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增加价值的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数构建
——以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例
2017-11-13张友棠博士生导师
财会月刊 2017年32期
杨 柳,张友棠(博士生导师)
基于增加价值的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数构建
——以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例
杨 柳,张友棠(博士生导师)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以创新驱动的经济转型与发展模式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模式,企业的价值创造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企业增加价值最大化已成为公司治理的最终目标。基于增加价值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采用熵权法客观赋权的方法,构建基于增加价值的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数。利用沪深主板2011~2015年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旨在为经营者和投资者提供评价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数据支撑,并为他们进行企业市场价值预测和公司治理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增加价值;熵权法;企业治理;评价指数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发展”位居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具有统领发展全局的时代意义。熊彼特(1999)在“创新”理论中提出“利润是暂时的,创新作用附着于新事物的创造,附着于未来价值体系的实现。”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现代企业想要持续稳步的发展,就必须实现价值创造。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创造价值,但是对“企业以创造价值为目标”这一观点的公认,并不意味着对创造价值的目标理解是一致的,也不能保证企业一定是为了创造价值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学界对“价值”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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