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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史官制度与文化分析

2017-10-20夏铂洋

知识文库 2017年3期
关键词:史官秦汉制度

夏铂洋

秦汉时期在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上承先秦、下启隋唐,在这一时期,史官制度得到了基本确立,同时史官文化也已经形成并且逐步深化,“秉笔直书”与“警示监督”的精神已深入史官的“骨血”,为史官所秉持。本文将从秦汉时期的史官制度和文化分析入手,来一探中国古代史官制度与文化的概貌。

中国的史官制度和文化源远流长,上古时期,仓颉在创造了汉字的同时,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史官,所以,也可以说中国自从有了汉字,便有了史官。中国最开始的史官是“巫史不分家”,最开始流传到后世的文字记录多与巫术及占卜有关,这充分说明了彼时巫和史是混合在一起的。即便到了春秋战国,依然有巫术占卜的集大成者《周易》的问世,不过,此时的主流方向是“巫史的分家”,无论是贵为天子的周王还是下属的诸侯国,都开始设置了专门的史官,而且为史官设置了详细的分科。《周官礼记》中说“史官共分六种,分别为:太史、内史、小史、左史、右史、外史”。他们的职责分别为:太史主要负责国家的六典;内史主要负责记录大王的命令;小史主要负责记录邦国;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外史主要负责记录四方。随着专职史官的逐步确立,此时出现了一批杰出的史学著作,比如《春秋》、《竹书纪年》、《世本》等等。

但史官制度的基本确立是在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按照法家的思想,在文字、度量衡和道路等方面完成了统一,对史官制度,也进行了确立,让史官真正脱离了“神权”,来为自己的王权服务。同时,以“秉笔直书”与“警示监督”为代表的史官文化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光大,并深刻地影响着后来的写史者。

一、秦汉时期史官制度的确立及特点

秦汉时期,史官制度得到了基本确立,秦朝时,秦始皇设立了专职的史官太史令,来专门负责记事。这一制度的建立在史官的发展史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标志着王权制度下史官的真正独立,从此史官不再服务于神权,而专门服务于王权。汉承秦制,汉朝建立后,刘邦基本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史官制度也不例外。为了从秦亡中吸取经验,防止汉朝重蹈覆辙,刘邦要求陆贾全面总结秦朝灭亡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明确提出通古今变化的要求,并且沿用了秦朝设置的专门史官太史令,其负责天官的事务,并同时开展有关历史方面的研究于著述。总的来说,西汉的太史令主要负责的是天文星历和历史记录,最有名的太史令即是司马迁,他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秦汉时期的史官制度,上承先秦,下启隋唐,在中国史官制度的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一时期的史官制度,剥离了先秦时期史官制度中“巫”的成分,保留了史官客观记事的优良传统。同时,它对史官专职职位的明确和初步分工,也启示了接下来的三国两晋南北朝和隋唐对史官的职责和分工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直至史官制度发展到规范化和系统化。

比如,与刘邦相似,李世民在掌握政权后也极为重视对隋亡经验的总结,十分注重修史,他在位期间,不仅完成了对《隋书》的编撰,还完成了对《晋书》等前朝历史的编撰。此外,李世民还专门在禁中成立了史国馆,由宰相来专门监理修史。同时,唐初还专门设置了起居郎,后来又在中书省专门设置了起居舍人,主要负责来记录皇帝的起居言行。随着史官制度在唐代的进一步分科和史官职责的进一步明确,史官制度至此也日趋规范化和系统化,得以真正确立。

从中国古代史官制度的发展演变来看,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演变时间长。史官制度从无到有,再到逐渐地规范化和系统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从史官的诞生到史官制度的基本确立,经历了近两千年的发展演变;从基本确立到规范化和系统化,又经历了800多年。这个进程时间是漫长的,但正因为漫长,才能在不断的自我否定中日趋规范和完善,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史官制度和史官文化。

二是越来越专职。史官从建立到制度的基本确立经历了“巫史”的分家,后来在规范化的过程中又经历了“文史”的分家,即文学与史学从魏晋之后开始各自独立发展,待到唐代以后,内部又在不断的分科,史官制度的一步步精细化固然是不断规范的结果。但在不断地与其他科目的分离过程中,也削弱了史学本身的影响,俗话说二十四史看“前四史”就够了,说的就是这個道理。当某种制度规范完毕后,同时也往往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进入僵化阶段,史官制度也不例外。

