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福泽谕吉的公德观及其现代启示
2017-09-30于建东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7年5期
摘 要:福泽谕吉吸收与改造了西方启蒙思想家的自然法理论、传统儒学的天理观与日本传统伦理文化的思想资源,以其独具特色的“天赋人权”理论为本体论基础,以平等观为价值基础建构的公德观,主要从政治道德与社会公德两个维度展开。福泽谕吉的公德观不仅推动了日本明治时期公共道德的近现代化,而且对于我国的公德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福泽谕吉;公德;天赋人权;政治道德;社会公德
作者简介:于建东,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河南新乡 453007)
福泽谕吉(1835—1901)是日本明治时期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和伦理学家。梁启超认为“福泽谕吉之在日本”是“必不可少之人也。苟无此人,则其国或不得进步,即进步亦未必如是其骤也” [1 ]。福泽谕吉的公德与启蒙思想深深影响着日本文明的近代化进程,被誉为“日本的伏尔泰”。因此,研究福泽谕吉的公德观,探索其公德观的本体论基础、价值论基础与基本内容,吸取其中的积极因素助推当前我国的公德建设就具有重要意义。
一、福泽谕吉公德观的理论目的
福泽谕吉高度重视公德对于国民摆脱陈规陋习的束缚、培育爱国精神、实现国家独立的重要意义,其公德观具有明确的理论目的。
1. 革除封建儒学的弊病
福泽谕吉从“智”“德”一体的角度阐释其启蒙思想,认为文明就是一个社会与个体智德共同进步的状态,“智”与“德”对于社会的文明进步都是不可或缺的。福泽谕吉把文明分为两个方面,即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精神,外在的文明表现为衣食富足而使人的身体安乐,而内在的文明表现为品质高贵而使人的道德高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