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下非营利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研究
2017-09-16王玉龙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发展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作为政府和市场两大公共服务提供主体之重要补充的非营利组织,应时代需求快速成长起来,并积极探寻其赖以生存的运作规则,完成从成立到维持生存的初始阶段。在非营利组织进一步发展过程中,试图争取更多正当或不正当权益时,却发现部分非营利组织的隐性需求或诉求与政府的显性施政目标或意图之间出现诸多的矛盾和冲突,并由此展开不对等却持久的监管与追逐私利的博弈。为了减少无谓的内耗、增加人民的福祉,政府应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管理制度体系,对其加强规范和引导。
关键词: 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生存;发展
中图分类号: D6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17)03-0026-11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17050
参照美国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的“五特征法”①、日本学者重富真一的“六特征法”②及中国学者齐久恒对中国社会组织相关概念的辨析和批判性反思[1],结合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现实境遇,对凡具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征的社会组织均可称之为非营利组织。从社会资源配置视角看,主要分为国家、市场和社会三个层面,与之对应的行动主体是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政府可以通过“有形的手”、市场可以通过“无形的手”来实现资源配置和社会服务的提供,非营利性组织作为社会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由于自身的非营利性特征,对其如何生存、如何在运行中化解各种矛盾与冲突、如何准确定位未来的发展方向及路径等都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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