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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正名”论的形式化初探

2017-07-12徐英瑾王培

社会科学 2017年7期

徐英瑾+王培

摘 要:儒家的“正名论”其实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哲学或道德哲学学说,而且也可以被改造为一个关于如何使得特定信念得到证成的知识论理论。该理论的要点,是将一个信念的被证成状态,转化为其主词部分与谓述部分中的规范性要素之间的“相即状态”。对于具有各种逻辑形式的信念(如包含否定词与高阶心理动词的信念)来说,对于它们的“证成”其实都能够按照上述模式进行处理——尽管有待证成的信念的结构越复杂,上述模式就会呈现出更为复杂的递归结构。比起西方主流的以命题为基本意义表征单位的“证成”论(特别是融贯论)来说,由上述办法所重构的“正名论”显然具有以词项逻辑为基底的新技术面相——而这一面相则能够更好地说明:为何在“正名论”所给出的框架中,“给出理由”的活动能够以更为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

关键词:正名;证成;认识论;信念;融贯性

中图分类号:B222;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7-0098-09

导 论

汉语学术界流行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即:知识论或认识论研究属于西方哲学的传统,而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知识论问题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笔者注意到,凡是发出此番评论的人,大多已将“认识论”(theory of knowledge)或“知识论”(epistemology)的含义确定为“对于主-客关系的研究”,却没有意识到,在西方学界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盖提尔问题”(Gettier Problem)1之后,“知识论”在西方学术界的含义已经发生了嬗变。譬如,当代知识论研究的首要关键词已经从所谓“主-客”关系转换为“证成”(justification)与“知识”(knowledge)——而这两个概念所具有的鲜明的规范性维度,使得当代西方知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与同样重视规范性问题的儒家哲学进行对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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