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模式与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
2017-11-07毛彩菊
行政与法 2017年10期
关键词:机制
毛彩菊

摘 要: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是政府组织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从总体上说可以分为结构化协调、自主平行协调和等级协调三种类型,而在不同的政府治理模式下部门间协调机制也有不同的表现。在科层化政府治理模式下,等级协调是一种最常用、最重要的协调机制,自主平行协调机制较少使用,结构化协调机制则表现为大部制的建立;在市场化政府治理模式下,不管是等级协调机制还是自主平行协调机制,都遵循经济性原则,结构化协调机制表现为执行局的建立;在网络化政府治理模式下,自主平行协调是主要的协调机制,权力不再通过强制的手段发挥作用,结构化协调机制表现为无缝隙政府、电子政府以及政府流程再造和任务小组的大量建立。
关 键 词:政府治理模式;部门间协调机制;结构化协调机制;自主平行协调机制;等级协调机制
中图分类号:D0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7)10-0009-09
部门间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是任何组织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但在现实中,部门间协调不畅的现象依然存在,协调难已成为影响组织效率的一大难题。对于政府组织来说,也同样面临着部门间协调难的问题。这种难题不仅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还影响了政府有效公共服务的提供。因此,研究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类型
马奇和西蒙认为,所谓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就是对组织内基于专业化分工而产生的任务、资源分配情况进行协调的一系列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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