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2017-10-23李峰
速读·中旬 2017年10期
李峰
摘 要:校企合作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围绕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三个方面展开。学校和企业组成了评价的主体,学生学习质量、教师教学质量及实践教学条件的利用是评价重点关注的内容,校企教学督导机构、工作分析法和校企全员参与机制的引入可以帮助学院对教学质量作出客观评价。
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
一、教学质量评价主体
高职院校和企业构成录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由于教学质量评价强调评价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且评价主体的立场不尽相同,均影响着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形式和标准。高职院校是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场所,直接关系着教学质量的优劣,牵头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开展工作。
建立院系分级管理模式,院级管理机构应包括:成立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督导组,用来评价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招生、就业的社会匹配性等等是否合理;成立教研教改研究所,用以评价教改措施执行情况和对科研课题质量的把关;成立教学实践科,主要监控校内实验室与校外实训基地的开发和建设,把控实践教学的质量;教务处对日常教学管理评价,主要涉及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质量的行为诸如,教学资料完备性检查、教学事故发生频率、教学组织合理性等。系级管理机构主要是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督导组,此督导组主要采取自查、自评等形式对系部教师进行监控并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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