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事审判制度之下的“辛普森杀妻案”
2017-07-13冯艳蓉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8期
摘 要 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司法审判制度之下,嫌疑人被宣判无罪的可能性被大大提升。律师在西方世界构建的陪审团制度的框架之下,运用一系列法的原则,从种族歧视到非法证据排除,从品格证据到超越合理怀疑,从疑罪从无到一罪不二判,充分发挥了智慧的力量,将杀妻“悬案”成功化解。在美国刑事审判制度之中体现的辩护之法以及理念的设计可以在未来吸取借鉴,加以运用。
关键词 疑罪从无 陪审团制度 辩护手段
作者简介:冯艳蓉,河北工业大学。
中图分类号:D9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28
辛普森杀妻案的惊天逆转的结局,令全美轰动。世人对陪审团做出的“无罪”的结论早已掩盖了这个案件事实的真相,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博弈中,控方败下阵来。这场世纪大案以这样的结尾在我们的眼前浮现,法官宣判辛普森无罪释放,他驾驶他那辆白色的豪车,飞奔疾驰消失在我们的视野……
一、轰动一时的杀妻“悬案”
辛普森作为上个世纪的美国著名的橄榄球球星,我们无法想象美国这个国度对橄榄球的热爱,一点也不亚于中国人对乒乓球的沉醉,自然也不会感到稀奇,当庭审直播这场案件时,美国各级政府从上到下都停下了手中的活,上到总统国务卿不是取消就是延迟了会议,从未停止喧嚣的华尔街证券交易市场这个时段也显得格外冷清,当飞机登机员催促观看结果的乘客赶快登机时,被乘客集体训道,“闭嘴!”直到听到辛普森被无罪释放时,才肯登机,为此航空公司的各个航班集体延误了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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