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组织支持感对基层公务员敢于担当行为的影响
2017-09-16张树旺卢倩婷JEFFWANG黄晶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
张树旺+卢倩婷+JEFF+WANG+黄晶
摘要: 一、研究缘起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强劲,机关里部分干部以消极的“不作为”姿态来抵制反腐和规避责任,基层公务员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并呈蔓延趋势。针对当前干部队伍管理出现的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党思想史上有关理想干部探讨的理论成果,提出了干部素质建设的新要求,即选拔与培养敢于担当型的领导干部。
“为官不为”问题虽然体现在个体身上,但干部队伍管理的困境实际上是个体—组织—文化形态的互动结果,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组织存在的问题。但当前学界没有关于组织支持感和敢于担当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如何对“敢于担当”进行学术界定,如何从组织诊断的视野治理“为官不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因此,本研究针对珠三角地区部分政府单位开展调研,探讨组织支持感与敢于担当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而寻找和塑造产生好干部敢于担当行为的组织环境和个体成长规律。
本研究所使用的“基层公务员”概念是指在基层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工作的乡科级正职和副职领导职务公务员,以及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敢于担当”概念来源于“任道担当”,乃任道担当的具体指用,是指面临应当承担的道义责任,而有胆量不顾利害自觉承担起来。“组织支持感”则是指“员工对于组织重视自己的贡献和关注其幸福感的全面看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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