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优结构 创新挖潜增效益
2017-11-28长沙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7年11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 长沙市编办
动态调整优结构 创新挖潜增效益
● 长沙市编办

长沙市聚焦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这个重点领域,着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手段,制定出台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推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常态化。
2017年,长沙市聚焦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这个重点领域,着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手段,制定出台《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常态化,实现严控总量与盘活存量的有机统一。据统计,共收回市直事业单位空余编制864名,为保障改革发展和民生服务的机构编制急需腾出了一定的空间。
一、紧扣目标,为动态调整“绘好图”
《实施办法》明确以2012年底统计总数作为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的控制基数,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面的需求,只能在总量控制数内调剂解决。凡申请新设事业单位,均遵循“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在撤销和整合现有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所需编制原则上从系统内调剂解决。实施总量控制以来,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较2012年减少7家,市直事业编制较2012年减少1500多名。
二、明确原则,为动态调整“画好线”
一是机构“只减不增”。在机构动态管理中,长沙市坚持每3年开展一次事业单位清理,对2年以上(含2年)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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