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互联网+”与“动漫+”打破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以东莞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为例
2017-07-12广州航海学院510165
大众文艺 2017年10期
莫 灿 (广州航海学院 510165)
借“互联网+”与“动漫+”打破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以东莞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为例
莫 灿 (广州航海学院 510165)
“互联网+”正在成为一个新的思维方式,其中“+”是关键;而动漫产业也正在成为一个文化产业中一个跨行业、跨门槛的集合体。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民俗文化产业通过“互联网+动漫+”如何实现以创作、创造和创新为根本手段,以品牌形象、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消费为交易特征,通过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思维上实现突破,从而在活动领域及层面得到有效拓展。
互联网+;动漫+;文化产业;民俗文化
本文为广州航海学院课题《东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衍生品绘制》(项目编号:2017Jl39)研究成果。
一、“互联网+”重构文化产业格局,文化产业发展遇新机遇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旨在拖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2015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申,到2020年要让“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表明中央在“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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