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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云南的歌会》为例谈文本解读

2017-11-01杨乔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7年10期
关键词:对歌歌会沈从文

《云南的歌会》一文在“歌会”的大标题下,叙写了三个不同场合中唱歌的情景,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在手法上也各有特色。“山野对歌”主要写唱歌人,对演唱者不惜浓墨重彩,工笔描绘,烘托出活泼欢快的场面,描绘出朴素动人的情景。“山路温歌”着力描写唱歌人所处的优美环境:天如此之蓝,花如此之美,悠悠鸟鸣如此婉转动听,而在这样美好环境中长大的女孩子,自然是歌声动人,情韵动人。这是以优美环境映衬优美的人物优美的歌。“村寨传歌”更是盛况空前。写场面,有全局描绘,有局部刻画,宛若电影画面中的全景与特写。

基于这样的文本结构,很多教师都会顺势而为,普遍会设计这样的一个问题:文章写了哪几种歌会,各有什么特点?而后,整节课就是引领学生共同分析几种歌会形式的演唱地点在哪里,演唱者谁,演唱形式如何。

教材“研讨与练习”的第一题即是如此发问:“课文主要写了在三种不同场合听到的民歌演唱,演唱的方式和内容都不相同。想一想,与你通过电视或其他途径听过的演唱会、音乐会相比,云南的歌有哪些特色,作者为什么会对云南的歌会感兴趣。”这个问题旨在引发学生对作品内容的挖掘,但收到的效果不一定理想。

也就是说,平常思维下,《云南的歌会》是并列的平行关系,三个场景之间的顺序可以调换,在“歌会”的大标题下,并列地描绘了三个场合中唱歌的情景。第一部分为山野对歌,对歌具有对抗赛性质,是才情智力的大比拼;第二部分为山路漫歌,这是即兴的自由歌唱,发乎性情,自然成趣;第三部分为村寨传歌,这是一次民歌的展览,是一间民歌的课堂,场面宏伟,气势壮观。

这样的设计,虽是带领学生完成了作品内容的梳理,但课堂没有对文本语言的玩味与品味,没有对歌会魅力的深层挖掘,没有对作者寄予在文中的情感的体悟,没有与参与歌会的歌者的真切交流,仅仅是在文字的表面滑行,内容的贫瘠直接导致效率的低下。

教材第四单元导语如是说:“民俗是人类文明积淀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关注民俗,可以了解民生和民间文化。”作为本单元的第一篇文章,《云南的歌会》自然是“民俗”这一主题的重要表现者,我们何不从“民俗”这一角度对文章重新进行一番解读呢?

在对歌中取胜的年轻妇女的描写,作者写自己亲见的那位年轻妇女得胜后的神态,通过细节描写对这位妇女进行了细致的刻画。唱罢,“从荆条丛中站走身子”,“荆条丛”是非常自然的环境,说明他们的对歌是在云南随处可见松树林子或灌木丛,“于是轻轻地打了个吆喝”,宣告比赛结束,没有隆重的祝贺,没有凯旋归来的喜庆,只是“轻轻地”打个吆喝,告诉对方,“向大家笑笑”而已,“理理发,拍拍绣花裙上的灰土”,绣花裙上还有灰土,表明她在比赛之前,并没有对自己进行精心地打扮,也许,她只是在农活的闲暇,发现此地有对歌比赛,于是,放下手中的农活,参与到了这场无评委、无明确规则、也不一定有观众的比赛之中,打败对手之后,“显得轻松快乐”,这种快乐,这种快乐,一方面缘于这种游戏给人带来的纯天然的喜悦,另一方面,作者说她“显得”轻松快乐,说明她的比赛过程也不一定轻松,对手的实力不容小觑,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比赛结束之后,“拉着同行女伴,走过江米酒担子边解口渴去了。”?无论是神态还是动作,我们看不出她内心对比赛胜利之后的狂喜,只是内心的得意而已。从这一系列的环境与人物描写,我们脑海中呈现出来的,不是商业的演出,而是源于自然、源于生活、源于人的本性的自然的表达的歌会。这种形式的对歌,是他们生活的常态,或者说,对歌是他们的生活的一部分,是深入他们骨髓的一种自然的行为。

教材导读语言提到:“在云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每逢集会或节日,人们聚集在一起,即兴歌唱,互相问答,游戏传情。这种古老的歌会形式,蕴含着浓郁的民间文化气息,自然引发了作者浓厚的兴趣与由衷赞赏。”

作者对“这种年轻女人”的关注不仅仅停留在她对歌的当下,还关注到她的日常生活,“在昆附近村子中多的是。性情开朗活动,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枣子脸,满口白白的糯米牙,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绣下物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在这里,作者忽略了“这种年轻女人”的民族,白族、傣族还是其他少数民族,我们一概不知,由此猜想,这种装扮应该是云南地区妇女的一种共性,她们的服饰,其实也是这种民俗、这种文化的典型代表。

