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中PPP模式的运用与优化
2017-09-18胡诚林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胡诚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中PPP模式的运用与优化
胡诚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在规范研究上,本文总结了传统治理模式的缺陷和具体的PPP治理模式;在经验研究上,梳理了先进治理经验。研究发现,PPP模式存在的政府作用失衡、项目缺少激励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法制环境、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构建物有所值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加以解决。
城市空气污染;污染治理;PPP模式
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传统模式具有主体单极化和相关主体容易“搭便车”缺陷,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有效弥补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同时,PPP模式能够实现对空气污染的长效治理,促进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的统一。根据是否直接对污染的空气进行治理和付费的差异区分,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PPP模式可分为间接和直接两种模式。其中,间接模式通过更新设备技术等减少污染排放,同时产出可由使用者付费的产品实现收益,是减排行为;直接模式则通过数据监测机制对排污进行预警,抑制空气污染的形成,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一、空气污染的治理与PPP模式
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传统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基于府际合作的“区域联防联控”模式,第二种是单一区域内基于地方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社会协同治理”模式。这两种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空气污染,但效果并不显著,甚至治理绩效往往不具有可持续性,其原因在于参与主体的“搭便车”行为,主体优势难以整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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