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事业推广PPP模式的对策探讨
2017-10-26陈佳丽
会计之友 2017年19期
陈佳丽
【摘 要】 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对“未富先老”的我国养老事业提出了巨大挑战和新的难题,PPP模式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模式是推动新型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工具,不仅有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而且有助于推动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事业的发展。但目前,我国应用PPP模式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PPP养老项目分布不均、项目监管难度大以及缺少法律的保障。因此,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科学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经验,才能推动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缓解社会养老压力。
【关键词】 PPP模式; 养老事业; 老龄化社会; 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 F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19-0078-05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截至2014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1亿人,其中失能与半失能老人总数为4 000万人,并且有继续增加趋势。种种数据表明我国已经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政府养老负担日益严重。传统的政府养老模式由于资金来源单一,社会融资渠道匮乏,过多地依赖政府财政支持等弊端,导致面对逐步老龄化的社会难以为继[ 1 ]。鉴于此,我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提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模式,并将机构养老作为未来中国养老的主要形式。由于机构养老的发展时间有限,面对日益增长的老年人数量,许多养老机构基础服务与设施无法满足基本的养老需求,再加上机构养老的数量有限,因而对待老年化社会更显力不从心。社区养老模式和居家养老模式由于对服务要求较高,资金需求较大,往往造成经费不足等现象,养老服务质量无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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