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制度分析与实施建议
2017-11-25
商业会计 2017年23期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绍兴润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312000)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正式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该《内控规范》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有效实施,从而正式启动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这一系统工程。然而从这几年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情况来看,存在着制度建设动力不足、制度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制度空转和形式主义严重的严峻现实。本文先通过剖析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的立法特征,再通过借鉴国外的实施经验,最后提出我国的实施建议。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立法特征
与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1992)及修订后的最终框架(2013)、美国审计总署(GAO)发布的《联邦政府内部控制准则》(1999)、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准则指南》(2004)和我国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相比较来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立法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在内部控制的主体范围方面
我国《内控规范》超出了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类似我国的中央政府各部门)这一层级的适用范围(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单一审计法案》使得对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关注由联邦机构进一步扩展到接受联邦拨款的州及其他各级地方政府),普遍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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