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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伦理相对主义及其对我国高校德育的启示

2017-10-21陈春山

西江文艺 2017年19期
关键词:启示德育高校

陈春山

【摘要】:激進的伦理相对主义易导致道德教育的虚无主义,但合理的伦理相对主义尊重人的道德主体性,包容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差异,并关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问题与情境,它对我国高校德育在目标、内容与方法等层面都具有有益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伦理相对主义;高校;德育;启示

一、伦理相对主义的内涵

伦理相对主义的概念并未得到准确、严格的界定,不同学者对这一概念的运用都较为自由,往往各有侧重。伦理相对主义又称为道德相对主义[1]。一般而言,伦理相对主义主张道德规范、道德原则以及道德体系的运用是不确定的、有限的,不存在普遍有效的和必不可少的道德价值;道德只是相对于特定的社会、民族或文化才是确定的和有效的。

伦理相对主义认为道德皆因社会不同而不同、因而任何道德都只有相对于奉行它的特定的社会才是正确的理论;或者说,伦理相对主义是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普遍的、绝对的道德,因而也不存在对于一切社会都是正确的普遍正确、绝对正确的道德的理论。这样,伦理相对主义便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它认为道德皆因社会不同而不同,不存在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普遍的、绝对的道德。这是伦理相对主义事实如何方面的根本特征,是伦理相对主义的基础。另一方面,它认为任何道德只有相对于奉行它的特定的社会才是正确的,不存在对于一切社会都是正确的普遍正确、绝对正确的道德[2]。

二、伦理相对主义的局限

伦理相对主义的局限性可以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来加以认识。

(一)从理论层面来说,首先,伦理相对主义割裂了道德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纵观人类文明或文化的发展历史过程,道德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始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生活在一定地理环境条件下和社会生产条件下的人类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其所具有的道德对该群体或该社会组织的成员来说具有确定无疑的、普遍的约束力。但是,任何道德体系又都是可变的、相对的。适用于一定群体或社会组织的道德不一定能被别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所接受;即使就同一群体或社会组织来说,随着其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变以及所处地理环境的变化,该群体或社会组织所需要的道德也会或快或慢地发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又使得产生于一定条件下的任何道德体系总是呈现出较为浓厚的相对性。

其次,伦理相对主义误解了道德的多样性与道德统一性的关系。一个社会及其道德体系与另一社会及其道德体系之间有根本差异,并不一定就意味着道德是相对的;道德的多样性与道德的统一性是辩证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与哲学上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世界的物质多样性的关系非常相似[3]。世界是一个物质的世界,但这个物质的世界不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而是通过复杂多样的运动形态和存在形态表现出来。物质的多样性以其统一性为基础,物质的统一性通过其多样性而表现出来。与此相似,道德的多样性以道德的统一性为基础,而道德的统一性又要通过道德的多样性来表现。道德的多样性实质体现了道德的相对性,道德的统一性则体现了道德的绝对性,道德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

(二)从实践层面看,伦理相对主义在社会道德生活的实践中容易引发道德冲突或道德危机。在伦理相对主义的范围内,由于不同的思想家对伦理的相对性从不同方面和在不同程度上予以夸大,有的甚至使之走向极端。人的思想、观念总是要表现在其外部的行为上,伦理相对主义者既然在理论上强调道德的特殊性、相对性,那么他们在实际生活中就会强调各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道德的特殊性、相对性,主张不同的社会群体,包括不同的职业和生产行业、不同的阶层和阶级等等,他们的道德都是相互不同的,各自的道德规范都适合各自的特定情况,坚持它们各自现有道德的合理性,把道德当作固定不变的东西。当这些各种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相互接触、相互交往的时候,它们在道德上难免产生矛盾冲突。可能造成不同个人、不同社会群体我行我素、各自为政的局面,不利于社会的向心力、凝聚力的形成。

三、伦理相对主义对我国高校德育的启示

(一)高校德育应以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为目标。

在当代社会,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价值观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价值观的共存与冲突给高校德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高校如何解决这些冲突与挑战是高校德育工作的关键。然而,反观伦理相对主义的德育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多年来,中国高校德育改革的困境其根源并不在于多元的价值观念带来的价值冲突,而在于我们对道德教育目标理解的单一与定位的模糊,在这个问题上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回答,并因为理解的单一带来了诸多德育实践的困惑。其实,德育的困惑其实在于如何了解学生的心理、认知和道德发展水平,并给予其有针对性的引导从而促成发展,因此,应该说是我国德育在促进人的道德发展这一根本目标上的背离带来了德育过程的复杂。但是,相对主义伦理观所强调的尊重人的道德主体性,在培养个体的道德理性与责任意识的过程中,促进个体的道德发展,这一趋向无疑是值得我们高校德育加以借鉴的。

(二)高校德育内容应以道德原则的引导为重心。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德育工作旨在于对道德规范、道德知识的灌输和宣讲,然而,在伦理相对主义的文化背景下,高校德育的原有内容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与挑战,明理与践行相背离,知行不统一的现状普遍存在。事实上,如前面所说,道德规则是相对的,但人类对基本道德原则的理解是相同的,即便是基本的价值有所不同,这也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考虑基本的道德问题与概念时所处的道德思维的成熟水平的不同。所以,德育的困境并不在于道德观念的传授,也无法以取消德育来解决问题,相反,德育必须坚持价值的引导,只是在教学生知其然的同时,更应教学生知其所以然;在让学生了解“应是”的道德理想的同时,也应从学生个体的主体需要出发,从受教育者所身处的真实环境出发,唤起学生当下自身发展的需要,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实现从“实是”到“应是”的转变。并以此思维方式来褒贬他人和制约自身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时,德育才可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

(三)高校德育方法应教学生学会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先进的德育理念要发挥作用,最终必须要落实到行动上。然而,在实践的过程中教师的德育方法无疑是唤醒学生道德认知的现实需要,是促成学生思想从“应是”到“实是”转化的关键。然而,长期以来,因为对道德理想规范的强调,灌输式教育方法理所当然地成为高校德育的首选,尽管在灌输的同时,德育界也一直强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贵之以恒”,但由于忽视学生的主体需要与兴趣,缺乏对学生的平等尊重与理解,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难以被学生接受往往流于“说教”与“形式主义”。

相对主义伦理观告诉我们,道德教育必须是有效的个性化教育。因此,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为保证,对处于不同心理和认知发展阶段、拥有不同个的学生施以有针对性的启发与引导,让学生在解决自己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问题时学习独立思考与选择,学会了自己教育自己,道德教育才可能渐入佳境。深入理解伦理相对主义的合理教育内涵,对我国高校德育工作走出现实困境应具有有益的理论启示意义。

注释: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十八世纪法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王海明.论伦理相对主义与伦理绝对主义[J].思想战线.2004(2).

[3]王海明.伦理相对主义辨析[J].道德与文明。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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