两大巨头:摩拜单车和OFO小黄车的专利申请入手,分析了两公司的专利申请量、申请类型、技术分布、以及国外专利申请等情况,重点分析了摩拜公司轴传动、车辆管理、电机刹车技术的相关专利,和OFO公司的智能锁专利; 结合两公司的市场发展和共享单车行业目前遭遇的两例侵权诉讼,提醒共享单车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陷入专利纠纷的困境。

共享单车; 摩拜; OFO; 专利

共享单车,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

2014年,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戴威与4名合伙人共同创立OFO,提出了“以共享经济+智能硬件,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的理念,创立了国内首家以平台共享方式运营校园自行车业务的新型互联网科技公司[1];初期只在国内高校投放运营,直至2016年9月后开始走出校园,面向城市运营,单车以黄色为主,俗称小黄车。

2015年1月,胡玮炜创办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研发了以摩拜单车为代表的互联网短途出行解决方案,采用无桩借还车模式。摩拜公司最早推出的车型为轴传动,后因车体自重大、用户体验差而推出mobike lite,传动方式改为链条传动;车体颜色以橙色为主。

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市场上已经涌现出了二十多种共享单车品牌,但是小黄车和摩拜单车的市场占有率显然更占优势。笔者就此对小黄车和摩拜单车两大共享单车领域的领头羊的专利申请现状做一梳理,从专利的角度看两大公司所存在的市场风险。

一、两公司专利申请现状

我们先来看一张两公司的专利申请概况图,笔者分别以申请人“北京拜克洛克”(OFO的注册公司)和“北京摩拜”为入口进行检索(检索日期截至2017年7月1日),发现两公司已公开的专利申请均为41件,如图1所示。

图1 OFO、摩拜公司专利申请量

鉴于专利申请公开有一定的滞后性,故存在部分已申请专利而未公开的情况,本文所有数据均以检索截止日所检索到的公开文件为准。根据目前已公开专利情况看,在申请总量上,两家公司持平。其中,摩拜公司进行专利申请略早,专利保护意识较强,在2015年6月创办公司不久,即开始进行专利申请;在同年9月又提交了一批专利申请,达到11件;12月再次提交了8件申请;可见,摩拜公司在创办之初,专利申请以3个月为周期,连续申请了26件专利。但是,随后9个月的专利申请量都不大,直至2016年10月提交了9件申请。

OFO公司尽管创立较早,但是其开始进行专利布局的时间较晚,开始的申请量也较少,直到2016年11月才开始大量申请,仅2016年12月就申请了24件,且在2017年的2-4月也均有专利申请。

下面我们再来看两家公司所申请专利的专利类型分布。由图2A和图2B可见,摩拜公司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比发明专利略多,而OFO的专利申请中71%均为发明专利申请。

图2A 摩拜公司专利类型分布图

图2B OFO专利类型分布图

此外,我国专利法允许在进行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一份与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产品类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以充分利用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短的特点,尽快获得一项专利权。摩拜公司充分利用了这一专利保护制度,其中19件实用新型专利中有18件同时具有发明专利申请。而OFO所申请的7件实用新型中仅有2件同时进行了发明专利申请。

对于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时是否要同时提交一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无一定答案。发明和实用新型各有所长,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相比实用新型专利权更稳定;但是实用新型除了审查周期短的优势外,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其创造性的高度要求亦比发明低。一项专利申请作为发明专利申请或许创造性高度不够,但作为实用新型或许是足够的,充分利用好实用新型专利也会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利益;故申请专利时选择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依据自身需求和发明创造的高低来选择。

但是,由于我国专利法第9条第1款还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故即使摩拜公司所有的专利申请均可授权,其专利申请总量仍要去除发明、实用新型并存的18件,从而其专利申请总量实际将比OFO少。

