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法务培训制度研究
2017-09-16王旭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可行性
王旭
【摘要】随着国务院新设辽宁自贸试验区的总体实施方案出台,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成为当前辽宁省经济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主办的“公司法务千人计划”为辽宁自贸试验区公司法务改革、也为辽宁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法务人才的引进制度、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文章基于公司法务人才培训理念,从辽宁自贸试验区政府监管的高效便捷、法治环境的规范有序目标考虑,分析了辽宁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公司法务人才培训制度的现实可行性,提出了辽宁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法务人才培训制度的构想,以此保障辽宁自贸试验区的高速发展。
【关键词】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法务培训;可行性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的总体实施方案,其中包括辽宁省,具体涵盖了省内3个片区:大连片区,沈阳片区,营口片区,政府将自贸试验区定位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目标在于经过3至5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东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从文件上可以看到无论是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都取决于政府监管的高效便捷,法治环境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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