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难点及对策
2017-11-01徐莹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8期
关键词:监督
摘 要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层出不穷,不但严重侵害了当事人和相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耗费司法资源,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从湖北省部分检察院的实践得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有三大难点:发现难、取证难、惩处难,本文认为应该完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机制、善于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
关键词 虚假诉讼 检察 监督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的构建与工作机制研究——以基层检察院为例”,项目编号16Y037。
作者简介:徐莹,长江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051
自2015年最高检组织开展了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虚假诉讼案件调查,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中的引领作用。然而由于虚假诉讼背后的巨大利益,仍然有不少当事人不惜铤而走险。在民事诉讼中虚假诉讼呈高发态势的背景下,如何准确的发现、判断识别虚假诉讼、加强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值得探析。
一、对虚假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现状
(一)立法方面
《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即检察监督及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对象理所当然也包括诉讼过程中出现的虚假诉讼行为。检察机关监督虚假诉讼有其法理依据。 另外,第12条新增的诚实信用原则、第190条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意图都在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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