从法律状态来看,目前两公司的所有发明专利都处于在审未结或待审状态,实用新型都处于授权维持状。

二、技术分布

(一)摩拜公司

首先,我们来看摩拜公司所申请的专利都涉及哪些技术。去除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并存的18件,以及5件外观设计专利外,摩拜公司所申请的18件专利涉及防盗系统、车架、传动系统、管理与控制系统、电机控制与刹车等,各种技术专利布局如图3所示。从技术分布可见,摩拜公司对于车辆管理与控制、防盗系统、传动系统、以及电机控制与刹车系统投入研发力量较大。

图3 摩拜公司技术分布图

其中,以传动系统为例,传统单车是经过链条传动,而摩拜公司最初主推的车型:摩拜单车(一代)是锥齿轮-轴-锥齿轮传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轴传动,同时摩拜公司早在2015年9月就以轴传动相关技术进行了专利布局。具体地如专利CN105270561A,原理如图4所示: 用户踩脚踏板,带动中轴301转动,通过圆锥齿轮302与602的传动,带动传动杆601转动,传动杆601再通过一组锥齿轮传动,这样把脚踏的动作传递到后轮,驱动后轮旋转,彻底杜绝了掉链子的问题。

图4 轴传动结构图

但是,由于锥齿轮传动效率比链条传动效率低,骑行相同距离,轴传动车比链条传动车需耗费更多能量,且轴传动车的自重非常大,摩拜单车(一代)的自重达25公斤,用户体验差。故随后摩拜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又推出了传统链条传动的mobike lite车型。

摩拜公司对于海外市场也比较重视,已先后在新加坡、英国和日本投放了摩拜单车;同时,摩拜公司也通过专利合作协定(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进行了国际专利申请布局。通过检索发现,截止目前,摩拜公司共申请4项国际专利申请,技术主题涉及防盗锁的设计和自行车管理与控制系统。其中,公开号为WO2016197943A1,国际申请日为2016年12月15日,发明名称为“自行车管理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和装置”的专利申请为其核心技术之一,如图5所示:

图5 自行车管理系统整体架构

该系统包括移动通信设备1、云端计算器2、自行车3和运营策略中心;其中,运营策略中心与云端计算器2连接,用于为云端计算器2提供自行车管理策略;移动通信设备1通过无线网络与云端计算器2建立通信,云端计算器2通过无线网络与自行车3的防盗锁30建立通信;云端计算器2和/或移动通信设备1接收由自行车3的防盗锁30发送的自行车状态信息等并管理该自行车;此外,移动通信设备1经由云端计算器2对该自行车3的防盗锁30进行控制,或云端计算器2对该自行车3的防盗锁30直接进行控制。

此外,从2016年4月1起,摩拜公司还就电机、电机系统及充电和刹车方法等相关技术陆续进行了专利布局,截至目前共检索到5件相关专利申请;可见,摩拜公司的研究已经开始关注自行车周边设备,如车锁、导航仪、行程记录仪、运动监测设备、音响、装饰灯等所需电源的研究,以及利用电机系统实现车辆刹车和充电的方法。以专利CN105656243A为例,该申请提出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电机、包含该电机的电机系统及利用该电机系统充电和刹车的方法;如图6所示:该电机包括:离合器单元CL、行星齿轮系G、转子4、磁钢3以及与该磁钢固定连接的定子2;离合器单元CL用于在车轮轴11和行星齿轮系G之间传递旋转力矩;行星齿轮系套设在车轮轴11上,能够利用从离合器单元CL传输来的力带动转子4转动,或将转子4的转动传输到离合器单元CL;其中,在车辆正常行驶时,电机利用定子2和转子4的相对运动而在线圈中产生的感应电流为车辆的电池充电;在车辆收到刹车信号时,电机利用定子2和转子4的相对运动而在线圈中产生的感应逆电势使得所述车辆刹车。

图6 电机结构分解图

(二)OFO公司

OFO公司的专利申请中去除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并存的2件,以及5件外观设计专利外,OFO公司所申请的34件专利主要涉及车辆故障检测、车辆管理与控制、以及防盗系统等,各技术专利布局如图7所示,从技术分布可见,OFO公司大部分的研发力量集中在防盗系统设计上,重点在于智能锁、智能锁的开锁、闭锁方法和系统的研究。

