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电视节目保护方式的有效性论证

2017-08-15李士林

北方法学 2017年3期

李士林

摘要:电视节目之间的抄袭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需要法律在其保护方式上予以回应。如果将电视节目模板视为作品,由模板到节目既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复制,又不符合演绎忠于原作的义理,所以保护模板并非保护电视节目的有效方式。如果将电视节目视为试听作品,由于节目使用不同主题人物和主持人即可呈现不同的试听效果,所以依据著作权侵权三步法和第三方测试都很难阻碍电视节目之间的抄袭和题材雷同。即使寻求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其为电视节目提供的庇护也非常有限。新鲜性和即时性是电视节目的灵魂,除雷同和剽窃者外,应允许电视节目之间相互学习和模仿。

关键词:电视节目模板 试听作品 复制 演绎 不正当竞争

中图分类号:DF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7)03-0065-10

电视圈内的抄袭现象愈演愈烈,尤其是综艺节目已经到了同质化发展焦灼的阶段。山据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1月21日报道,宁夏卫视播放的《夜宴》剽窃了《科尔伯特报告》的整个片头和其他文字与画面。从主持人入场到星光闪亮的背景,一切都被模仿,甚至连节目的主题音乐都被逐句逐调复制。战旗TV发布官方声明,称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旗下新节目存在侵权现象,严重抄袭了战旗TV原创节目《LyingMan》。天津卫视通过《囍从天降》的官方微博声称,江苏卫视的《明星到我家》节目与韩国jtbc电视台的《伟大的婆家》高度相似,而后者在中国内地的模式升级改造与制作使用权已由天津卫视获得,因此《明星到我家》侵犯了天津卫视与韩国jtbc电视台的合法权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