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财务责任为中心的公司财务文化
——公司财务治理有效运行的文化土壤
2017-11-26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广西南宁530003
商业会计 2017年18期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广西南宁530003)
一、财务责任与财权是公司财务治理中的一对基本矛盾
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衍生出公司独立的财权 (伍中信,2009),公司由此获得了独立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与自主自治的财务权利,自然也就必须在独立自主的公司财务行为中承担和履行与之相应的财务责任。
在公司的契约理论框架下,由于产权的契约联结形成的公司控制权以及由此衍生而来的公司财权,在不完全契约引致的利益博弈和再谈判过程中,既形成了公司控制权与财权的均衡配置,实质上也达成了相应契约中的财务责任条款。这些财务责任条款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含的,但它们都是对权力配置边界的界定、约束和制衡。因为契约总是同时将权利和责任联系在一起 (马新福,1995;丁玫,1998)。公司财务治理的主要功能在于促成财权、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在利益相关主体间的均衡配置(林钟高、叶德刚,2003),财务权力与责任相对应之原则在于降低财权配置的代理成本(龙一新,2011)。
可见,公司财务责任是公司契约性本质的内在责任性要求与外化财务性约束,也是“公平、平等、尚法守信”之契约精神在公司财务上的直接体现,公司的契约本质性决定了财务责任与财权必然共生于公司契约框架体系之下。事实上,公司财权配置与财务责任约束往往是以成对匹配的方式存在,它们是公司财务治理设计和运行中的一对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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