图7 OFO技术分布图

以专利CN106600792A为例,其公开了一种自行车开锁方法,包括:在当前用车订单结束时,通过车锁向服务器发送订单信息;通过服务器向车锁发送至少一个新的开锁密码,并使车锁预存开锁密码;在下一次用车订单开始时,用户终端例如通过扫描车辆上的二维码向服务器发送用车密码请求,该用车密码请求携带待开锁的车辆标识;随后用户终端接收服务器返回的对应车辆标识的用车密码;将用车密码输入车锁,车锁验证该用车密码是否包含于车锁内预存的开锁密码,当用车密码包含于开锁密码时,使车锁主动开启,并使车锁将与用车密码一致的开锁密码标记为无效密码。可见,依据此种开锁方式,每辆小黄车将不再是固定密码,而具有随机密码。

目前,小黄车已依据其申请的一系列智能锁专利而设计了相关的专利产品。我们知道,小黄车早期的车锁为拨盘式的机械锁,而机械锁存在无法更改密码、落锁无反馈、无车辆定位等缺点。2017年年初,OFO正式对外发布其自主研发的第一代采用“机械+智能锁”的智能锁,将原先的固定密码改为随机密码,既可通过手机获取密码自动解锁,也可手动输入密码开锁。采用智能锁后,系统将在锁车后自动扣费,一方面简化了使用流程,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堵住此前“停止计费继续骑车”的漏洞[2]。

此外,笔者通过检索,目前未发现OFO公司在国外进行专利申请布局。

三、专利市场风险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OFO和摩拜公司尽管没有完全做到“产品未动,专利先行”,但也对专利保护有了足够的重视,进行了必要的专利布局;比如在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防盗系统等都进行了一定的专利布局;摩拜公司还通过PCT手段向国外进行了专利申请,为其拓展海外业务做铺垫。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我们知道,永安行应该是比摩拜和OFO更早出现的共享单车,但是永安行没有像摩拜单车和OFO这样风靡大街小巷,瞬间占领地铁、校园、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的每个角落。笔者认为原因在于共享的模式不同,早期永安行的共享模式是有桩模式,即租车、还车必须在固定的地点,没有停车桩的预先设立就无法完成租、还车。而自行车相较于其他交通工具的优势在于其能够灵活、便捷地深入到狭小区域;有桩模式要想发展就必须在任何用户希望的、自行车可能到达的每个角落设立停车桩,比如不仅仅是在地铁口,甚至在地铁口的每个角落,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制约了有桩永安行的发展壮大。与早期永安行相比,摩拜单车和OFO最大的区别在于抛弃了停车桩,这种颠覆性的改变使得摩拜单车和OFO更为灵活、便捷,不再受制于停车桩的位置,而能够到达任何自行车可以通过的角落。

那么这种颠覆性的改变所依赖的技术支持就成为共享单车行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掌握这一基础技术就相当于拿到了该行业的入场券。因此,围绕解决有桩到无桩模式技术问题所衍生的各个技术专利就是共享单车行业的基础专利,比如:无桩模式下租、还车的运营管理方式,车辆定位,解锁、关锁、计费方法,如何与互联网技术,比如WIFI、移动数据网、蓝牙、NFC等技术的结合等。这些都成为共享单车公司在发展之初就应该考虑和进行专利布局关键;而随着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后期的维护运营、回收处理等技术也将成为必须考虑的问题。

摩拜公司和OFO在最初的申请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比如摩拜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提交的CN 201510319473.2号专利申请,且通过PCT渠道向国外进行了专利申请,即前述的WO2016197943A1,涉及了解决无桩式共享单车的管理方法;其他例如CN 201610881188.4,涉及车辆定位系统和车辆定位方法;CN 201521000491.6,涉及车辆的防盗锁等;OFO专利申请的重点在于防盗锁和车辆管理控制。

