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工作
2017-11-01马林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8期
摘 要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如何通過针对性培训有效增强司法警察防范和应对涉检突发事件的能力,不但是检察机关各级警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检察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有效行使法律职能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司法警察 涉检 突发事件 培训
作者简介:马林,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科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085
一、涉检突发事件的概念、内涵及主要特点
(一)涉检突发事件的概念及内涵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所谓涉检突发事件,顾名思义就是指涉及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突发事件。
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涵:
一是涉检突发事件一定是涉及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件。事件的发生地可能在检察机关工作区域内,也有可能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和活动的其他区域。
二是涉检突发事件一定是突然发生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有可能是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也有可能是火灾等事故灾难,还有可能是闹访、示威以及针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攻击、人身伤害等社会安全事件,通常具有突然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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