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专业引领、创新发展”构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新格局
2017-09-21龚玲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龚玲

摘要: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教育部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等文件,旨在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把握办学方向、提高专业素质、提升治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落实新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吉林省在“十二五”期间,科学制定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政策规划,积极建构中小学校长培训的“三大格局”,努力探索中小学校长有效的培训模式,增强了中小学校长培训专业化的內生性,质效性,树立了吉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关键词:中小学校长培训;培训模式;培训格局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5-0001-07
“十二五”时期,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国家提出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教育部先后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高中校长专业标准》《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等。这些都为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把握办学方向、提高专业素质、提升治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落实新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了重要的上位文件支撑。
基于国家层面的上位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立足吉林省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问题,在“十二五”时期,相继颁布了《吉林省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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