但是,通过分析发现,摩拜公司的上述专利数量偏少,呈单点式保护,未形成立体化专利布局网;各个专利之间不能互为补充,技术相关度较低。上述单个专利用作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尚可,但作为自我保护则显力量不足。此外,摩拜公司初期还将大量的研发精力放在了车辆的轴传动系统,但是经过市场的检验,由于其用户体验差而被淘汰,相应的,这些专利暂时也无市场价值;近期的研发方向转向了电机控制与刹车系统,这些专利技术也很重要,但并非整个行业的基础,因而只有在这些技术被市场需要时才能显现出其威力。

OFO在防盗锁,特别是围绕智能锁而申请的专利数量多,各专利之间技术上有一定的相关性,呈现了立体化专利布局网的特点。但是,与摩拜公司类似,在车辆管理与控制方面的专利申请较少,对自身不能形成有效的专利保护。

事实也证明了上述观点。日前,深圳市呤云科技有限公司诉摩拜单车侵犯其网络门禁开锁的专利[3],正是由于摩拜公司在防盗锁方面的专利保护意识薄弱,且在设计防盗锁时未充分考虑锁具领域的知识产权而受到的攻击。此外,引起整个共享单车行业震动的另一事件是顾泰来诉永安行侵犯其“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4],这两件专利的申请日都较早,且都处于专利维持阶段;目前,两案结论还不明朗,是否构成侵权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认定,但显然,共享单车行业的专利战已然打响。

四、结论

目前,共享单车行业正处于群雄逐鹿的发展阶段,不断的融资以获得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竞争手段。但共享模式下所需要的技术支持、科技创新更是维持其良性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摩拜单车和OFO都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发展之初进行了一定量的专利布局,但是两公司在该行业基础专利的申请上并未显示出应有的优势;摩拜单车更是受到专利侵权纠纷的困扰。这给目前如火如荼的共享单车行业以警醒,提高专利保护意识,构建严密有效的专利保护网为自己的产品保驾护航,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密切关注行业所仰赖发展的基础专利,避免陷入专利纠纷的泥淖。

[1] 搜狗百科,词条创建者:风云,OFO共享单车创建者,戴威[EB/OL].[2017-07-23].http://baike.sogou.com/v158116280.htm?fromTitle=%E6%88%B4%E5%A8%81.

[2] 界面.小黄车终于换上智能锁了,OFO密码群大概可以解散了[EB/OL]. http://www.jiemian.com/article/1075227.html.

[3] 中华商标超市网,来源:知识产权智库,顾金焰编辑,深度分析摩拜单车专利侵权案[EB/OL].[2017-04-01].http://news.gbicom.cn/wz/152632.html.

[4] 金融界网,来源:蓝鲸TMT,永安行反驳顾泰来称为阻其上市,IPO或又暂缓[EB/OL].[2017-06-28].http://finance.jrj.com.cn/tech/2017/06/28111222666493.shtml.

(责任编辑:杜红琴)

PatentApplicationAnalysisofMobikeandOFO

SHI Wei-ping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Beijing 100088,China)

The paper analyzes patent application quantities, application types, the technology distribution, and the foreign patent application of Beijing Mobike Technology CO. LTD and Beijing Baikeluoke Technology CO. LTD; it also emphasizes Mobike′s patents on the shaft drive, the vehicle management, the brake driven by the motor, and OFO′s patents on smart locks.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and the two patent infrigement proceedings, this paper reminds the bike sharing industry to improve awarenes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respec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others, and avoid being in the trouble of patent disputes.

bike sharing; mobike; OFO; patent

G255.5

A

1008-2603(2017)05-0093-05

2017-06-30

史卫萍,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员,主任科员。

猜你喜欢

防盗锁实用新型摩拜
关于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相关问题探析
2013款本田雅阁车发动机无法起动
方大九钢新获一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电子防盗锁技术与标准化
摩拜推出多项福利,同时发布摩拜助力车
摩拜的宿命
德国实用新型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要命”的臭气防盗锁
摩拜单车的英国初体验
什么锁才能“锁”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