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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与股票流动性

2017-08-17薛爽陈逢博

会计之友 2017年15期

薛爽++陈逢博

【摘 要】 文章从我国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特征出发研究了相对于协议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对股票流动性的提升作用,在此基础上,结合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特征研究了做市商数量、做市商初始库存股比例与股票流动性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做市转让方式能够较大幅度提升股票流动性;做市商数量是影响股票流动性的关键因素之一,做市商越多,竞争越充分,股票流动性越高;做市商初始库存股比例越高,其做市商角色弱化越严重,导致股票流动性越低。基于以上发现,对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推进、培养多层次做市商以及引导做市商初始库存股获取方式等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做市商制度; 新三板; 股票流动性; 初始库存股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15-0014-07

一、引言

流動性问题是新三板建立迄今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与沪深交易所施行的竞价交易制度不同,新三板目前采用的是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两种方式并存的交易制度,引入做市转让方式的初衷即借助做市商双边报价的功能来活跃市场,提高流动性。那么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是否真正提升了股票流动性?做市商的哪些特征影响了股票流动性?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对完善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有重要的实务价值。

新三板又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正式设立于2013年。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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