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地方实践、面临困境与路径选择
2017-07-05吴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保险 2017年6期
吴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我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地方实践、面临困境与路径选择
吴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起始于地方实践,立足于保障民生,借助于市场力量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管理机制,是我国灾害救助方式的一大创新。本文通过对我国自然灾害民生险的产生背景、运行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其实践中面临的内外部困境,如保费厘定、责任范围划分、信息难题、制度可持续性等,并基于政策目标导向性、险种经营与管理、灾害风险分散机制三个维度,对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发展路径进行合理选择。
一、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产生背景
(一)自然灾害频发,保险机制缺位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且灾害损失程度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历次自然灾害都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民政部《2016年4季度社会服务统计季报》,2016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近1.9亿人次受灾,1708人因灾死亡(含失踪),1608人因灾住院治疗,910.1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353.8万人次需紧急生活救助;52.1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2622万公顷,其中绝收29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032.9亿元。然而,面临自然灾害所致的如此巨大经济损失,我国保险市场并未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管理功能。我国仍然依靠政府灾后财政救济和社会捐赠补偿,保险赔付比例极低。1998年洪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亿元,国内保险公司共支付水灾赔款30亿元左右,比例不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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