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绿色债券发展的法律障碍及对策※
2017-08-15朱治錡蒋文娴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朱治錡 黄 荷 蒋文娴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绿色债券发展的法律障碍及对策※
●朱治錡 黄 荷 蒋文娴
供给侧改革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强调以“绿色发展”开辟改革新境界,实现资源供给的可持续。绿色债券作为环境治理工作过程中的绿色金融衍生品,是对“绿色发展”的响应。2 0 16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高达3 6 0亿美元,市场广阔,但该产品毕竟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还存在着概念不明,法律支持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应结合国情,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以界定绿色债券概念,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以更好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完善企业环保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与法律责任体系,建立金融法庭以维护市场秩序与参与者的权益。
供给侧改革;绿色债券;法律对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关键场合强调要着力供给侧结构改革,这标志着我国改革思路的重大创新,从过去的需求侧改革向供给侧改革转变,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其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强调以“绿色发展”开辟改革新境界,实现资源供给的可持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强调以需求为导向,突出以实现财富增长的最大化为目的,选择需求侧的高投资发展方式,促使了许多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的形成,而忽视了生态和谐的多元价值和环境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紧缺,生态系统退化的不良结果,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已经接近极限,经济可持续发展出现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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