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考”
2017-07-05张渝邓亚秋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律
张渝 邓亚秋
摘要:
从历史的角度对中外教育考试制度进行比较解读来看,“依法治考”是教育考试制度的应有之义。应当立足国情、以史为鉴、注意借鉴,在“依法治考”改革设想、完善教育考试立法方面则应持积极、稳健的态度。
关键词:考试;法律;源流;借鉴;立法
中图分类号:
DF36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7.02.02
一、问题的缘起
教育考试制度是专用于考核社会成员与培养选拔人才的社会选拔制度体系,由法律规定、招生政策、选拔形式、入学考试、录取方式等一系列具体制度所构成。由于它具有客观性、公正性的特点,从古至今历来为国家所普遍采用。之所以将教育与考试连为一体,是因为作为人才培养、选拔的具体环节来说二者实不可分。
当今中国堪称考试大国,归纳起来,目前中国考试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参加考试的人数规模巨大,有数据显示,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全国普通高校共招生约6000万人,录取比例也由1977年的4.7%增至2008年的57%[1],现在每年参加各级各类考试的人数有约5000万人的规模;二是考试类别多,几乎各行各业都有考试,比较重要的考试有高校入学资格考试以及公务员录用等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小规模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考试则不可胜数;三是考试对个人人生的影响较为深刻,一个人从上小学、中学到大学,再到工作岗位,直至退休,都需要经历各种大小考试以获取社会承认的学(从)业身份,可能一次关键性的考试如高考能够决定一个普通人的人生之路。……
登录APP查看全文