这种女人“不仅唱歌十分在行,而且大年初一和同伴各个村子里去打秋千,蹬个十来下就可平梁,还悠游自在,若无其事!”玩秋千是儿童的天性,“年轻女人”竟然玩起来了儿童的游戏,并且还十分卖力,十分优雅。打秋千与“歌会”有什么关系,作者为何要特意关注她们这种肆意的玩乐,原因就在于:打秋千与歌会一样,都是他们无拘无束的生命形式,她们并不在意自己唱得有多么专业,也不在意秋千荡得有多高,她们追求的是生命的自然发生,追求的是生命的自然成长,不刻意,不矫情。人生是需要有这种寄托的,人生也是需要有这种妄为的,有了这种自然的行为,人才会快乐,心理的压力才得以宣泄。歌会满足了云南人民的精神需求,秋千也满足了他们的精神需求。

课文第4段,用许多笔墨描写由呈贡进城时一路的景色,写“一年四季,早晚可以听到各种美妙有情的歌声”,这种歌声,不仅来自赶马女孩子,更来自于戴胜鸟和云雀的歌唱。本段主要写“山野漫歌”,漫歌者,赶马女孩子也。然而,山鸟悠扬、婉轉、灵动、质朴的酬和,不能不说与人的歌声融为一体,共同奏响一曲山野田园交响曲。作者无意交代她的姓氏、住处、性格,除了她“发哑带沙”,“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的嗓音,其他信息,我们一概不知,因为“赶马女孩”只是众多云南女孩子中的普通一员,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云南每逢集会或节日,才会有这种“生面别开”的歌会,歌会才能成为当地百姓的精神盛宴。这反映,歌会是建立在厚实的民俗基础之上,表现了云南少数民族习俗的丰富内涵。

本段主要描写“赶马女孩子歌唱”自然环境,“开满杂花的小山坡”,“各种山鸟呼朋唤侣”,这是一种写实:云南确实有着如此美丽的自然风光,有着如此美丽的会唱歌的鸟,也有如此淳朴动人的赶马女孩,作者的笔墨成了一台不断按响快门的照相机,为读者画出了一幅充满自然情趣的山水画;这也为歌唱者创设了一个动人的场景,山花烂漫,百鸟齐鸣,“粉蓝色报春花,在轻和微风里不住点头”,这种生机勃勃的自然景观让女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感染,因此,这种自然风光也是云南歌会产生的物质基础,离开了方水土,再美的歌喉也会显得苍白。endprint

如果说前面两个场面都只是涉及到“歌会”的一个局面,那么“金满斗会”应该就是交代了“歌会”的全貌。一方面,“十年难逢金满斗”,盛会难逢,一般很难见到,另一方面,“大伙儿唱得最热闹的叫金满斗会”,因此,“金满斗会”是云南歌会的最高表现形式,浓缩了云南歌会的精华,云南人民也最在意这个“金满斗会”。“唱和相续,一连三天才散场”,“来会的妇女占多数,和逢年过节差不不多,一身收拾得清洁索利,头上手中到处是银光闲闪闪”,这是云南歌会这种民俗在集中展示,充分展现了云南少数民族对民歌的珍视和钟爱。

在这一部分,有对“金满斗会”这一盛大场景的“面”的铺排,“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矮方桌”,“声音虽极其轻柔,合起来却如一片松涛,在微风荡动中舒卷张弛不定,有点龙吟风哕意味”,这些“面”上的描写,把“金满斗会”的空前盛况全景式加以展现;同时也有对老年传鼓手的“点”的点缀,一般情况下,在这种盛会中,老人是观众,或是评委,是被动接受者,但在沈从文笔下,老人才是主角,是“金满斗会”的核心人物,“一个吹鼓手,年经已过七十,牙齿早脱光了,却能十分热情整本整套地唱下。”这个火一样的老人,牙齿“早”脱光了,没有被民众请在观众中欣赏歌会,而是在台上,在“舞台”的中央,在众人目光的聚集中燃烧着自己对民歌的热爱,燃烧着生命的激情,并通过这种盛会,把智慧和热情传递下去。

综上所述,“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山野对歌、山路漫歌、金满斗会,是并列的平行关系”的说法并不是准确的,第一部分是自然发生的民俗现象,第二部分是民俗产生的自然环境,或者说是物质基础,第三部分是民俗的集中展现,也是民俗传承、发扬的社会原因,三者之者不是文学视野下的并列关系,而是民俗视野下的严谨的因果逻辑关系。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各族人民生产生活中,民歌几乎渗透到生产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有些民族是只有语言,没有文字,他们民族的生产生活经验就只能通过这种民歌的形式加以传承和发展。因此“无论是民族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还是生活中的婚丧礼俗,几乎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事物,在民歌中都有生动的反映。”这种“非物质文化”,是云南百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巩固、传承和发展的。

