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字典》书名号标注识误
2017-08-11杨宝忠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
杨 涛,杨宝忠
(1.河北大学 研究生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汉语大字典》书名号标注识误
杨 涛1,杨宝忠2
(1.河北大学 研究生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汉语大字典》引证丰富,由于编者对引用古书不熟,文意理解出现偏颇,直接导致在标点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经过十年修订,《汉语大字典》第二版对原版标点错误有所纠正,但标点问题仍然不少。将《汉语大字典》第二版存在的书名号标注失误分作七类,列举33例进行了谈论。
《汉语大字典》;标点;书名号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是一部以解释汉字的形、音、义为主要任务的大型历史性语文工具书,在字形收录、注音、释义、举证各方面均超越前出字书。该书出版后,受到了社会各界和海内外读者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国家辞书奖等奖项,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备书目[1],逐渐成为文史工作者的常用工具书。
《大字典》引证(包括书证和例证)丰富,所引书证、例证大多未经后人整理,没有标点,《大字典》在编纂过程中为这些引用文献加上了标点符号。应当说,《大字典》标点整体水平较高,绝大部分标点准确、恰当;但由于书成众手,加之条件限制,《大字典》仍存在不少标点失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书的编纂水平和利用价值。为了使《大字典》不断完善更新,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广大读者,第二版的修订工作于1999年正式启动,由汉语大字典编纂处、四川辞书出版社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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