三是当朝修前朝史。俗话说“棺盖定论”,对一个人的全面评价必须在其死亡后才能客观,对一个王朝来说亦是如此。一般来说,记录当朝的事迹总会受到不少制约,经统治者观摩后总会被美化或粉饰。而后来的朝代来修订前朝史的时候,便会剥去其华丽的外衣。中国古代的这一修史传统保证了史学的可信度,但历史终究是由人书写的,即便是后来者在修订前朝历史时,也会打上后来统治者的政治意图。

二、秦汉时期史官文化的演变及影响

秦汉两朝在确立史官制度的同时,也确立了中国古代的史官文化,在这一时期,以“秉笔直书”和“警示监督”为代表的中国史官文化早已生根发芽,这一时期的史官是这些文化的践行者,同时也是这些文化的传播者。秦汉之后,史官修史,莫不遵循“秉笔直书”和“警示监督”等史官精神。

一、“秉笔直书”。史者,最基本的要求便是公正不倚、如实记事。“秉笔直书”源自于春秋时晋国的史官董狐,晋灵公在位时,到处搜过瓜脂民膏、残害忠良,大臣赵盾多次劝谏未果,遂愤而出走。不料,他还没出晋国,其族弟赵穿便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便重返晋国,辅佐晋灵公之子当上国君。董狐在记载这段历史的时候说:“赵盾弑其君”。赵盾听说这件事后,十分不满意,转而找董狐理论,谁知董狐义正言辞地说:“你赵盾是正卿,逃跑的时候没有离开晋国,返回来的时候又不讨伐逆贼,难道我冤枉你了吗?”赵盾无可辩解,只得担下这弑君的罪名。“秉笔直书”在秦汉时期也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就很好地坚持了“实录”精神,为写明白某个历史事件,司马迁不惜跋山涉水,前去实地查询调研。需要指出的是“秉笔直书”是好事,但却并非所有后来的执笔者都有这样的操守,即便有这样的操守,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好运。比如北魏的史官崔浩在修史时,因为“叙述国事,无隐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便触怒了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不仅自己被杀,还被株连三族。

二是“警戒监督”。“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历朝在修订前朝史书时,都是对前朝兴亡交替的一种宝贵经验总结,希望“以史为镜”,来避免当朝犯前朝重复的错误。刘邦如此,后来的李世民也是如此,他们都极为重视对秦亡和隋亡经验的总结。同时,由于史官的独立性,皇帝起初对史官都有一种畏惧心理,为了避免他们记录到自己的过错,为了在史书上留下好名声,皇帝不得不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史官这时在客观上对皇帝起到了一种监督的作用。比如李世民就说:“我在每天上朝的时候,都要考虑自己说的话是不是切实关系到百姓的利益,所以,不敢多说”。但在王权进一步的集中过程中,史官也未能幸免于难,从唐代开始,皇帝用威权强迫史官编修的历史交给自己过目,在这一过程中,史官为讨好皇帝,自然不免對某些历史事件进行美化,如此一来,几代之后,某些历史事件竟沦为了悬案,后来的读史者已不知道自己是该相信正史还是该相信野史。比如潘仁美,此人《宋史》中写作潘美。在野史和传奇中,潘仁美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奸臣,在登上戏曲舞台后更是恶名远播,但在《宋史》里,潘美其实是一代忠臣良将,那么,人们是该相信流传极广的“小说家”之言呢?还是该相信官方的《宋史》?对此,清代的大儒焦循曾在《剧说》中说:“野史并一定为假,正史也不一定为真。”当史官摒弃了应有的精神、当历史不再真实,损害的其实又岂止是历史本身?

总的来说,秦汉时期的史官制度和文化都得到了基本确立,在一定程度上,这一时期代表了中国古代史学的最高成就。此后的史官制度在隋唐进一步完善规范之后陷入了僵化,此后的史官文化在剥离了“神”的影响之后,也丧失了“人”的独立,在把自己“卖”给王权之后,史官文化的传承也遭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这对中国的史学来说,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一种灾难。

(作者单位:西安铁一中滨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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