作为历史文物研究家的沈从文,在昆明(西南联大)生活、工作了八年时间(1938-1946),对当地的风土人情耳濡目染,于是就有本文创作的材料基础。在昆明乡间,美好的自然景象和人文景象觸目皆是,他曾在这样的悠闲自在的环境中过着平静平凡的生活,“一切事中尽手中勤劳之力打点小杂,义务尽过后,就带了些纸和书籍,到有和风与阳光的草地上,并思索思索人生。”他发现,“每当晚饭前后,必有个善于弹琴唱歌聪明活泼的女子,带了他到那个松柏成行的长堤上去散步,看滇池上空一带如焚如烧的晚云,和镶嵌于明净天空中梳子形淡白新月,共同笑乐。”作为西南联大的教授,沈从文关注到了云南地区特有的这种民俗文,并让这种民俗文化融化在自己的心灵深处,以致在1963年,被迫放弃文学创作的他仍能一一记得。

来看写作背背景,本文选自《过节和观灯》。发表于《人民文学》,原文由三篇小文章组成,分别是《端午给我的特别印象》《记忆中的云南跑马节》《灯节的灯》。课文所选部分来自第二篇,题目在入选教材时被改为《云南的歌会》。

1948年,郭沫若发表《斥反动文艺》,把沈从文定性为“桃红色”作家,沈从文被迫放弃写作,到1949年,当北京城里的知识分子们都怀着无比欢欣和喜悦的新中国的成立时,只有沈从文,彻底崩溃了。吴晗来看他时,他对吴晗说,愿意去磁县烧磁,这让这个旧日的学生觉得很为难。之后,他离开北大,被安排去熟识的午门楼上的历史博物馆工作。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小说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文学家沈从文不见了,摇身一变为文物研究家沈从文。因此,在他的笔下,自然会流露出文物研究家的欣赏视角与作家的细腻笔墨。从本文来看,作者还是有意无意地表现了云南歌会这一民俗的显著特征。

1.民俗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一个地区的人民群众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生活方式,人们称之为民俗。”它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发展,被社会成员广泛接受,并在此基础之中,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行为,形成了民俗传承中的集体文化事项。“金满斗会”本身就是民歌的展览,是一间民歌的课堂,是云南歌会世代相传的必须。“集会表面说是避疫免灾,主要作用还是传歌。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东西,全部传给下一辈。反复唱下去,到大家熟习为止。”一代又一代的传歌人把民族智慧的精髓通过歌会的形式传承下去,蕴含着浓郁的民间文化气息。

2.民俗具体浓郁的地方性。法国艺术史学家丹纳说过:“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由心境,四周的自然环境和习俗所造成的一般条件所决定的。”“云南本是诗歌的家乡,路南和迤西歌舞著名全国。这一回却更加丰富了我的见闻。”由于云南的少数民族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环境清幽的大山深处,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少于与外界有联系,与此同时,在当时的情景下,外界的各种纷扰也没有影响到当地的文化生态,他们便在这种耕作之余自然而然的去摹仿山林中的鸟鸣蝉唱,自然环境给了他们潜移默化的影响,“赶马女孩子年纪多不过十四五岁,嗓子通常并没经过训练,有的还发哑带沙,可是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出口自然,不论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

3.歌会这种民俗是云南人民生活的一部分。茶余饭后,可以来一场对歌比赛,“对调子的来自四方,各自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彼此相去虽不多远,却互不见面。”没有固定的比赛地点,没有赛前规则的制定,“唱的多是情歌酬和,却有种种不同方式”,只有原汁原味的生活才能酿出云南歌会这坛甜蜜的酒。赶路的途中,也可以来一场无拘无束的演唱。“由呈贡赶火车进城,向例得骑一匹老马,慢吞吞地走十里路。”“一面就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唱着各种本地悦耳好听的山歌。”身心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得到洗礼,歌声也与鸟声一同在山间回荡,多美的境界。

从文章的结构来看,三部分之间有着明确的因果逻辑关系,本文有点学术论文的味道,而从文章的语言风格来看,有渗透着作者对云南歌这一民俗的无比赞美之情,本文又一篇文质兼美的散文。怎么解释呢。

他当时表面放弃了写作,从事着历史文物研究,但他钟情的,内心澎湃着的,仍然是文学创作,是充满才情的艺术天分。他所要表现的,除了云南的民俗,也许还有其他的深意吧。

杨乔,广东深圳中学龙岗小学教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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